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男/阿里:英雄中的戰神 永遠自信睥睨
文/沈政男
美國前世界拳王,二十世紀最偉大的運動員之一,阿里,過世了,死時七十四歲。
我對阿里的最深刻印象之一,是1980年他被荷姆斯擊敗,失掉世界拳王寶座的那則報紙新聞。那時想說荷姆斯這傢伙怎麼這麼厲害,可以打贏傳奇拳王阿里,後來才知,原來阿里這時,才三十八歲的他,已經有了初期的巴金森病的症狀。
1996年,阿里站在亞特蘭大奧運聖火臺上,用着刻意壓抑但依然顫抖的手臂,與木然表情遮掩不住的堅毅眼神,點燃聖火,也點燃了無數粉絲心中永遠不會熄滅的激勵之火。
阿里帶給世人的最大遺產,應該就是那份永遠自信睥睨,對抗一切挑戰的奮鬥精神吧。阿里的職業拳擊生涯,從1960年持續到1981年,通算戰績是五十六勝五敗,但扣掉最後三場實已因病減損戰力的敗績,真正能以實力打敗阿里的人,只有1971年的佛雷澤與1973年的諾頓,而這兩場敗績,阿里也都是以些微比分落敗。
阿里最重要的勝利,則是1974年擊倒福爾曼那場。阿里在第八回合,退到角落,倚在繩圈,讓對手一陣猛攻,用繩圈的彈力吸收對手的出拳勁道,等到對手氣力放盡,再突然展開技術攻擊,三兩下將對手撂倒在地。這就是阿里最著名的倚繩戰技。
當然阿里的蝴蝶步伐,輕盈靈巧如跳舞,也是招牌,還有那過於低放的雙拳與有些後仰的頭頸,一副歡迎對手進攻的桀傲姿態,都爲人津津樂道。此外,阿里還有英挺臉龐與深邃眼神,更使得他散發出無人可比的領袖魅力。
後來的黑人運動員麥可喬登與老虎伍茲也有類似特質,但他們激起的旋風與煙火,都難以跟阿里相提並論。因爲阿里除了勇猛的雙拳,還有語不驚人死不休,愛自誇又喜歡損人的雙脣。
真是一位汗水與口水都大量又精采的運動奇才。國外媒體困惑,爲何爲了反越戰而拒服兵役並被停賽的阿里,以及加入伊斯蘭組織並支持黑人民權運動的阿里,也三不五時脫口而出歧視言論,似乎是一個矛盾的人。
不矛盾的,如果你用自戀這個特質來看阿里,就可清楚看出,他是一個自戀到底的人。阿里在運動以外的政治社會參與,基本上都是爲了證明與彰顯自己的能耐,而只要對他有所些微冒犯與貶損,他一定會反擊,不管你是敵人還是朋友。這樣的人也經常被自戀需求矇蔽,講出沒有同理心的傷人話語。
阿里從十二歲開始練拳,緣由是他有次財物遭竊,報警後發誓,如果抓到小偷,他一定要飽以重拳。一旁的警察聽到後冷冷回他一句:「那你要先學會怎麼打拳。」
跟許多職業拳王一樣,阿里先在1960年的羅馬奧運拿到拳擊金牌,領到職業拳擊入場券,之後便開始了職業拳擊生涯。阿里有表演天分,懂得塑造形象,很快獲得媒體與拳擊迷注意,逐漸成爲閃耀新星。
但後來他因爲拒絕當兵而被禁賽三年,同時也改信伊斯蘭,並改名爲阿里。他雖然學歷不高,唸書時成績倒數,但對於社會議題頗多關注,也勇於發聲,跟一般運動員大相逕庭。
阿里的運動實力與魅力都是頂尖,在幾家專業運動媒體的評價裡,他名列二十世紀最偉大拳擊手的不是第一名就是第二名。
1976年,阿里甚至與當時日本摔角巨星豬木在日本對戰,噱頭十足。那場比賽,豬木全場躺在地上,用掃腿攻擊站着的阿里,兩人一上一下,根本打不起來。
1981年阿里退出職業拳壇後就很少公開露面,那時他才四十二歲。老一輩的臺灣人很少認得外國運動員,但講到阿里,歐吉桑歐巴桑幾乎都知道。拳擊手在擂臺上剽悍擊倒對手的模樣,是英雄二字的最具體化身,而阿里更是英雄中的戰神。
英雄離去了,但神話永遠流傳。
●作者沈政男,臺大醫學系畢業,雙生涯者(精神科醫師、時事散文家)。曾獲時報文學獎新詩首獎、梁實秋文學獎散文首獎等二十項文學獎,現爲多家媒體專欄作家。本文出自沈政男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