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學測通知單明寄發 1/3公佈試場分配表
▲109年學測將在1月17日至18日登場。(圖/記者李毓康攝)
10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在明年1月17日至18日舉行,總計有13 萬3千餘人報考,考試通知明(19日)寄發。大考中心提醒考生,若於寄發後第3個工作日內仍未收到,集體報名者請洽集體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者請至本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查覽列印或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
大考中心說明,考生收到考試通知後,請確實核校相關應試資料,如發現考試通知上姓名、身分證號、考區及報考科目等4項,有任一項與原報名資料不同者,請於考試通知寄發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更正,大考中心將依傳真內容更正資料,但不再重製、補發考試通知。更正後之資料,將在年1月3日連同試場分配表一併公告更新於應考資訊查詢系統,考生可自行至大考中心網站查覽或列印,或電話語音查詢。
▲109年學測考試通知明(19日)寄發。(圖/記者李毓康攝)
大考中心提醒考生,考試當日需攜帶簡章規定之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之一,並於入場應試時供監試人員查驗。應試有效證件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駛執照、護照或居留證等,建議同時攜帶考試通知應試,以利查找試場,安心順利應考。
大考中心強調,近年考生違反試場規則者以攜帶具有傳輸、通訊等功能的行動電話及穿戴式裝置居多,其中又以行動電話違規相對爲多,請考生特別留意相關規定,以免被扣減成績。考生進入試場就座前,應取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等);並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含關閉鬧鈴、震動、提示音、關機鬧鐘等所有功能),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不得攜帶入座。考試開始鈴響後,若發現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不論置放位置,依考試簡章違規處理辦法第8條與第24條,視使用情節輕重處罰,將扣減其該節成績最低爲3級分,最高爲該節全部成績。
特別提醒考生,行動電話「完全關機」指完全關閉電源,以及同時關閉鬧鈴、震動、提示音等其他所有功能。請特別注意有些行動電話於電源關閉後仍可能自動開啓,例如有「關機鬧鐘」、定時開關機設定功能等,必須完全關閉才符合「完全關機」,此外,飛航模式、靜音模式等皆不符「完全關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