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如何轉介修復式司法 司法院開會研商
社會矚目重大案件被害人的心聲及保護最受各界關注,爲逐步落實被害人保護及訴訟參與新制關於審判中轉介修復,司法院開會討論包括法院宜扮演積極參與或單純派案之角色、與原案件及量刑程序之關係、偵查、審判及少年修復式司法之區隔及資源共享等議題。
關於轉介與原案件之關係,參與會議的專家認爲,轉介案件的篩選及評估,攸關轉介品質與成效,宜有專人負責,尤於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案件,涉及權力不對等及被害人安全,必須特別注意。
至於重大矚目案件的轉介,宜委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團體探詢被害人意願,避免造成二度傷害;探討轉介與量刑的關係,被告或有求處輕刑之心態,是人之常情,尚不宜一概拒絕轉介,惟參與情形是否僅能作爲減輕因子,即便沒有完成,也不能歸咎被告;重點在於使當事人有機會對話,開展關係修復的可能,至能否達成協議,僅爲附帶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