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
爲什麼我和警察局這麼有緣,一次兩次,竟然還有第三次?還一次比一次嚴重?
第一次被控危險駕駛,第二次被控自衛過當打傷人犯,這一次,竟然是僞造及使用假證件!
僞造證件是一項大罪,我還算清醒的頭腦立刻否認僞造,說那份可以以假亂真的證件只是看了一則西語報紙廣告,花錢買的!
我被審問了幾遍,都只有一個回答,我不承認僞造,但不可避免地承認了使用假證件!
他們從我的包裡翻出了我的真實證件,那位女警搖搖頭,過來把我的手機遞給我,說:“介於你的尿液檢驗正常,可以打電話叫你父母來保釋你!”
父母?
我愣了下,搖頭,“我沒有父母!”
女警微皺了下眉,看我的眼神裡有淡淡的憐憫,但她並沒有外露,語氣依舊冷硬,“那你的祖父母呢?”
我再次搖搖頭,“也沒有!”
“哥哥,姐姐呢?”見我還是搖頭,女警差不多有點煩了,“誰是你的監護人!”
我想到了寧顧,但是,我還是搖頭:“沒有人!”
女警差點氣結,“小女孩,不要說謊!你要自己打,還是我們查出來幫你打?”
我垂頭不吭聲。
“你知不知道要是沒人來保釋你,你可能會被送入青少年監管所?”女警在做我的思想工作。
我的尿檢沒問題,使用假證件也不是什麼大罪,但是,麥特他們呢?
“我那幾個朋友呢?”我擡頭,不答反問:“他們是不是父母來擔保就沒事了?”
他們的證件是真實合法的,沒有使用假證件這條罪名。
女警搖搖頭,有些惋惜地看着我,“你那些朋友沒這麼簡單,他們都有用藥反應,我不是很清楚,他們有專人負責!”
“什麼意思?”用藥反應?他們不是就抽幾口煙嗎?難道他們還吃了什麼違禁藥品?
“具體情況我不知道,我現在負責你的案件!”女警還算耐心不錯,“凌晨了,你不想回家嗎?”
回家?
多麼溫暖的一個詞啊!可是,我怎麼能讓寧顧來?再次到警局來保釋我,他一定會氣炸的!何況,還用了假證件……
“我沒有家人,我的監護人不在國內,他出差去了……”我只能這樣講,希望他們能拘留我二十四小時之後,放了我。
可惜,我的演技不夠純熟,那位女警明顯沒相信我的話,深深看了一眼,讓我好好呆着,她轉身出去和同事不知說了什麼,開始在電腦上查找。
我的心涼了!
我的證件上有地址,憑地址他們就能查到電話,深更半夜的,寧顧一定在家,就算不在家,雪莉接聽了電話,寧顧就不可能不知道。
我還能有希望嗎?
我們之間的平和還有希望繼續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