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秋冬方案12月實施 立委質疑政府刻意設障礙把國人拒在外

民衆黨立委張其祿。(報系資料照)

因應國際疫情仍然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公佈,防疫「秋冬方案」將於12月起實施,包含國人在內的所有入境者,須檢附登機前3日核酸檢驗陰性證明。民衆黨立委張其祿質疑,憲法保障人民有遷徙自由,此措施違憲之虞。張其祿痛批,政府現在的思維就是不想讓在國人回來,因此特別設立障礙,呼籲政府應該要有完善配套措施,不該把國人拒於國門外

指揮中心日前宣佈,12月1日起實施秋冬防疫專案,來臺旅客登機前配合出示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除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等3種狀況外,若旅客無法配合,仍須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後續不得申請防疫補償,並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

不過,依據大法官558號解釋,「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入出國境之權利。人民爲構成國家要素之一,從而國家不得將國民排斥於國家疆域之外。於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之國民得隨時返回本國,無待許可,惟爲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人民入出境之權利,並非不得限制,但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 比例原則,並以法律定之。 」

張其祿表示,防疫目的是保障國人健康,避免出現防疫破口,該政策目的或許是對,但必須要衡量比例原則。此外,此措施也存在公平性,像是有錢人寧可罰款,只要願意繳罰款還是可返臺,但如果無力負擔罰款者,就會被國家拒於門外,制度非常不公平。

張其祿擔憂,國際疫情持續延燒,加上要在登機前取得核酸檢驗報告並不容易,恐造成想回國的人因爲無法取得報告回不來,增加染疫風險,萬一國人在國外染疫成爲人球問題就大條了。

張其祿呼籲政府,在防疫時除重視目的上的正當性外,也應關注手段合理性及符合比例原則,考慮權益侵害較低的防疫措施,例如特定航班、特定機艙座位接回安排,而非直接將國人拒於國門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