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打兩年沒進展 陳美鳳驚覺美國房「被動手腳」
陳美鳳與老公David(徐福慶)的離婚官司在美國打了2年仍無進展,但依當地法律,離婚前須有一方長住美國,法院纔會受理,但據悉當時兩人都在臺灣不符條件。原先陳欲聲請讓臺灣法院判決,但男方卻提出在紐約開計程車的工作證明,又讓官司延宕。陳4日錄民視《美鳳有約》時無奈地說:「要演,我就配合演吧。」
▲陳美鳳的離婚官司已進行了兩年仍未結束。(圖/民視提供)
陳美鳳10月30日從美國回臺,對於離婚官司坦言現在還在進行當中,而現階段想拿回價值3300萬在美國的房子也受阻,因對方訴請離婚後,房產將被凍結無法買賣。她表示雖房子是自己買的,但現在對方在居住,且說房子是陳口頭說要送他的,甚至還將水電費付費人改成他女兒的名字,就連她在美國的信件也都收不到,頓時才發現房子「被動手腳」。
雖然官司歷時兩年,但陳美鳳坦言自己的生活也沒有因此改變,去美國就當作旅遊和朋友相聚。她接着說,「這件官司時間拖久對我不一定不好,他一定更急,我相信有理走遍天下,只是花的時間長短。」她表示很多事能用錢解決,但很多事情不用錢來解決也是可以來處理,「我現在又不是急着嫁人,我一樣有工作,不像20多歲的小女孩可能急着要結婚,所以我可以慢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