黃士修》公投通過後 政府還會擺爛不理?
【愛傳媒黃士修專欄】我一直在等綠營側翼終於忍不住丟出這一篇奇文。
「事實上只要《公投法》第30條的『兩年條款』撐過,政府的政策方向未必要完全轉彎。因爲無論核四啓封或三接遷址,今年8月若公投通過後要從頭跑程序,一定都會超過2年,公投的制性在2年後就失效,政府仍可按照原訂的非核家園以及三接施工計劃進行。」—思想坦克,林瑋豐(曾任立委助理及政治記者)
前幾天錄政論節目,中間空檔也有記者朋友問我,會不會擔心公投通過後,政府還是擺爛不理?
我說,民進黨最希望社會大衆覺得公投沒有用,又深知有些藍營支持者帶着一種失敗主義,所以2019年起側翼不斷反串帶風向,宣傳公投無用論。
誠然,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後,行政院說「法律是給你廢了,政策我要繼續做」,堅持非核家園路線。但是,在那之後,民進黨從官方到側翼,再也不敢宣稱「反核是民意」。
公投不只有法律的意涵,更有民主的意涵。當全國人民以絕對多數否決一條法律,代表的是全國人民否決這一條法律背後的政策立場。
非核家園早已被全民否決,以核養綠纔是全民共識,也是國際趨勢。
我告訴記者朋友,公投仍然是凝聚民意的強力武器。2021年的四項公投,核四、反萊豬、公投法、藻礁,都是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案,標的相當明確,政府惡意縮限解釋的空間較小。
反萊豬公投通過,政府就必須禁止進口萊克多巴胺豬肉。公投法公投通過,政府就必須修法恢復公投並大選。藻礁公投通過,政府就不能在桃園觀塘蓋天然氣接收站。核四公投通過,政府就必須着手進行核四重啓工程。
真的可以像側翼寫手說的,撐過公投法規定的兩年效力,一切政策照舊嗎?技術上,不是不行。
「啊,兩年到了。」
「臺電,重啓核四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