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之番外篇
有一個年輕人,他叫林語堂,跟當年的一個大文豪是一個名字,河南洛陽市,一個偏遠的小山村林家莊的人。
空有一個文豪霸氣的名字,卻沒有在文學上能有什麼造詣。
他有一個老爹,銅菸袋,黃板牙,二十年如一日的渾身皺紋如同老樹盤根,抽着旱菸袋子,沒有人知道他老爹在想什麼。
林語堂卻知道,他的老爹林老麼,是一個極其厲害的人,他在下棋,他會在不知不覺的時候,整個人就暈倒幾天,村兒裡的赤腳醫生根本就查不出病因,開了草藥吃了,沒用啊,偏方也找了不少,同樣沒用。
家裡窮,那個黃板牙的老爹似乎也心疼錢,說要去大醫院看看,他也不同意,不過就這樣挺好,因爲老爹林老麼除了偶爾昏倒之外,真的沒別的毛病。
林語堂是個懶散的人,懶散的人追逐懶散的生活,他知道自己的老爹,不是一個普通人,那隱藏在黑色皮膚下的小眼睛,是不是的看着遠處愣神,這說明了一切,可是,這跟林語堂有什麼關係呢?
他只是一個偏處於林家莊的一個人,沒有見過天,自己眼中的天,就巴掌那麼大,混吃等死而已,何必去問?
老爹看起來是隱藏着心事,但是隱藏心事多累啊對不對。
因爲他從來就沒想去知道,也不想那麼累,所以在那一晚上,他那個似乎一直以來都把心事藏在心底的老爹忽然告訴他了很多真相,什麼林家爲天下先,爲天下安,等等等等的話,這些話,一般人聽了會馬上豪情萬丈,可是林語堂沒有,他本身就是個極其懶散的人,何苦來哉?天塌了,不是還有高個子頂着麼?
第二天,這個叫林語堂的慫包年輕人,就走了,離家出走,毛病吧?我一個小農民,要什麼沒什麼,我想那麼多幹嘛?
你是我爹,我不想招惹你,我躲遠點還不行?
他就這麼走了,在窮困潦倒的時候,進了一個戲班兒。混口飯吃,起碼餓不死不是?
然後他看到了她,一身大青衣的她,美豔無雙,那胸挺的,那屁股翹的,家裡老孃可是一直在說一句話,頭大聰明腳大英雄,屁股大了生兒子,這丫頭帶回去,絕對討人喜歡。
正跟每一個青澀少年心中都會有一個女神夢一樣,害羞,膽小,不善言辭,每天過的迷迷糊糊的林語堂終於不邋遢了,會在早上對着戲班兒裡的銅鏡,用水把頭皮抹的油光噌亮的,走在她面前的時候,腳步都是飄的,要是她能看他一眼,那他孃的一天不吃飯都成,多大事兒啊不是?秀色可餐這個詞林語堂雖然不知道,但是他懂。
戲班兒裡終於發份子錢了,他跑了十幾里路,草鞋磨破了三雙,買了一小盒的胭脂水粉,戲班兒本身就是小牌坊,這姑娘不化妝也好看,化上戲妝之後也是美豔傾城,但是有了我這個胭脂一擦,那絕對是要驚掉一地眼珠子的吧? Wшw⊙тt kān⊙C ○
胭脂盒子上滿是汗,長這麼大,林語堂還沒跟這麼好看的姑娘說過話,禮物是買回來了,但是小夥兒想給不敢給啊,每一次,抽自己十幾巴掌,可是真的站在姑娘面前了,手心全是汗,別人問一句有事兒麼,馬上就落荒而逃了,他孃的,這小心臟跳的,老衲真的受不了啊。
這個胭脂一星期沒有送出去,就不用送出去了,女神有人了,戲班兒了化女妝足以驚豔全場的一個男人,俊俏,誰都知道,林語堂也知道,之前還會去捏捏他的臉蛋,說你一大老爺們兒的,皮膚這麼水嫩,你老孃生你的時候,是不是就是個姑娘,然後拿泥巴捏了一個小兄弟給你安上了?
生活對林語堂,沒有太大的改變,或許最大的變化是,以前他偷看她一個人吃飯,滿臉興奮,那一張一合的櫻桃小嘴足以讓他醉掉,要是她破天荒的對他笑一下,絕對玉米麪窩窩,能多吃三個,多硬的都成。
以前是偷看,現在也是偷看。
以前看的是一個人,現在看的是一對人。
姑娘愛笑,以前看到戲班兒的人都會笑,現在,卻只對那個俊俏後生一個人笑。
每個人都知道,那個大胃王的林語堂最近瘦了,拉二胡也走神兒,但是沒人知道爲啥。
那一晚,演出前,他看到那個俊俏的後生跟她親了個嘴,心裡那叫一個不是滋味兒,林語堂想走,看到心疼蛋也疼,走了吧,走了得了,可是走到一家農院兒的時候,看到窗臺一瓶酒。
他去拿了,留了兩毛錢,不喝酒的他不知道價錢,但是估摸着,估計是夠了吧?
那一晚,演出前,從來沒喝過酒的林語堂喝光了那一斤瓶的白酒,那時候還比較實在,一斤就是一斤,不會只給你九兩。
林語堂醉了,一塌糊塗的,口袋裡的那一盒胭脂還他孃的沒送出去呢,怎麼就送不出去了呢?
他醒的時候,有點渴,醉了一場等於死了一次,也整明白了,不管是自己騙自己也好,真整明白了也罷,飯得吃,水也得喝,回戲班兒吧,大不了自己少看她幾眼就成了,不會掉塊肉,不是麼?
回去之後,他見到了她,只不過這時候是個死人。
死的一點都不好看呢,吊死的人,眼睛凸着,舌頭伸着,這是他看過她最難看的表情,可是卻變不回來了。就算現在把胭脂塗到她臉上,她也不好看了,不是麼?
誰也不知道,戲班兒裡死個人,爲啥拉二胡的林語堂哭的跟死了親孃似的。
因爲他他孃的喜歡她啊!
林語堂走了,飯可以不吃,水也可以不喝,仇得報,姑娘是被當時想要糟蹋她的生產隊隊長給糟蹋的,死的時候都不肯閉眼,那俊俏男人不肯去報仇,還說什麼冤冤相報何時了,他得去,雖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圖了個啥,是以什麼身份去的?不管爲啥,都是要去的,因爲他想去,那就去了,別人怎麼看,那不重要。
他盯了那個生產隊隊長几天,那人膀大腰圓的,他還不一定是對手,他在路邊藏了一星期,機會得等,殺完這個人,就回林家莊,盡孝吧?林語堂這麼想道。
機會從來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他等到了,那個人喝醉了,哼着小調叫着張寡婦的屁股白又白的在路邊兒走着。
月黑風高,這他孃的剛好是殺人夜啊!
他沒刀,就有一個削尖的木棍兒,但是他認爲自己能成,他殺過豬,剖過野兔,心臟在哪他知道,刺過去,興許那姑娘在那邊兒,就閉上眼了吧?
他衝了過去,卻被打倒在地。
自己果真不是一個職業殺手,盯梢時候都被別人發現了,這是給自己設了一個套讓自己鑽呢,棍棒不要錢一樣的打在他的身上,可是他不覺得疼。
他只是想,老子要是這麼死了,沒幫她報的了仇,我不來,以後誰來?
他沒死,他看到了她,跟死的時候一樣,舌頭伸着,眼睛凸着,那幾個人嚇死了,他笑了,那姑娘要走,林語堂就想,她都變成這樣了,總不會嫌棄我了吧?
他拿出了那盒水粉,上面上海旗袍女郎的商標都花了,被汗水給衝的。
她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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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笑了就好。
他沒死成,那幾個人死了,她卻成了厲鬼傷人,有人要請法師來對付她,都到這兒了,自己再保護她一次?她都對我笑了呢,對我一個人笑的。
他也怕,但是怕,也要做。
自己還是懦弱了,當時要是勇敢點,先追上,帶回林家莊,哪裡會有這麼多事兒?姑娘的死,都怪自己,林語堂這麼想道。
那一晚,他見到了一個滿頭白髮的老頭,他把她給收了,裝進了個水晶球裡,那老頭不是壞人,把水晶球給了他,裡面有一個她的影子。
真美啊。
這就夠了,林語堂回了林家莊,第一次這麼迫切想回去。
男人沒點本事是不行的,之前沒本事,不能送好點的胭脂,之後沒本事,幫人報仇呢,自己差點沒了,男人嘛,在喜歡的女人面前,總是要點名字的。
老爹當時說的,林語堂沒聽,但是他這一次想聽了,老爹問他爲啥,他說不爲啥,就是想學了。
“爲了你身上水晶球裡的姑娘吧?”老爹笑眯眯的問道,那一口黃牙,真的猥瑣透了。
“是。”林語堂那時候才真正的認識到,自己這個老爹絕對不是普通人,起碼能掐會算,自己就晚上才捨得拿出來親一下的水晶球,怎麼就被他給知道了呢?
“好好學,你給讓她活過來。”當時老爹林老麼這麼對林語堂說。
“你別騙我。”林語堂不相信。
“我可以先讓她活,但是這不是真活,想要那樣,我不行,你得超過我才行。”林老麼像是一個奸商一樣循循善誘道。
“成。”
那姑娘活了,真活了,林語堂高興,那一夜,啥也不管了,這輩子想說的話,以前沒說的,都給說了。那姑娘哭了,稀里嘩啦的,林語堂沒喝醉,也醉了,酒不醉人人自醉,估計就是這樣的狀態。
“當年我老爹想用三百塊把我賣了,你就用三百塊把我買回來吧,這樣咱們也算是父母之命了,成不?”那姑娘道。
“會不會委屈你了?”
“不會。”那姑娘說了一句,又哭了。
那一天,林語堂帶了她回來,說是三百塊買的,那一晚上,她的身上全是燒傷,灼燒。
“你不敢見太陽你爲啥不早說?”林語堂心疼。
後來那個抽旱菸的老爹對林語堂說,語堂啊,你也該要個兒子了。
“能成?”林語堂問道,他也想,但是他知道,這不可能。
“我說能成就能成。”林老麼道。
後來,他媳婦兒就真的懷孕了,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生出來的時候,五斤三兩,那小傢伙兒哭的,哭的林語堂都跟着哭了,起名兒的時候,她說這孩子就叫小凡吧。
“那不成,你看我的名字多霸氣,林語堂你知道不,那是個大文豪。”他道。
“我希望他平平凡凡的,就這麼過好這一生,娶妻生子,這就夠了。”她說道。
林語堂裂開嘴笑,道,那成。
之後林語堂知道了很多,關於孩子,關於老爹,關於自己的女人。
練吧,這不練不成了,偷懶也不成了,有些事兒,總不能老婆孩子扛吧?
林語堂剛帶回來自己媳婦兒的時候,因爲媳婦兒不說話,也不出門兒,別人說她是傻子,他還生氣,孩子轉眼兩歲了,她對他說:“以後我就只能是個真傻子了。”
“爲啥?”他問道。
“孩子大了,我不能陪他出去玩,總得給他個理由。”她又哭了。
日子一天天過,那小犢子也慢慢長大,也爭氣,別人說他老孃是傻子的時候,也會跟人拼命,但是個頭小,總是吃虧,小傢伙兒回來之後總是紅着眼睛問我,爸,我媽真是傻子?
林語堂看了看窗戶,那個不能出門兒見太陽的女人哭的滿臉淚痕。
要是能讓她,成一個正常人多好。林語堂想。
想了就做,這一做,就是二十年。
這二十多年,林語堂經歷了太多的事兒,知道了太多的事兒,爲天下先,爲天下安的,林語堂不在乎,後來學會了寫字兒的他在本子上寫了這麼一段話。
“我林語堂,一生只做一事,一事就是一生。”
“我林語堂此生,一心只想李金枝。”
“我林語堂,只求小凡能在陽光下,叫她一聲媽。”
一切都按照計劃再來,那個人回到村子,一切的設計,一切的假裝,只是爲了自然而然的引那個現在已經長大成人的林小凡進入了一個爲他量身打造的局中。
“我不想這樣,我就想他平平凡凡的活着。”那一晚,她哭倒在他的懷裡。
“好。”林語堂道。
謀劃大局,這本身就是與他無關的東西。
他安排了林老麼的回魂兒,他操縱着那個已經“死了”的老爹回來。
他通過老爹林老麼的手,告訴那個即將深陷泥潭的兒子說:“逃。”
兒子他有什麼宿命,他林語堂不管。
他只在乎,那女人想讓兒子平平凡凡的活着。她說的話,她聽。
可是那一晚上,林老麼對着祠堂跪了下來。
他不是跪棺材。
那一晚,林語堂在祠堂的房頂上抽旱菸而已。
他老爹在跪他。
求放林小凡入局。
林語堂開始皺眉頭了。
那一天她說道:“去吧。”
“爲啥改變主意了?”他問她道。
“因爲我不想你爲難。”她笑道,沒哭。
“我給你唱段兒戲吧?”林語堂說道。
她點了點頭。
那一晚,林語堂第一次唱戲,女子花旦,就算他知道外面有人在聽,有人在拿手機拍照,他還是沒停。
因爲她在聽,她笑着呢。
那一晚,她要走,去那個地方,這也是計劃的一部分。
她說,我唱戲,你給我拉一段兒不,穿當時你帶我回來時候穿的那身衣服?
他說好。
那一晚,天上兩輪明月。
那一曲,貴妃醉酒。
陛下,滿飲此杯否?
她走了,他活着。
按照計劃,他要繼續等。
可是他不想等了。
其實整個棋盤最跳脫的那個人,是他。
他去了那個地方,走之前,也要轟轟烈烈一次吧,她還沒見過自己發威呢。
林語堂爲什麼想走。
因爲他做了一個夢,她說她想他了。
他說好,我馬上就來。
林語堂的墓碑上只有一行字。
寫字的是林小凡,拓碑的是林八千。
這句話,是林語堂那個本子後面的續寫。
林語堂此生,最無愧於心。
——酒不醉人人自醉。
那麼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