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禁止!國三生抽4年電子煙嚴重肺浸潤 衛福部提案送政院
國內出現首起電子煙肺病通報個案,一名中部15歲少年,抽電子煙達4年,出現肺部嚴重損傷送醫。衛生福利部次長石崇良今(2)日表示,科學證據顯示電子煙危害大於傳統煙品,《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經送行政院,該版本將採最嚴格管制措施,禁止電子煙;至於加熱煙則列煙品的一類,採逐案審查納管,目標下個會期送入立院決戰。
去年美國陸續傳出「電子煙肺部疾病」嚴重案例,累計死亡已經超過60例,國內竟也出現首起個案!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9月收治一名15歲國三男生,因爲呼吸喘掛急診,檢查發現雙側嚴重肺炎、肋膜積水,從X光片看,肺部已發白混濁,呈現浸潤現象,甚至需氧氣輔助維持血氧,追問後才知道孩子從小學五年級開始就仿照大人抽電子煙,一抽就是4年,研判因此造成肺部嚴重損傷。
國內《菸害防制法》已經13年未修,石崇良表示,衛福部修正版本已經送入行政院審查當中,這次修法因應多年菸害防治法沒有修正,但新興煙品一直出來,特別是現在科學證據來說,電子煙危害遠大於傳統煙品太多,加上行銷手法、管理難度,是菸害防治近期最大挑戰。這次提版本是嚴禁,不得輸入製造販售,採取最嚴格管制措施,不允許國內有電子煙。
《菸害防制法》修法草案內容包含把吸菸年齡從18歲拉高至20歲,另增列「類煙品」用以納管電子煙,明文禁止類煙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展示及廣告,此項定義不只管電子煙,對於未來其他可能的新興煙品也可以此條文禁止。
至於加熱煙,石崇良表示,考量其本身仍爲菸草,僅載具不同,擴充列爲煙品一類納管,但與一般煙品不同的是,加熱煙必須逐案審查,提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給爲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