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電動車開ACC撞國道工程車 運安會經1年調查報告出爐

去年11月30日國道1號臺中北上大雅路段176公里處,一輛奧迪撞上施工緩撞車,車頭嚴重毀損,有「蠍子」稱號的緩撞車也嚴重凹陷,所幸無人受傷。圖/讀者提供

去年11月30日一輛電動車駕駛,在國道1號大雅路段,衝撞國道工程緩撞車,成爲國內首起電動車「自駕」事故,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啓動調查並指出,目前各廠牌ADAS皆未達駕駛人可完全依賴,且售車或交車時未詳細說ADAS功能限制,建議交通部應儘速完善我國ADAS與自動駕駛系統檢測基準。

電動車自駕事故頻傳,去年11月30日一輛奧迪電動休旅車,駕駛疑似開啓ADAS未注意車前狀況,在國1大雅路段追撞工程緩撞車,成爲國內首起電動車自駕事故,運安會歷時一年的時間進行調查,近期完成調查報告。

運安會報告指出有2項可能肇因,包含無論有無啓用或未配備ADAS,追撞工程緩撞車主因多與駕駛恍惚、精神不濟或分心等人爲因素有關;目前各廠牌ADAS皆未達駕駛人可完全仰賴的自動化駕駛等級,且系統在某些情況下,仍有其偵測及反應限制,駕駛人僅可利用此係統輔助駕駛工作。

報告指出,此次事故調查所有涉及開啓DAS功能並追撞工程緩撞車,部分駕駛人未充分了解ADAS限制且過度依賴,以致於行駛時分心及恍神等,導致未能及時注意車前狀況並採取適當反應措施,成爲追撞工程緩撞車的主因。

另外,調查報告也發現3項風險,包含各車廠在車輛販售或交車時,大多未詳細說明ADAS功能限制及注意事項;工程緩撞車通常以緩速或靜止位於內側車道上,可能導致ADAS無法辨識;外側貨櫃車遮蔽標誌警示燈,且時速超過90公里小時,確實有可能無法辨識內側車道管制訊息。

運安會建議交通部,應逐步且儘速完善我國ADAS與自動駕駛系統檢測基準,確保自駕安全性和可靠性;高公局建議,應強化移動性內側車道施工的交通設施佈設方式,讓內側車道的駕駛可容易辨識,降低工程緩撞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