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銷售額度若超限 金管會將罰600萬

金管會宣佈,未來保單都要進行額度控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爲了強化保險銷售限額管控機制,金管會宣佈無論是目前架上現售,或是未來新推出的保單都要做「額度控管」,只要達預警值或超限,需提出續行銷售的可行性分析,最快今年第 2 季上路

保險局副局長王麗惠補充,未來保單銷售如果超限,會視情節輕重祭出處分,不僅可能處以60到600萬元的罰金,也可能依照保險法 149 條規定,採取管制處份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法主要重點如下:

第一,壽險商品在商品開發時、需評估風控機制有效性

第二,增訂保險業在保單設計時應擬定銷售限額的預警和控管機制

第三,保單商品須有定價合理性分析,若有費率不適足,應研擬具體因應措施

第四,保單銷售後也應檢是銷售額度的追蹤情況,若有達預警或超限,需即時提出續行銷售的可行性分析。

第五,需做再保險安排。

第六,保險業每年需定期董事會提報保險商品銷售後,對公司業務清償能力影響整體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