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街頭垃圾包 苗栗縣提高檢舉獎金至50%罰鍰
今年10月3日山陀兒颱風假停收垃圾,苗栗縣竹南鎮街頭出現垃圾山。圖/竹南鎮公所提供
苗栗縣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獎金曾高達實收罰鍰的50%,因此「造就」年收入百萬元檢舉達人,後來降爲10%,縣務會議今天討論通過,街頭垃圾包檢舉獎金調高到50%,最高一件3000元,希望有效遏阻亂象。
苗栗縣民衆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2007年6月發佈施行,檢舉獎金罰鍰的50%,當時全國最高,口耳相傳涌進大批檢舉達人,每年檢舉案件超過萬件,2020年有3人領到破百萬元獎金,還曾有縣府同一辦公室全部4名吸菸者下班騎車回家,分別中招遭跟拍檢舉亂丟菸蒂。
縣府2021年11月參考其他縣市作法將檢舉獎金調降10%,件數因此大縮水,去年僅1120件,今年至今389件,縣府環保局指出,權衡違規事破壞縣容整潔嚴重性、復原難易度、比例原則,及因應環境部推動菸蒂不落地政策等考量,修正辦法調整檢舉獎金10%至50%。
縣務會議今天討論通過修正案,將送行政處法制科發佈實施,其中,未依規定任意棄置垃圾包,檢舉獎金列爲最高的50%,隨地拋棄紙屑、菸蒂、檳榔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提高到20%,另檢舉案件若涉及刑事,依案情及縣府財政狀況酌發檢舉獎金。
不過,修正辦法規定必須於發現違規事實30天內檢舉,敘明真實姓名、住址(地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對於檢舉人姓名、身分,及其他可資辨認身分相關資料,應予保密。
縣府環保局長陳華盛指出,廢棄物清理法行政罰鍰1200元至6000元,街頭垃圾包嚴重破壞市容觀瞻,且遊蕩犬、貓亂咬,影響環境衛生,且取締難度高,今年至目前破袋稽查,裁罰僅103件,檢舉案件更是寥寥無幾,獎金提高到50%,每件最高3000元,鼓勵民衆踊躍檢舉,共同打擊街頭亂丟垃圾包。
苗栗縣民衆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修正,街頭亂丟檢舉獎金實收罰鍰的50%。記者範榮達/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