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原住民族語師資要求下修 中高級能力證明就獲資格
教育部擬修改規定,通過原住民族語認證中高級者,得擔任國民小學階段族語師資。(林志成攝)
教育部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通過原住民族語認證中高級者,得擔任國民小學階段族語師資;同時,將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簡稱修正爲「教學支援老師」。
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得從事原住民族語文課程教學的師資,皆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但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日前共同召開原住民族教育政策會,通過原住民族語認證中高級者,得擔任國民小學階段族語師資,惟應強化在職「長篇文章閱讀理解能力」及「長篇寫作書面語文表達能力」。
教育部表示,考量教學現場實務需求,因此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擔任國小族語師資資格由原具族語高級以上能力證明,調整爲族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的資格。
另配合2024年10月25日修正發佈「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規定,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簡稱修正爲教學支援老師,教育部這次也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將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簡稱修正爲「教學支援老師」。
目前國中小有9000多名本土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不少人是原住民族部落耆老,或是深耕社區發展的專業人士,接受學校的聘用,擔任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等的課程教學工作。不過這些人以往被爲「教學支援人員」,有低老師一等的感覺,因此教育部透過修改多個辦法,將他們簡稱改爲「教學支援老師」,以表示對他們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