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確把握黨員領導幹部的先進性與普通黨員的先進性
黨的先進性是具體的、歷史的,共產黨員的行爲表現的先進性,也是具體的、歷史的。共產黨員是生活於社會中的人,其社會地位、社會職業是不同的,甚至分屬於社會上的不同利益羣體,這就造成了黨組織成分前所未有的複雜。有的作爲執政黨的成員,掌握着國家權力,處於權力運作的中心;有的是民營企業家;有的是一個普通的勞動者,甚至是下崗或失業者。因此,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表現形式,就政治信仰、政治行爲來說應該一致,但就具體行爲的表現形式來說應該是,也只能是多種多樣的。
所謂先進是相比較而存在、相競爭而發展的。而且黨員先進性是與其職業、所處的黨內地位等具體環境聯繫在一起的。對於普通黨員來說,對黨的路線和政策的擁護、執行,表現爲在日常工作和社會生活中能夠起到表率作用,其先進性體現在本職工作中。比如,做一個盡職盡責的教師、醫生、工人等等。但問題的複雜性主要集中於擔任領導職務,即處在各級權力運作中心的共產黨員身上。一部分黨員擔任領導職務,是黨執政的象徵,其權力大、責任重,行爲的影響面也大,因此人們更多地把這些人當做黨的形象的代表。就他們的行爲表現來說,往往直接與黨的路線政策掛鉤,或者說,直接影響到黨的性質,因爲他們處於決策層,其本職工作就是作出決策,對一個地方或一個部門的工作往往有全局性的影響,其行爲表現的反響程度是不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所無法相比的。
無論是從理論上來講,還是從實際情況來看,黨員領導幹部保持先進性面臨着不同於普通黨員的環境與條件。這就對黨員領導幹部保持先進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考驗。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因領導幹部掌握了權力,對其先進性的要求,不能等同於對普通黨員的要求,應高於對其他黨員的要求。雖然各個崗位上黨員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都是平等的,但因黨員領導幹部掌握了黨內權力和公共權力,而黨內的權力屬於全體黨員,公共權力屬於人民,所以對權力的執掌者高標準要求就是必然的。只有當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真正保持了先進性,並對身邊的共產黨員作出表率的時候,才能夠進一步深入地而不是形式地推動全體黨員保持先進性。二是近些年來,黨內出現了一些腐敗現象,所涉及者,大多是擔任領導職務的共產黨員,這對黨的先進性形象產生了不利影響。腐敗現象不僅與黨的先進性相背,與一般社會道德也是相背的。遏制腐敗,是保持黨在羣衆中的良好形象的底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