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醫美診所一成六違規
臺北市衛生局今年1月至8月,針對醫美診所稽查共計112家,其中有具體違規事項移送地檢署偵辦者就有18件,違規率高達16%;其中包括雷射除毛未由醫師操刀、診所內多密醫、密護等。因醫療行爲並非由行政單位開罰,衛生局查獲後已交由檢調單位着手偵辦。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劉越萍處長表示,近年醫美診所蓬勃發展,醫療業務已不再侷限於狹義的疾病治療,也包含與美容、微整、瘦身、抗老等相關的服務。北市衛生局今年1月至8月密醫稽查112家案件中,查有具體違規事項移送地檢署偵辦者共計18件,其中包含8月間爆發的大腿雷射除毛由護士操刀案件,以及1月間民衆檢舉的兩家醫美診所僱用密醫、密護案。
劉越萍處長指出,一般民衆接受雷射除毛、除皺、雷射淡斑等療程時,應由醫師親自操作,如果由不具醫師資格或其他醫護人員擅自操作,則是密醫行爲,負責醫師將依規定處10至50萬元罰鍰,且將被限制職業範圍、停業處分1個月以上1年以下,甚或廢止其執業執照,嚴重者將廢止醫師證書。
劉越萍處長提醒,民衆在挑選醫美診所時,一定要檢視其開業執照、醫師執業執照,並主動詢問醫療儀器仿單說明,切勿參加團購。且在接受醫療服務前,應注意周全,才能杜絕密醫讓自己的美麗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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