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勝拿着資料,歡天喜地的告辭了。
俞曉晨確實非常不解:“爺爺,你真的想好了嗎,我承認嶽勝確實有能力,讓他加入特別偵查局可以充實我們的力量,但他有能力統領整個特別偵查局的工作嗎?”
俞聽濤反問了一句:“你覺得特別偵查局是不是應該提升自己的水平?”
“這個嗎……”俞曉晨頗有些尷尬的承認了:“目前我們的工作確實存在很多問題……”
“這就對了。”俞聽濤點了一下頭:“目前,特別偵查局權責不明,體系混亂。雖然說這個部門是我組建的,但我又不是直接領導,確實應該挑一個人出來管事,並且提升全部門的工作能力。”
俞曉晨立即提醒:“可嶽勝只是一個保安!”
“那又怎麼了?”
“你覺得他懂得辦案,還是能打仗?”俞曉晨輕蔑的道:“他倒是挺能打架!”
“你啊,還是太年輕……”俞聽濤呵呵一笑:“一個人有怎樣的能力,其實由兩方面因素構成,一方面是他自身有怎樣的能力,另一方面則是他周圍的人有怎樣的能力。換句話說,一個人有着怎樣的人脈資源,也是其自身能力組成的一個部分。”
俞曉晨有些明白了:“你是想說……”
“嶽勝跟曹震是摯友。”俞聽濤一字一頓的道:“我一直都知道曹震就在廣廈,但多數時候裝作不知道有這麼一個人,其實剛組建特別偵查局的時候,我就覺得特別適合讓曹震來指導工作。畢竟,曹震是一代兵王,曾經跟各種各樣的罪犯和秘密組織打過交道。但曹震如今已經退隱江湖,過着很安逸的日子,未必想要出山。我跟曹震沒有任何交情,貿貿然去找曹震幫忙,如果曹震把我給拒絕了,那麼大家臉上都無光。”
“所以嶽勝就派上用場了。”
“是的。”俞聽濤點點頭:“成爲特別偵查局的負責人之後,嶽勝必須去找曹震幫忙,而曹震一定會給幫忙。”
“你確定?”
“曹震很喜歡嶽勝這個年輕人。”俞聽濤直接就分析道:“一方面,曹思琪在嶽言網絡打工,另一方面,曹震自己也入股嶽言網絡了,我相信曹震會把嶽勝的事當成自己的事。”
“好吧……”俞曉晨無奈的笑了笑:“讓嶽勝來做這個負責人,實際上是爲了聘請曹震充當我們的顧問。”
“就是這個道理。”俞聽濤打量着俞曉晨的神色,緩緩說道:“有些時候,我們爲了達到某種目的,必須採取一些間接的辦法才行,也就是所謂‘曲線救國‘。”
俞曉晨嘆了一口氣:“嶽勝這小子還真挺有運氣!”
“觀察一下吧,如果嶽勝做的不好,我會把他撤職的。”俞聽濤輕輕擺了擺手:“我有點累了,想休息一會了,你也去忙自己的事吧。”
再說岳勝這一邊,轉過天來,早早就來了公司,當天最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完成與世通金融的交易。
世通金融與嶽勝取得聯繫,通過互聯網傳送了比特幣過來,然後提供了銀行存款賬號。
嶽勝片刻沒有耽誤,直接把相應款項轉入賬號,然後在市場上出售了這批比特幣,一進一出賺取了百分之二十的利潤。
世通金融似乎對嶽勝非常滿意,馬上要求進行第二筆交易,結果連續三天的時間裡,嶽勝都在買賣比特幣。
跟世通金融的這一次合作,對嶽勝來說簡直就像是撿錢一樣,大筆利潤入賬之後沉澱在公司賬上,嶽勝覺得應該考慮點其他投資項目了。
這一天早晨,丁佩環來上班,一進公司的門就嚷嚷:“破產了!馬上就要破產了!”
曹思琪非常不滿:“公司形式這麼好,你爲什麼詛咒破產?”
“我說的不是咱們公司要破產……”丁佩環不住的搖了搖頭:“是報社!我們報社要破產了!”
嶽勝有點好奇:“什麼報社?”
丁佩環猶猶豫豫的回答:“就是……《今日廣廈》唄。”
嶽勝對這家報
紙的印象實在太深了,當初陸明瑤夜店買醉,也不知怎麼被這家報社獲得了消息,經過一番加工刊出了一篇報道《陸明瑤夜店買醉,與保安一夜溫情》。
這篇報道可把嶽勝嚇了一大跳,跟富家千金女鬧緋聞這種事可不是那麼好玩,萬一人家爲了維護名聲把自己滅口,那就得不償失了。
幸運的是,陸家很有風度,沒怎麼計較這件事。
雖然《今日廣廈》意猶未盡,但也沒辦法繼續深挖下去,畢竟嶽勝跟陸明瑤真的什麼事都沒有,於是這件事也就到此爲止了。
當初那篇報道作者署名沈昭月,後來嶽勝才知道,正是丁佩環的筆名。
因爲丁佩環得知夜店老闆叫沈傾月,就給自己起了這麼個筆名,暗示自己在夜店有非常特殊的渠道。
後來,廣廈出了一起命案,因爲過程比較複雜,引起了媒體的廣泛關注,丁佩環覺得自己找到機會就決定採訪此案。
案件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今日廣廈》在這個案件中發揮的作用。
由於案件各方面信息都被其他媒體挖的差不多了,丁佩環決定從其他方面着手弄兩個重磅新聞出來,於是直接找到案件的主審法官,採訪提問:“殺人該不該償命?”
法官指出:“這倒也不一定,要看具體情況,有沒有從輕減輕的情節,如果有,也是可以不用判死刑的。”
轉過天來,丁佩環刊出報道《法官說:殺人不用償命!》
就像對嶽勝和陸明瑤那樣,丁佩環曲解了別人真實的意思,用春秋筆法吸引眼球。
本來這篇報道出了也就出了,偏偏這一期報紙賣得特別好,主編要求丁佩環把這個案件充分利用一下。
於是,丁佩環又去找法官了,提問還是上次的問題:“你說殺人用不用償命?”
這一次,法官比較謹慎,小心翼翼的回答:“一般是要判死刑的,但如果附帶民事賠償責任,得到了受害者家屬的諒解,可以適當從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