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北部,穆罕默德王儲港。
說是一座港口,其實就是一段海岸線,只不過用柵欄圍了起來,表明這是沙特王室的領地。
其實,理論上,整個國家都屬於沙特王室。
此外,這座港口還有一部分在科威特境內,那邊的土地也是由科威特王室提供,今後將連成一片。
這裡,就是穆罕默德王儲向王棟承諾的軍事工業城的外港。
當然,現在已經是軍事工業城的一部分了。
更主要的是,科威特王室也以提供土地與資金的方式,成爲了軍事工業城的股東,準確說是投資方。
其實,土地根本就不值錢。
至於這下面埋了多少的石油,王棟也沒有多少興趣。
他在乎的,其實是沙特與科威特王室的支持,以及在此建立的造船基地,還有今後數十年內的鉅額訂單。
當然,更重要的是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
王棟不得不承認,伊拉克內戰讓很多原本不敢想象的事情都變成了現實。
雖然在這場戰爭中,“安固”公司傷亡了數百名行動人員,其中不少是最早一批跟隨王棟的巴基斯坦特種兵,還有一些來自華夏的特種兵,但是同樣沒有人能否認,他們的犧牲與付出帶來了極爲巨大的回報。
從這裡出發,往內陸方向幾十千米,就是正在大搞基礎建設的軍事工業城。
道路已經修通,不過按照沙特當局的規劃,將在五年之內再修建一條高速公路,以及一條通往港口的鐵路。
雖然才幾個月,但是變化之大,連王棟都不敢相信。
關鍵,依然是資金。
在伊拉克內戰期間,D&F沙特公司承擔了很多坦克戰車的維修工作,不但培養起了一批技術人才,還獲得了足夠多的收入。
更重要的是,D&F公司提供的服務,正是沙特等國繼續的能力。
爲什麼?
那麼多在戰鬥中損壞的坦克戰車,如果沒有D&F公司的協助,就無法修復,至少無法如此迅速的修復。
結果就是,沙特王室首先追加了在軍事工業城的投資。
到伊拉克內戰結束的時候,瓦利德王子控制的沙特王室資金已經在此投入了100多億美元的資金,而且重點搞基礎建設。
按照穆罕默德王儲的意思,等到大部分基礎設施完成,也就是在初具規模之後,將命名爲“薩勒曼國王軍工城”,也就是將其提高到國家建設的高度,與三座在幾十年前建成的軍事城並肩。
不出所料,沙特的第一座坦克廠就將在此落成。
等到臨時機場擴建成軍用機場,沙特還將在此投資建立一座軍用飛機維修廠,今後甚至會建立軍用飛機制造廠。
只不過,向航空領域進軍的阻力更大。
爲什麼?
沙特的作戰飛機,特別是戰鬥機,全都來自歐美國家,而且在進口的時候,就包含了售後服務。
此外,歐美國家的軍火企業也不會允許D&F公司插手其產品的維護工作。
就拿EF2000來說,歐洲戰鬥機工業集團已經多次照會沙特當局,要求沙特嚴格遵守保密協議。
至於美國,乾脆就派了一個由幾十名專家組成的監督小組,盯着出售給沙特的F-15SA戰鬥機,確保在任何時候,D&F公司的人員都無法接觸到這些戰鬥機,甚至爲戰鬥機上的關鍵設備打上了封印。
當然,D&F公司也不是沒有辦法進軍航空領域。
這就是,由巴基斯坦提供的,援助給伊拉克政府軍的JF-17與A-5等作戰飛機,基本的維護保養工作全都交給了D&F公司,而且巴基斯坦派來了技術人員提供協助,還準備與D&F公司建立合資企業。
此外,沙特也一直在設法成爲華夏戰鬥機的客戶。
在伊拉克內戰結束之前,沙特的軍購代表團就去了華夏,而且正式提出了從華夏採購作戰飛機的意願,還提交了一份足夠讓華夏軍火企業驚掉下巴的意向訂單,只是相關的談判工作還在進行。
很簡單,沙特想買的都是華夏最好的作戰飛機。
當時,沙特最想獲得的就是J-20戰鬥機。
用穆罕默德王儲的話來說,只要華夏願意出售這種除F-22A之外,全球唯一已經實現了量產的第四代重型制空戰鬥機,價格就不是問題,不管多貴,沙特都會買幾十架回去充當制空主力。
可惜,價格確實不是問題,因爲華夏不肯賣纔是問題。
在出售J-20的立場上,華夏早就表明了立場,即只要美國沒有把F-22A放到出口軍火目錄裡面,華夏就不會出口J-20。
爲什麼?
這種性能極爲強大的第四代重型制空戰鬥機足以改變地區的軍事平衡。
理論上,最多一箇中隊的10架J-20,就能統治中東地區的天空,打敗一箇中等國家的空中力量。
沙特有了幾十架J-20,讓周邊國家怎麼活?
當然,鑑於美國已經開始出售F-35戰鬥機,所以華夏大力推銷FC-31,只是這種戰鬥機至今都沒有達到量產的水準。
此外,華夏空軍並沒有採購FC-31的意願。
因爲FC-31要在好幾年之後纔有可能達到量產水準,所以沙特退而求其次,盯是了華夏的J-10D。
只不過,沙特不止要採購這種戰鬥機,還要購買生產線與全部的生產專利。
爲什麼?
顯然,不止是要自行生產,還要按照自己的需求進行改進。
很簡答,沙特看中J-10D,其實不是要用來取代現役的戰鬥機,畢竟J-10D也不比EF2000與F-15SA好多少,而是要用來補充空中力量,即解決EF2000與F-15SA缺乏防空壓制能力的問題。
要知道,J-10D本身就是多用途戰鬥機,而且其主要使命就是執行防空壓制任務。
華夏空軍準備的J-10D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專業的防空壓制戰鬥機,與J-16形成高低搭配。
當然,採購J-10D不是問題,而要拿到J-10D的生產線與全套專利,那就是問題了。
別忘了,J-16等重型戰鬥機是不出口的,而在FC-31正式服役之前,J-10D是華夏能夠拿得出來的最先進的戰鬥機了。
要是讓沙特自行生產,並且出口這種戰鬥機,華夏的軍火企業做什麼?
當然,這只是時間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