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呢?這家公司五年多空缺 交易所催了四遍也沒用
對於一家上市公司來說,董事會秘書應該是個標配,因爲這個崗位非常重要。
自2000年7月上市以來,中國中期在A股待了已接近21年,但近五年多董秘職位一直空缺。
深交所年年問、年年催,公司回覆開始選、儘快招,但五年多時間過去了,中國中期的董秘,仍不見蹤影。
董秘去哪了?
6月3日,深交所向中國中期發出年報問詢函,其中之一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董秘咋還沒有呢?
這已經是深交所第四次給中國中期發函,要求公司儘快針對董秘長期空缺一事作出回覆。
2016年3月25日,中國中期原董秘徐朝武宣告辭職,公司隨即安排董事長姜新代行董秘職責。
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後三個月內或者原任董事會秘書離職後三個月內聘任董事會秘書。
而中國中期在董秘空缺半年多後,始終沒有聘任新董秘。2017年1月,深交所專門就公司董秘職務空缺問題發出關注函,要求公司嚴格按照規定,儘快確定董事會秘書人選,並就此作出專項說明。
彼時,中國中期回覆稱,原董事會秘書離職時正值公司計劃董事會換屆選舉工作期間,因此公司按照規定安排暫由公司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2016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完成,董事會開始董事會秘書的選聘工作。人選確定後,公司董事會將履行相應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但是,此後中國中期的董秘仍不見“蹤影”。2019年6月、2020年5月,深交所又分別再次發出問詢函,直指公司董秘長期缺位的問題。
“本公司將盡快選聘董事會秘書,並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中國中期兩次回覆深交所問詢函時,都是同樣的表態,但始終不見具體行動。
至今,姜新仍舊一人身兼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董事、董事會秘書職務。
信披屢出錯
在此前回復交易所問詢函中,中國中期回覆稱,自姜新代理董事會秘書以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司治理機制有序運行。姜新勤勉盡責履行,確保了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機制的有效運行,確保了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的質量。
從中國中期的回覆看,公司沒有專職董秘,似乎也沒有什麼大問題。
事實果真如此嗎?
梳理近年來的公告發現,由於長期缺少董秘,中國中期在信息披露上屢犯低級錯誤。
2018年10月,中國中期在回覆深交所問詢函時,承認其財報出現差錯。2018年半年報及2017年年報、2016年年報,中國中期頻頻出現錯誤。
2016年年報中,中國中期對參股公司國際期貨的持股比例列報錯誤;2017年年報中,中國中期對實控人描述出現重大失誤:披露時遺漏一位實控人——劉潤紅,公司解釋爲工作人員失誤所致;2018年半年報中,中國中期又對子公司永濠汽車的信息漏填了數據。
2019年1月23日,中國中期在回覆深交所關注函時,又承認公司存在信披違規行爲。起因是2017年12月中國中期與關聯方捷利物流簽署協議,擬共同打造一站式工業企業供應鏈物流金融服務平臺,但中國中期沒有及時履行審批和信披義務,直到在此後的定期報告中才予以披露。
2019年6月12日,中國中期稱,因公司未及時披露相關交易信息,違反了相關規定,被出具警示函。
記者梳理髮現,自前董秘徐朝武辭職以來,中國中期便是監管關注的“常客”,接到深交所的關注函、問詢函已多達11次。
問題還不少
事實上,不僅僅是董秘長期空缺,中國中期還存在更多的問題。
深交所在問詢函中分別就公司經營情況、財務狀況、關聯交易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追問。
截至目前,中國中期已連續四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已連續四年爲負。對此,問詢函要求公司說明是否具備持續經營能力,以及爲增強持續經營能力擬採取的措施,以及現金流量淨額持續爲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結轉成本或計提費用等情況。
此外,中國中期披露的有關基金業務的財務狀況,也讓人匪夷所思。根據中國中期2020年年報,公司去年基金業務收入僅一千多元(注意單位是元,而且是業務收入),爲1698.35元。
與此不匹配的是,中國中期去年的基金業務成本則達78.75萬元。此外,中國中期年報還披露,中期時代去年實現的淨利潤達到274.72萬元,淨利潤的數額又遠高於營業收入。
董秘空缺絕非個例
除了中國中期,在A股還有一些公司的董秘也長期缺位。
截至目前,*ST新億董秘已空缺長達6年多。而且,公司不僅缺專職董秘,專職財務負責人至今也未聘任。
2015年2月,*ST新億前董秘王強因個人原因請求辭去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公司副總經理、董秘職務。當年底,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新調查通字【2015】26號)。
同年6月,公司公告稱,由法定代表人許錫代行董秘職責,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秘。此後,*ST新億曾長期由公司時任董事龐建東代行董秘職責。龐建東離任後,*ST新億董秘相關職責由公司實際控制人黃偉實際履行至今。
缺少專職董秘,信息披露的法定義務就成了大問題。2019年,*ST新億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18年年報,同時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一季報。
今年1月,*ST新億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深證調查字(2021)1號),截至目前,該調查尚在進行過程中。
此外,江西銅業在今年3月份之前,也有近五年時間沒有設專職董秘。2016年10月,江西銅業前董秘黃東風提交辭職報告。此後,公司多次表示:“將盡快聘任新的董秘。”
去年11月,針對江西銅業董秘長期空缺一事,江西證監局發出《關於對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江西證監局表示,上市公司存在公司所屬工作人員長期從事控股股東的行政、人事工作等情形;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不規範,存在個別重大事項未進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未製作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中要件信息缺失等情形。
今年3月18日,塗東陽就任江西銅業董秘職務,纔將“儘快”落到了實處。
編輯: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