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萍代表建議:提高醫療服務收入佔比,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
“近年來,全國衛生健康系統緊緊圍繞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新形勢下以基層爲重點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全面落實改革驅動、能力提升、隊伍建設、資源下沉等措施,基層醫療衛生健康服務保障能力持續加強。”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山東文康(臨沂)律師事務所主任程萍提交了關於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的建議。
程萍表示,儘管鄉村羣衆健康獲得感日益增加,但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例如,人才短缺問題突出、“硬件”設施較爲薄弱、運轉壓力持續增大、服務供給效率偏低、基層首診率不夠高、醫保改革挑戰嚴峻等。
爲此,程萍建議:
一、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充分用好各項推動基層衛生健康工作發展的方針政策,儘快出臺相關規章制度。形成“政府主導、醫院參與”的定價制度,降低藥耗費用及依賴儀器的檢驗檢查類項目價格,提高醫療服務收入佔比。基礎型、簡單型服務按照政府指導價,複雜型、特色型服務給予公立醫療機構一定的自主定價權。
二、壯大衛生人才隊伍。通過擴大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規模、普及考錄“雙選”、基層醫療機構“有編即補”、急需緊缺專業和高層次人才放寬准入限制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人才到基層。增加中高級職稱聘用機會,對論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規定,並將工作實績、基層工作年限和羣衆滿意度等作爲評審的重要內容。
提升基層診療水平。綜合考慮服務人口、地理條件、發展情況等要素,對基層機構進行職能定位,分類發展。建立高度統一的智能信息化平臺,打通醫療機構之間的信息壁壘,形成融合健康管理、病歷調閱、檢查結果互認、上下級轉診、遠程醫療等功能的綜合信息系統。
四、強化醫保賦能基層。制定出臺針對基層醫療機構實際的DRG付費改革辦法。適當降低基層醫療機構就診起付標準,提高居民普通門診和高血壓、糖尿病等長期病門診用藥報銷比例,探索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安寧療護、家庭病牀、康復護理等基層新業態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科學制定預算計劃,將醫保基金變“收入”爲“成本”,打包支付給基層緊密型醫共體,實行“結餘留用、超支自擔”的激勵約束機制,結餘基金自行統籌,超支部分原則上自行分攤。及時更新醫保藥品目錄,基層確有廣泛需要的藥品,積極向上反饋爭取納入目錄範圍,讓羣衆更有“醫”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