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90%燒傷自己上救護車 女大生獲賠1346萬
八仙樂園塵爆求償案,全身90%燒傷林姓女大生,獲賠1346萬。(資料照片)
造成486人死傷的2015年八仙樂園塵爆案,繼之前先後判決主辦人呂忠吉與八仙樂園需賠償多位求償者之後,士林地檢署今天再對一起求償案進行宣判,主辦單位玩色創意、瑞博國際和負責人呂忠吉,需連帶賠償一名全身90%燒傷的林姓女大生1346萬元。
事發當時準備升上大三的林女,趁暑假與高中同學相約到八仙樂園玩,竟遇到恐怖塵爆,造成全身90%傷燒,卻強忍劇痛,奮力走到大門,自行坐上車內擠滿傷者的救護車,被送往臺北馬偕醫院插管急救,幾天後轉回家鄉臺南成大醫院,經過多年治療至今仍未復原,因而委託律師向八仙樂園求償。
士林地院今對林女求償案宣判,玩色創意、瑞博國際和負責人呂忠吉,要賠償林女1146萬元,賠償林女父母各100萬元,合計1346萬元。
此判決之前,士林地方法院先前已就10件求償案宣判,均認八仙樂園並非活動舉辦者,事故與場地或設施安全性無關,僅呂忠吉及其公司須負責,累積判賠金額超過新臺幣9000萬餘元。
但士林地院本月4日首度認定八仙樂園違法出租場地,與塵爆關係甚鉅而有過失,且實際參與派對服務,判決主辦人呂忠吉、八仙樂園等6被告,賠償黃姓傷者共602萬元。
士林地院認爲,八仙樂園爲觀光遊樂業經營者,負有維護入園民衆安全的義務,卻未經交通部觀光局許可,擅自將未取得雜項執照及使用執照,且未經覈准使用的快樂大堡礁等設施出租,容任瑞博公司搭建舞臺,改變環境溼度及色粉濃度、色粉沉積量,與塵爆死傷衆多關係甚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