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驢的牙齒,在黑夜中很刺眼,白森森的,閃着邪惡的光澤。
林武從沒有想到,以往只要你一蹲身裝出拿板磚動作,就會被嚇得夾着尾巴狼狽鼠竄的毛驢,竟然比它大哥陸寧還要會裝。
或許,它不是裝的。
毛驢本身就是一個膽小鬼。
但當大哥遇到無法預知、抗拒的危險時,毛驢就會搖身一變,成爲比惡狼還要可怕的怪獸,再也不是一條財迷還有色心的賤狗。
任何事物的改變,總是建立在某個特定的基礎上。
離開唐王已經整整兩天兩夜了。
在這兩天兩夜中,無論林武什麼時候看向毛驢,都會發現它始終睜着眼。
那眼神好像很平靜。
可林武偏偏能從中看到嗜血的不安,隨時爆發的瘋狂!
毛驢,真得只是一隻狗麼?
一路上,林武很多時候都在琢磨這個問題。
相比起有勞拉同行的宋楚詞、有水暗影陪伴的陸寧來說,林武這一路很累:無論毛驢有多麼的不一般,它都沒有駕照……
毫無疑問,長達數千裡的旅途中,一個人開車,怎麼着也不如兩個人相互替換着開車,會累,所以無論林武有多麼壓縮休息時間,他都是陸寧、宋楚詞三撥人中,最後一個抵達古羌縣的。
其實只要林武願意,完全可以找人開車:東海集團在全國各地城市中,哪怕是在西北,也基本上都有分部的存在。
林武這個林家當前唯一的繼承人,只要一個電話,就會有人來代勞。
但他沒有那樣做。
因爲他很清楚:如果讓他那個大款老子、哪怕是特別想跟他搞好關係的沈玉如,得知他要去哪兒後,都只會阻攔他,不管他多大的脾氣。
林武來到古羌縣時,已經是深夜十一點了。
深夜的邊陲縣城內,大街上竟然有好多警車在巡邏。
這種情況下,林武肯定會被注意,被盤查。
林武不是啥通緝犯,當然不會怕被盤查,反而用一萬塊錢的現金,從某個警務人員嘴裡,得知了縣城傍晚時發生了啥事。
任何時候,金錢的魅力,可不是所有人都能阻擋的。
再說了,林武問的那些消息,也不是啥機密,這一萬塊對於某警務人員來說,簡直比從地上拾起還要簡單--撿東西,還得需要彎腰不是?
宋楚詞出事了,被冒充縣局局長的人,騙去了羅布泊內。
陸寧,跟那個走路都能讓男人看直眼的美女,天黑後才追了過去。
到現在,已經過去大半夜了,但這兩批人都沒有回來,也沒有消息:任何的通訊設施,哪怕是專用頻率的無線電,去了羅布泊深處後,也會變成廢物的。
黑夜中,距離古羌縣足有一百公里之外的羅布泊,就像是一隻看不見的怪獸,大張着嘴巴靜候某些人自動跳進去被吞噬。
林武不想被怪獸吞下,就像得了好處的那個警務人員,真心告訴他說:這時候去羅布泊內,跟尋死沒有啥區別。
車輪下,就是公路的盡頭。
前面,已經是戈壁灘,一望無垠,好像洪荒世紀的野外,死沉沉,卻偏偏有邪惡的東西存在。
咕噔一聲,林武盯着前面呆了半晌後,才艱難的嚥了口口水,低聲問毛驢:“你說,我們非得進去嗎?”
在二哥停下車子,望着前面發呆時,毛驢就知道他在想什麼了.
很明顯,毛驢沒有責怪二哥膽小。
對毛驢來說,二哥能夠單獨駕車,狂奔兩天兩夜,把它送到離大哥最近的地方來,它就已經很滿足了。
實在沒必要,拖着二哥一起去面對死亡。
二哥只是大哥從街上撿回來的兄弟罷了,短短相處幾個月後,依着人類感情的增進速度,他們實在沒有同生共死的必要。
毛驢就不一樣了。
大哥在,它在。
陸寧死--它不會告訴任何人,它會選擇什麼樣的方式去追隨大哥,就像當二哥徵求它的意見時,它只是伸出舌頭,在二哥的手上舔了一下,接着就用爪子打開車門,毫不猶豫的跳了下來。
毛驢會開車門,就像它能擡腿撒尿那樣簡單。
必要時,它能按照大哥的意思,做出噁心美女的動作。
開車門,特麼的算個鳥!
“毛驢,你要去做什麼!?”
看到毛驢一聲不吭的跳下車後,林武愣了下,接着也跳了下來。
毛驢沒有回答。
有些話,實在沒必要說出來。
矯情。
回頭看了二哥一眼,毛驢就先前衝去,用最快的速度,很快就消失在了汽車燈光線中。
毛驢扭頭回望那一眼時,林武又看到了讓他心悸的血紅。
那兩團鬼火般的血紅,一下子刺激到了林武,讓他在心悸的同時,也涌起了萬丈豪情:千里迢迢我跑來這兒幹嘛了?
不就是爲了找陸寧?
是,他不是我的什麼人,最多勉強算是個哥們,家人。
可如果在他遇到未知危險,我卻在危險邊緣袖手旁觀的話,那麼我下半輩子都無法原諒自己,沒臉去見毛驢。
對,我去,是因爲我不能讓毛驢自己去。
它再怎麼出色,終究是一條賤狗。
一條看不起的人的賤狗罷了!
臥槽,被一條賤狗看不起,還不如去死了呢!
林武恨恨的罵着。
其實他也不知道是在罵毛驢,還是在罵陸寧。
或者說,他是在罵自己,罵自己爲什麼會這樣蠢,竟然被一條賤狗對人的深情所打動,竟然忘不掉那個姓陸的人!!
砰的一聲,林武關上了車門,啓動車子呼嘯着衝進了戈壁灘內。
很快,他就看到了毛驢。
毛驢走的很瀟灑,走走停停,鼻子不時在地上嗅一下。
“給我滾上來!”
林武打開了車門,惡狠狠的衝它罵道。
毛驢卻輕蔑的看了他一眼,繼續向前衝去,邊走,邊低頭。
林武怒了:“不就是指望有個靈敏的鼻子麼,跟我顯擺什麼?回頭,就給你撒上六六粉。”
六六粉,化學毒藥,苯的六氯取代物,曾經被用作農藥來用,現在國家已經明令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了,對狗鼻子的嗅覺,具備超強的破壞性。
當然了,林武只是發狠這樣說罷了。
如果必須把六六粉灑在誰的鼻子上,他寧願灑在、灑在陸寧的鼻子上,也不會去殘害毛驢的:誰讓那個傢伙,曾經趕他走過,害的他那麼沒面子了?
面子這東西,對處於極度恐懼中的人來說,連個屁都算不上的。
比方宋楚詞。
在內地時,哪怕是天上下刀子,但宋大小姐爲了自己走路時優雅的形象,也不會抱着腦袋狼狽奔跑的。
可現在,天上沒有下刀子,當一隻野狼撲到她跟前時,她就完全甩掉了淑女該有的所有
風度,全然忘記了手裡有槍,只知道雙手抱着腦袋,閉眼發出了最後的慘叫。
“嗷!”
宋楚詞的尖叫聲中,沒有感覺到身子被狼牙撕扯的疼痛,反倒是聽到了惡狼臨死前發出的慘嚎。
就在那隻野狼即將把宋楚詞撲倒在地上時,正跟另外一隻野狼翻滾的勞拉,再也不管自身安慰,用盡所有的力氣,用最快的速度,從狼肚子裡抽刀,刺出!
一刀,刺進了那隻野狼的心臟部位。
但她在刺中這隻野狼時,受傷的那一隻,也及時咬住了她的左腿,死命的撕咬。
與此同時,從後面狂奔而來的那隻野狼,也拍馬殺到了。
“快跑,跑!!”
勞拉嘶吼着,很想站起來--但那隻野狼卻牢牢咬住了她的左腿,拼死也要把她拽倒在地上,給同伴提供致命一擊的機會。
這個女人,纔是最危險的。
三隻野狼,都看出了這一點,所以當最後一隻野狼撲過來後,根本沒有理睬嚇傻了的宋楚詞,而是直接撲在了勞拉身上。
勞拉是跪在地上的。
那隻野狼撲過來的速度,就像出膛的炮彈,一下子把她砸倒在了地上,散着濃郁腥臭的大嘴,狠狠咬了下去--
這是宋楚詞被勞拉的嘶吼給驚醒後,看到的最後一幕。
然後,她就本能的甩開兩條大長腿,沒頭蒼蠅似的狂奔了出去。
勞拉最需要幫助時,讓她跑。
她跑了。
這不能怪她。
因爲勞拉也知道,宋楚詞這種嬌生慣養的大小姐,這時候已經徹底崩潰了,能夠知道奪路而逃,就已經很不錯了,要是留下來,不會起到任何的作用。
最多,宋楚詞在狂奔不知多久,重重摔倒在地上時,纔會想到她不該跑的:勞拉,需要她的幫助。
勞拉在哪兒?
宋楚詞全身骨頭好像斷了那樣的疼,任由淚水在臉上肆意的淌着,慢慢站了起來,向四下裡看去。
羅布泊的戈壁灘上,重新恢復了本來的寧靜。
野狼撕咬勞拉的血腥氣息,勞拉的嘶吼聲,彷彿都是一場夢。
現在夢醒來了,那場夢距離現實是那麼的遙遠,無跡可尋。
“勞拉,勞拉,你在哪兒?”
宋楚詞跌跌撞撞的走着,哭喊着勞拉的名字。
沒有誰回答,只有刺骨的寒風,從她身邊掠過,帶着悲傷的嗚咽聲。
“勞拉,你在哪兒,在哪兒?”
宋楚詞哭喊了也不知道有多久,又是走了多久,直到嗓子嘶啞的再也發不出聲音,淚水淌幹,渾身再也沒有一絲力氣後,才軟軟的癱倒在了一個小斜坡上,眼神呆滯的望着天際。
那邊,應該是東方吧?
因爲那邊的天,比別處的都要亮一些。
黎明前的曙光。
宋楚詞呆滯的眸子微微轉動了下時,眼睫毛上有白霜跌落。
這鬼地方,晚上死冷,白天又超熱。
幸虧她穿着厚厚的羽絨服,又是摔倒在可以避風的小斜坡後,纔沒有被凍僵。
彷彿,她這才察覺出自己還活着。
宋楚詞再次眨巴了下眼睛時,瞳孔猛地一縮。
一個白色的人影,忽然出現在了她的視線中。
是背對着她的,緩緩向前行走。
“勞拉,勞拉!”
宋楚詞狂喜,所有的力氣全部恢復,猛地從地上爬了起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