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年齡放寬至40歲,有何深意?

近日,“多地省考報考年齡放寬至40歲”受到關注,甚至衝上熱搜第一。

截至11月14日,四川、上海、浙江、山東、天津、江蘇、北京等7個省市已經發布2025年省考公告,除了北京,其他6個省份都將招錄條件中的年齡放寬至40歲。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省考報考資格中的年齡要求均是“滿足一定條件,部分可放寬至40週歲”。

例如上海的公務員招錄公告中指出,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報考的,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83年11月以後出生);報考工青婦機關專職幹部中工會、婦聯繫統職位的,放寬到40週歲以下。江蘇則明確,報考人員需符合年齡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5年應屆畢業研究生、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招錄職位的報考者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

早在今年9月,深圳事業單位統考發佈招聘公告,多個區的大部分招聘崗位對年齡的要求放寬到40歲,這使得不少考生期待,接下來的公務員國考和省考放寬年齡限制。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對《中國新聞週刊》說,部分地區公務員考試將年齡限制從35歲放寬到40歲,不可謂調整幅度不大,但是,“還有逐步放寬乃至完全取消年齡限制的空間”。

有條件的年齡放寬

最近,35歲的葉薇(化名)正在備考河南省考和江蘇省考,每天花上大概6小時看書、聽課。

葉薇在一家房地產企業工作了7年,大概從4年前開始,公司的運營狀況每況愈下,連續幾年工資不增反降,葉薇決定參加公務員考試。在社交媒體分享備考的心路歷程時,她發現,“大齡考公”的隊伍比她想象中還要龐大,許多人也和她一樣,抓緊最後一年報考的機會。

公務員報考的35週歲年齡限制,始於1994年,當時人事部(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了《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其第十四條明確,報考國家公務員,必須具備身體健康,年齡爲35歲以下的條件。這是第一部對公務員錄用年齡作出規定的部門規章,自此,各地公務員錄用的相關規定中也都開始加入35週歲年齡上限的限制。

2007年,《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施行後,《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被廢止,新規仍保留了“年齡爲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的報考年齡限制。2019年,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規定》再次明確了這一規定。

馬亮說,公務員考試對報考人員設定年齡限制,具有一定歷史背景。在改革開放初期,爲了推動幹部“四化”,特別是“年輕化”,政府採取了不少舉措。其中,有關公務員考試和幹部任用的年齡限制,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出來的,並一直沿用至今。

對於公務員報考年齡限制的合理性,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曾解釋,中國的公務員晉升方式一般是從最低級開始,逐漸晉升,這就需要對年齡和學歷作出要求,如果“入門”時年齡太大,而級別又只是最低級,不利於工作的開展。

近些年來,公務員報考的年齡限制逐漸出現了放寬趨勢,均是有條件地放寬。

《中國新聞週刊》梳理髮現,從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以來,國考報考條件開始加上“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這一條。同年,上海公務員考試也在報考條件中加入了這一條。

到2023年,全國已有約十省份的省考報考條件加入“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的規定。

對外經貿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中國勞動經濟學會勞動力市場分會會長李長安對《中國新聞週刊》說,如今多地的省考針對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放寬年齡限制,釋放了一種積極的信號,這也是適應當下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勞動力市場需求的一種變化。

不過,葉薇說,多地省考報考年齡放寬至40歲,只針對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自己是本科學歷,因此對自己的影響不大。

前不久,葉薇關注到深圳事業單位招聘中,多個區將本科學歷者報考年齡要求變更爲“18—40週歲”,因此她尤其關注今年國考的招錄要求,希望看到國考將報考年齡放寬至40歲的消息。

10月中旬,國考公告發布,報考年齡放寬至40歲仍只針對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不過,馬亮認爲,深圳市的改革說明突破年齡限制大有可爲,完全沒必要拘泥於35歲,而是可以放寬到40歲,甚至在未來進一步放寬到更高年齡門檻。

他指出,之所以取消年齡限制至關重要,就在於要爲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提供職業轉換機會,使他們可以爲黨政機關與事業單位提供新鮮血液,“在私營部門和非營利組織有豐富工作經歷的職業人士,可以爲公共政策與公共服務提供新穎的思維與視角,有利於推動政府治理水平提升”。

風向標意義

9月13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國務院關於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具體來看,從2025年起,用15年的時間,逐步將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調整至63週歲,將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分別調整至58週歲、55週歲。

延遲退休改革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協調推進,以確保政策的順利實施。馬亮認爲,放寬公務員考試年齡限制,也是在承接延遲退休政策而進行的年齡順延。

今年,已有地方圍繞延遲退休改革,提出放寬招聘年齡條件。

10月底,四川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轉發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關於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並提出相關意見,其中包括“結合國家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政策,可適當放寬招聘年齡條件”。

李長安說,隨着法定退休年齡漸進式延遲,勞動者能夠工作的時間延長了,因此無論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的招錄,放寬年齡限制都應該是一個趨勢,這也是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消除阻礙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障礙的具體表現。

實際上,公務員考試將報考年齡放寬還具有重要的風向標意義。

馬亮認爲,如今職場普遍流行的35歲年齡限制,可能參考了公務員考試設定的年齡門檻。一些企業在招聘時,往往會設置35歲以下的年齡要求,企業裁員時,35歲以上的員工也總是率先被裁的對象。

李長安此前撰文指出,企業所謂的“35歲門檻”是一種泛化概念,其實質是企業追逐利潤最大化與員工勞動力“性價比”之間存在矛盾。

儘管“35歲門檻”幾乎已成爲職場生死線,但35歲其實尚未達到中國勞動力人口平均年齡。中央財經大學人力資本與勞動經濟研究中心發佈的《中國人力資本報告2023》顯示,1985—2021年,中國勞動力平均年齡從32.25歲增加到39.42歲。其中,城鎮從33.03歲上升到39.16歲,鄉村從31.99歲上升到39.82歲。

近年來,在全國兩會上,許多代表、委員紛紛呼籲逐步放開公務員錄用年齡限制。2022年,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華南師範大學經濟學教授林勇就曾建議放開公務員考試“35週歲限制”,他指出,這有利於落實延遲退休政策、促進人口增長、消除年齡歧視、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李長安認爲,放寬公務員考試的報考年齡,對於改善勞動力市場中的就業歧視和年齡歧視有着重要的“風向標”意義。他曾撰文指出,政府作爲招錄單位,本身也是就業政策的制定者和勞動力市場中最重要的就業公平的維護者之一。這種特殊性使得政府在招人用人方面的一舉一動會引發市場的高度關注,也容易成爲市場的效仿對象。

接下來,公務員考試的報考年齡還可以如何放寬?馬亮說,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年齡條件放寬也需要依法進行,所以改變必須是自上而下的。“但是,地方獲得中央和上級的授權,就可以從地方開始試水。考慮到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未來更有可能是先授權地方試點。”

來源:中國新聞週刊

編輯:秦楚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