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同母異父手足…朱雪璋侵吞遺產 二審逆轉判一年

朱雪璋強佔同母異父李姓姊弟應繼承的遺產,臺灣高等法院昨撤銷一審判決,改依詐欺罪判他1年徒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朱雪璋曾設局砍斷柔道高手王毓霖腳筋,二○二○年五月被依重傷害罪判六年刑,他潛逃大陸被押回,目前服刑中。

朱雪璋、朱雪瓏的錢姓母親二○二○年二月廿七日過世,朱雪瓏見母親生前與李姓姊弟互動緊密,藉機詢問李女和母親關係,李女出示身分證,才知道母親還有兩名子女。

母親過世後,朱雪瓏爲申報遺產稅額等後事,與李姓姊弟齟齬,朱雪璋向朱雪瓏佯稱可負責溝通,將朱雪瓏交給他已填妥資料的遺產稅申報書、繼承系統表等,填載死者繼承人「唯有朱雪璋、朱雪瓏」,同年四月卅日向臺北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承辦公務員形式審查後,核發免稅證明書。朱雪璋取得免稅證明書後,告知弟弟已可領取母親帳戶遺產,並將免稅證明書交給弟弟,委託去領。朱雪瓏發現證明書上繼承人無李姓姊弟曾問朱雪璋,朱雪璋說會好好處理他們應繼承的遺產。

朱雪瓏取出五○八萬遺產,扣除醫療、看護、喪葬支出,將遺產的四分之三、二六八萬餘元交給朱雪璋;國稅局告知李姓姊弟生母遺產稅務「已經辦畢」,姊弟倆得知此事,氣得提告。

朱雪璋腳踝受傷,昨坐輪椅聽判;高院撤銷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改認定朱雪璋犯詐欺取財罪、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從較重詐欺取財罪論處,並沒收犯罪所得;朱雪瓏也被認定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