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收費、自願參加!重慶發佈《中小學校研學實踐工作指引》
3月21日,重慶全市中小學研學實踐工作會在紅巖革命紀念館舉行,會議發佈《中小學研學實踐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提出,全市中小學要把研學實踐納入學期教育教學計劃,研學實踐按照自願參加方式組織,對強制要求或通過扣除學分、影響綜合素質評價等方式變相強制學生參加的行爲進行糾正和制止。
《指引》明確,中小學校研學實踐要堅持學校主導地位,鼓勵學校自行組織開展,原則上在學校行課期間組織實施;研學實踐組織要堅持做到“活動有方案,行前有報備,安全有預案,過程有監督,成效有評價”。學校出行前要告知家長活動安排及費用明細,徵詢家長意願;學校應至少於活動實施前10天將活動計劃報區縣教育部門審查,出境或其他特殊研學實踐活動應由區縣教育部門報市教委備案。
在規範收費管理方面,《指引》提出,研學實踐按照自願參加方式組織,區縣教育部門要對強制要求或通過扣除學分、影響綜合素質評價等方式變相強制學生參加的行爲進行糾正和制止,學校應對未參加的學生做出正常教學安排。研學實踐收費要體現公益普惠原則,對家庭困難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的優惠或減免;研學實踐收費項目僅限於交通、門票、食宿、場地、有關耗材(服務)、保險費。
在規範基地管理方面,各區縣要牽頭建立屬地中小學社會實踐教育基地的評定、退出機制和評價體系,實行基地分級評估和動態退出管理,市、區兩級定期開展複審。基地要對工作人員常態化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師德師風、實踐技能、應急救護等通識培訓;各區縣教育部門要主動協同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門,每年定期對屬地基地課程設置、服務質量、人員配備、實踐效果、羣衆滿意度等進行實地督導檢查。
《指引》還提出,要提高課程質量。研學實踐活動主題要促進書本知識和生活經驗的深度結合,發展學生適應未來生活所需的必備品格、關鍵能力和正確價值觀;學校要把研學實踐納入學期教育教學計劃,並報區縣教育部門備案。學校要結合教學實際、學齡特點設計和實施研學課程,促進學生學以致用、知行結合。
此外,全市要推動打造“紅巖思政”研學地圖,持續推出精品研學實踐線路和課程。各級教研機構要充分發揮專業優勢,主動參與設計、指導研學實踐課程,評估反饋研學實踐效果。各區縣要充分利用本地文化教育資源,持續打造一批研學實踐活動品牌,推動建設實踐育人“社會大課堂”。
上游新聞記者 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