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克森美孚被判賠償前員工7.25億美元
中新經緯5月13日電 綜合《華爾街日報》、路透社等外媒報道,近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一個陪審團裁定,能源巨頭埃克森美孚應向一名前美孚石油機械師支付7.25億美元(約合52.39億人民幣)的賠償金。這名機械師的律師辯稱,接觸汽油中的致癌化學物質導致原告患上白血病。
據悉,陪審團認爲,在上世紀90年代末與埃克森合併的美孚石油公司知道處理其石油產品會對健康產生不利影響,但沒有充分警告人們這些產品含有致癌的苯。
報道顯示,原告保羅·吉爾是一名67歲的紐約居民,幾年前被診斷出患有白血病。1974年至1979年,他曾在賓夕法尼亞州的美孚加油站擔任機械師。
原告律師辯稱,該公司當時知道人們在使用汽油作爲清洗溶劑,就像吉爾作爲機械師清洗零件一樣,但沒有張貼足夠的警告。律師表示,1976年美孚石油公司的一份內部文件顯示,該公司意識到了健康風險。
在持續了一週多的審判後,陪審團認爲埃克森美孚公司應對未能警告苯的健康風險負責。
埃克森美孚發言人稱該判決不合理,並表示該公司將要求法院推翻該判決,並計劃“用盡所有可用的上訴手段”。
埃克森美孚是全球最大的上市石油公司之一。美股市場上,埃克森美孚最近一個交易日(5月10日)收跌0.41%,現總市值4651億美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