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爲王金平修黨法 馬英九氣:網路一查都有,就檢方不知道

馬英九微笑步入法庭,在庭上則是痛批起訴書邏輯電視名嘴網路鄉民。(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遭臺北地檢署起訴涉嫌泄密等罪,臺北地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馬英九難得動火氣,站着大聲說「我無罪!」針對檢方指控泄密是爲了撤銷王金平黨籍部分,馬錶示,他過去曾力邀王做黨副主席,修改黨章,讓王金平能連任立委,怎會如檢方所說「兩人水火不容」,並大聲指責檢方「這件事網路一查都知道,只有檢察官不知道!」

馬英九今準備3574字答辯狀,批檢察官「把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再畫靶」,且88頁的起訴書內容中從第1頁開始就完全與事實不符。提到檢方指控他泄密動機是爲了撤銷王金平黨籍,馬英九指他民國94年當選國民黨主席後,曾力邀王金平院長擔任第一副主席;民國100年國民黨提名不分區立委時,他特別修改原先只許連任一次的黨內提名辦法,就是爲了讓王金平得再連任一次,再做4年院長。

馬英九質疑:「我如果跟王院長的關係像起訴書所描述那樣的水火不容,我何必爲他破例修法呢?這件事,政壇人人知道,網路一查就知道,爲甚麼只有檢察官不知道?」

馬又說,起訴書指他在擔任總統期間與王金平院長因爲「理念差異施政政策無法貫徹」,但是王金平在2月21日以證人身分切結作證時,明確表示「政治理念(與總統)應該沒有大的差別,都是爲了中華民國生存發展,黨能夠重新執政」,已經明白否定了起訴書的臆測。馬沉痛表示「檢方不是沒有政治常識,就是刻意構陷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