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權之爭 「任天堂阿嬤」曾愛玉一審敗訴
長久代理任天堂商品的臺灣博優公司董事長曾愛玉,因爲去年被日本任天堂總公司終止交易,並解除臺灣任天堂總經理的職務。她因此向法院訴請確認獨家總經銷關係存在,並求償突然遭斷貨的1億元損失,臺北地院最近判曾敗訴,因爲她的獨家經銷權沒有書面契約,只是口頭允諾代理,日本任天堂是可以隨時終止;本案還可以上訴。
超級瑪莉闖通關加上「紅白機」(上圖),任天堂是許多人的共同回憶,把任天堂推向臺灣的代理商曾愛玉,人稱「任天堂阿嬤」,現年67歲,銷售任天堂遊戲長達30年,日本方面在去年突然解除她總經理(臺灣任天堂)的職務,曾一狀告上法庭,還求償1億元。
曾愛玉去年受訪時曾說,「到現在剛好整整30年,到了這個年紀,被一個公司這麼樣的欺負我,也不是說欺負啦,沒有道義啦,沒有道德,沒有生意道德。」曾愛玉1981年拿到獨家代理權,1990年任天堂臺灣分公司成立,也是她繼續代理,2008年危機浮現,日本任天堂把其中wii的代理權交給另一家展碁公司,和曾愛玉共同代理,2011年更解除她的職務,停止供貨博優。
「它(日任天堂)沒有道德,它只是叫一個律師,寄一張存證信函,就把我的事務所亂搞。」臺北地院判曾愛玉敗訴的理由是,她當年經銷任天堂產品並沒有立定書面契約,是由日方口頭允諾代理,說曾愛玉擁有獨家代理權,倒不如說她有未定期限的「代辦權」,這種關係雙方不論是誰都可以喊停,所以判任天堂阿嬤及她的公司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