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起牀了?”邵印天站在門外,臉上包着紗布,手也因爲骨折而夾着板子,但仍舊是笑得跟孩子一樣燦爛。
林孤意看了邵印天臉上的傷痕一眼,一向不喜表露自己情感的林孤意,臉上是面無表情,但話裡卻是濃濃的關心:
“你回去休息吧,我能搞定。”
邵印天眼看林孤意準備動身出門,便擋在門前,還給站在門外的白城使了一個眼色。回頭對着林孤意說:
“綁匪送過來的地址我派人去偵查了,裡面根本就沒有人。”
邵印天說完便用受傷的身體擋住林孤意的出路,他怕林孤意會因爲失去蘇柔柔的蹤跡而再次失去理智。
誰知這次林孤意冷靜地出奇。
“這是意料之中的事。在約定的三天期限還沒到之前,他們就會送來小柔兒的手指,或是其他的殘肢,讓我們的精神先奔潰,隨即在交易那天他們就會提高贖金,甚至在我們身上任取所需。”
林孤意早就已經揣測好了綁匪的心理,那天他見到蘇柔柔血淋淋的耳釘,因而失去理智,這次,他已經明白,如果想要救出蘇柔柔,他只能讓自己完全冷靜下來。
“那你打算怎麼辦?”邵印天因爲林孤意的過度冷靜而在心裡驚歎不已。
“在他們再一次傷害柔兒之前,把他們找出來。”
“怎麼找?天地偵探社那小子已經夠bt了,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找到柔柔幾乎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現在只剩一天半的時間了,該動用的關係我全都動用了,你還有什麼法子嗎?”邵印天還是認爲情況不怎麼樂觀。
林孤意掏出手機,打通了天地私家偵探社王栩傑的電話。
電話那頭正在忙碌的王栩傑一看到是林孤意的電話,馬上接通報告狀況:
“是金石房地產的人做的沒錯,不過不是他們的負責人,而是他的義子,一個曾經年輕有爲的律師!”
“接着說。”
“我查遍了金石房地產公司主要負責人的出入境紀錄,但是他們根本就沒有在最近出現過這裡。所以我輾轉查了金大石身邊的人,才發現他有一個義子,但不怎麼跟他來往,是一個年輕有爲的律師,後來染上了賭癮,已經宣告破產了。”
“你懷疑是金大石指示他做的?”
“肯定是的!第一,他剛宣告破產,第二,他一直長居國外卻突然回到了國內,第三,也就是最最最直接的證據!我有他在蘇柔柔打工的餐廳前把蘇柔柔拐走的街道監控!”
“找到他的藏身處要多久?”
“一個星期!我有信心!”
“我要你把時間縮短到一天內。”
“不可能!這是不可能的任務!除非……”
“除非什麼?”
“你能找到兩百名警察幫忙!”
“可以。”
林孤意掛上電話,坐在辦公桌上,正在思考着最快最有效的對策。
“我們不能滿足綁匪的要求,他們不可能那麼仁慈把你跟柔柔給放回來,他們只會拿了錢,再把你們兩個殺了,毀屍滅跡!”邵印天害怕林孤意做出錯誤的決定,先事先否定了這個最愚蠢的做法。
但事實證明,已經冷靜下來的林孤意絕對頭腦絕對是既有效率又聰明。
林孤意轉身就走,白誠和邵印天疑惑着在後面跟上。
“你現在去哪?”
“我餓了。”
“餓了!?”白誠和邵印天瞬間傻眼,昨天那個發了瘋一樣要去送死的着急得要命的林孤意,今天竟然不抓分奪秒,還有時間慢吞吞地吃早餐!?
“孤意應該有他自己的想法,我們不用急。”林孤意是白誠見過的最聰明最有氣魄的男人,所以白誠相信林孤意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那現在怎麼辦?我們也一起去吃早餐嘛?”邵印天雙手攤開,表示無奈。
就算再理智再放鬆也不能放鬆到這個程度吧,只剩下一天時間了!
“你們不能去吃,只有我能去。”
“只有你不能餓着肚子,我們就得餓着肚子了是吧!”邵印天都想掀開林孤意的腦袋,看看他到底在想什麼了!
“你們以我的名義,去把銀行的所有現金提出來,有多少就提出來,之後再把它運到市警察局總部門外,再通知我。”
“取出來幹什麼?你還吃什麼早餐啊!這種不重要的事情就別做了!”邵印天比林孤意還要着急。
“我要吃飽了,纔有力氣抱緊柔兒。”在電梯門關上之際,林孤意留下這句話。
“好吧,早知道我小時候被人欺負的時候,我就不該賴上他,現在好了,他去吃早餐,我這副樣子還要去做累活!”邵印天話裡是在埋怨,但他的嘴角卻一直在微微上揚。
因爲林孤意現在的振作和冷靜,終於讓邵印天放下心來。
白誠看了邵印天的表情緩緩地說道:
“我看這是你這輩子做過的最正確的事了。”
接下來在林孤意悠哉地吃早餐的時間裡,白城和邵印天就像是兩臺胃口無止境的移動at機,當然,是隻進不吐的那種。
他們搜刮了大半的銀行現金,差點引起本市的現金急缺。
因爲是以林孤意本人名義做的事情,所以這件事情很快就傳到正在國外度假的林孤意的父親林明煙耳裡。
但兩鬢蒼白的林明煙連理由都懶得問,只擺了擺手,毫不在意地說:
“由他。”
白誠和邵印天把現金帶到,正準備通知林孤意時,就看到已經不再是那副頹廢的樣子,穿着一塵不染的西裝,看起來意氣風發的林孤意出現在他們眼前。
“我看他不只吃了份早餐,還悠哉悠哉地洗了個澡。你還記得他昨天那副像瘋子一樣的樣子嗎?我真後悔沒有把他拍下來!”邵印天在白誠耳邊低語偷笑。
“現在要做什麼?”白城問。
林孤意翻開手機,看了一眼蘇柔柔在被綁架之前發給他的甜蜜短信,再把西裝鈕釦打開,說了一句讓他們差點奔潰的話。
“公開行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