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十五】 起旃蒙協洽,盡柔兆敦-,凡十二年。
孝昭皇帝上始元元年(乙未,公元前八六年)
夏,益州夷二十四邑、三萬餘人皆反。遣水衡都尉呂闢胡募吏民及發犍爲、蜀郡奔命往擊,大破之。
秋,七月,赦天下。
大雨,至於十月,渭橋絕。
武帝初崩,賜諸侯王璽書。燕王旦得書不肯哭,曰:“璽書封小,京師疑有變。”遣倖臣壽西長、孫縱之、王孺等之長安,以問禮儀爲名,陰刺候朝廷事。及有詔褒賜旦錢三十萬,益封萬三千戶,旦怒曰:“我當爲帝,何賜也!”遂與宗室中山哀王子長、齊孝王孫澤等結謀,詐言以武帝時受詔,得職吏事,修武備,備非常。郎中成軫謂旦曰:“大王失職,獨可起而索,不可坐而得也。大王壹起,國中雖女子皆奮臂隨大王。”旦即與澤謀,爲奸書,言:“少帝非武帝子,大臣所共立;天下宜共伐之!”使人傳行郡國以搖動百姓。澤謀歸發兵臨-,殺青州刺史雋不疑。旦招來郡國奸人,賦斂銅鐵作甲兵,數閱其車騎、材官卒,發民大獵以講士馬,須期日。郎中韓義等數諫旦,旦殺義等凡十五人。會-侯成知澤等謀,以告雋不疑。八月,不疑收捕澤等以聞。天子遣大鴻臚丞治,連引燕王。有詔,以燕王至親,勿治;而澤等皆伏誅。遷雋不疑爲京兆尹。
不疑爲京兆尹,吏民敬其威信。每行縣、錄囚徒還,其母輒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即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異於他時;或無所出,母怒,爲不食。故不疑爲吏,嚴而不殘。
九月,丙子,-敬侯金日-薨。初,武帝病,有遺詔,封金日-爲-侯,上官桀爲安陽侯,霍光爲博陸侯;皆以前捕反者馬何羅等功封。日-以帝少,不受封,光等亦不敢受。及日-病困,光白封,日-臥受印綬;一日薨。日-兩子賞、建俱侍中,與帝略同年,共臥起。賞爲奉車,建駙馬都尉。及賞嗣侯,佩兩綬,上謂霍將軍曰:“金氏兄弟兩人,不可使俱兩綬邪?”對曰:“賞自嗣父爲侯耳。”上笑曰:“侯不在我與將軍乎?”對曰:“先帝之約,有功乃得封侯。”遂止。
閏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疾苦、冤、失職者。
冬,無冰。
孝昭皇帝上始元二年(丙申,公元前八五年)
春,正月,封大將軍光爲博陸侯,左將軍桀爲安陽侯。
或說霍光曰:“將軍不見諸呂之事乎?處伊尹、周公之位,攝政擅權,而背宗室,不與共職,是以天下不信,卒至於滅亡。今將軍當盛位,帝春秋富,宜納宗室,又多與大臣共事,反諸呂道。如是,則可以免患。”光然之,乃擇宗室可用者,遂拜楚元王孫闢強及宗室劉長樂皆爲光祿大夫,闢強守長樂衛尉。
三月,遣使者振貸貧民無種、食者。
秋,八月,詔曰:“往年災害多,今年蠶、麥傷,所振貸種、食勿收責,毋令民出今年田租。”
初,武帝征伐匈奴,深入窮追,二十餘年,匈奴馬畜孕重墮-,罷極,苦之。常有欲和親意,未能得。狐鹿孤單于有異母弟爲左大都尉,賢,國人鄉之,母閼氏恐單于不立子而立左大都尉也,乃私使殺之。左大都尉同母兄怨,遂不肯復會單于庭。是歲,單于病且死,謂諸貴人:“我子少,不能治國,立弟右谷蠡王。”及單于死,衛律等與顓渠閼氏謀,匿其喪,矯單于令,更立子左谷蠡王爲壺衍-單于。左賢王、右谷蠡王怨望,率其衆欲南歸漢,恐不能自致,即脅盧屠王,欲與西降烏孫。盧屠王告之單于,使人驗問,右谷蠡王不服,反以其罪罪盧屠王,國人皆冤之。於是二王去居其所,不復肯會龍城,匈奴始衰。
孝昭皇帝上始元三年(丁酉,公元前八四年)
春,二月,有星孛於西北。
冬,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初,霍光與上官桀相親善。光每休沐出,桀常代光入決事。光女爲桀子安妻,生女,年甫五歲,安欲因光內之宮中;光以爲尚幼,不聽。蓋長公主私近子客河間丁外人,安素與外人善,說外人曰:“安子容貌端正,誠因長主時得入爲後,以臣父子在朝而有椒房之重,成之在於足下。漢家故事,常以列侯尚主,足下何憂不封侯乎!”外人喜,言於長主。長主以爲然,詔召安女入爲婕妤,安爲騎都尉。
孝昭皇帝上始元四年(戊戌,公元前八三年)
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赦天下。
西南夷姑繒、葉榆復反,遣水衡都尉呂闢胡將益州兵擊之。闢胡不進,蠻夷遂殺益州太守,乘勝與闢胡戰,士戰及溺死者四千餘人。冬,遣大鴻臚田廣明擊之。
廷尉李種坐故縱死罪棄市。
是歲,上官安爲車騎將軍。
孝昭皇帝上始元五年(己亥,公元前八二年)
春,正月,追尊帝外祖趙父爲順成侯。順成侯有姊君-,賜錢二百萬、奴婢、第宅以充實焉。諸昆弟各以親疏受賞賜,無在位者。
有男子乘黃犢車詣北闕,自謂衛太子;公車以聞。詔使公、卿、將軍、中二千石雜識視。長安中吏民聚觀者數萬人。右將軍勒兵闕下以備非常。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並莫敢發言。京兆尹不疑後到,叱從吏收縛。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不疑曰:“諸君何患於衛太子!昔蒯聵違命出奔,輒距而不納,《春秋》是之。衛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遂送詔獄。天子與大將軍霍光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有經術、明於大誼者。”繇是不疑名聲重於朝廷,在位者皆自以爲不及也。廷尉驗治何人,竟得奸詐,本夏陽人,姓成,名方遂,居湖,以卜筮爲事。有故太子舍人嘗從方遂卜,謂曰:“子狀貌甚似衛太子。”方遂心利其言,冀得以富貴。坐誣罔不道,要斬。
夏,六月,封上官安爲桑樂侯。安日以驕淫,受賜殿中,對賓客言:“與我婿飲,大樂!見其服飾,使人歸欲自燒物!”子病死,仰而罵天。其頑悖如此。
罷儋耳、真番郡。秋,大鴻臚廣明、軍正王平擊益州,斬首、捕虜三萬餘人,獲畜產五萬餘頭。
諫大夫杜延年見國家承武帝奢侈、師旅之後,數爲大將軍光言:“年歲比不登,流民未盡還,宜修孝文時政,示以儉約、寬和,順天心,說民意,年歲宜應。”光納其言。延年,故御史大夫周之子也。
孝昭皇帝上始元六年(庚子,公元前八一年)
春,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對:“願罷鹽、鐵、酒榷、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示以儉節,然後教化可興。”桑弘羊難,以爲:“此國家大業,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於是鹽鐵之議起焉。
初,蘇武既徙北海上,稟食不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杖漢節牧羊,臥起操持,節旄盡落。武在漢,與李陵俱爲侍中;陵降匈奴,不敢求武。久之,單于使陵至海上,爲武置酒設樂,因謂武曰:“單于聞陵與子卿素厚,故使來說足下,虛心欲相待,終不得歸漢,空自苦;亡人之地,信義安所見乎!足下兄弟二人,前皆坐事自殺;來時,太夫人已不幸;子卿婦年少,聞已更嫁矣;獨有女弟二人、兩女、一男,今復十餘年,存亡不可知。人生如朝露,何久自苦如此!陵始降時,忽忽如狂,自痛負漢,加以老母系保宮。子卿不欲降,何以過陵!且陛下春秋高,法令無常,大臣無罪夷滅者數十家。安危不可知,子卿尚復誰爲乎!”武曰:“武父子無功德,皆爲陛下所成就,位列將,爵通侯,兄弟親近,常願肝腦塗地。今得殺身自效,雖斧鉞、湯鑊,誠甘樂之!臣事君,猶子事父也。子爲父死,無所恨。願勿復再言!”陵與武飲數日,復曰:“子卿壹聽陵言!”武曰:“自分已死久矣,王必欲降武,請畢今日之歡,效死於前!”陵見其至誠,喟然嘆曰:“嗟乎,義士!陵與衛律之罪上通於天!”因泣下沾衿,與武決去。賜武牛羊數十頭。
後陵復至北海上,語武以武帝崩。武南鄉號哭歐血,旦夕臨,數月。及壺衍-單于立,母閼氏不正,國內乖離,常恐漢兵襲之,於是衛律爲單于謀,與漢和親。漢使至,求蘇武等,匈奴詭言武死。後漢使復至匈奴,常惠私見漢使,教使者謂單于,言:“天子射上林中,得雁,足有系帛書,言武等在某澤中。”使者大喜,如惠語以讓單于。單于視左右而驚,謝漢使曰:“武等實在。”乃歸武及馬宏等。馬宏者,前副光祿大夫王忠使西國,爲匈奴所遮;忠戰死,馬宏生得,亦不肯降。故匈奴歸此二人,欲以通善意。於是李陵置酒賀武曰:“今足下還歸,揚名於匈奴,功顯於漢室,雖古竹帛所載,丹青所畫,何以過子卿!陵雖駑怯,令漢貰陵罪,全其老母,使得奮大辱之積志,庶幾乎曹柯之盟,此陵宿昔之所不忘也。收族陵家,爲世大戮,陵尚復何顧乎!已矣,令子卿知吾心耳!”陵泣下數行,因與武決。
單于召會武官屬,前已降及物故,凡隨武還者九人。既至京師,詔武奉一太牢謁武帝園廟,拜爲典屬國,秩中二千石,賜錢二百萬,公田二頃,宅一區。武留匈奴凡十九歲,始以強壯出,及還,鬚髮盡白。霍光、上官桀與李陵素善,遣陵故人隴西任立政等三人俱至匈奴招之。陵曰:“歸易耳,丈夫不能再辱!”遂死於匈奴。
夏,旱。
秋,七月,罷榷酤官,從賢良、文學之議也。武帝之末,海內虛耗,戶口減半,霍光知時務之要,輕徭薄賦,與民休息。至是匈奴和親,百姓充實,稍覆文、景之業焉。
詔以鉤町侯毋波率其邑君長、人民擊反者有功,立以爲鉤町王。賜田廣明爵關內侯。
孝昭皇帝上元鳳元年(辛丑,公元前八零年)
春,武都氐人反,遣執金吾馬適建、龍-侯韓增、大鴻臚田廣明將三輔、太常徒,皆免刑,擊之。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乙亥晦,日有食之,既。
八月,改元。
上官桀父子既尊,盛德長公主,欲爲丁外人求封侯,霍光不許。又爲外人求光祿大夫,欲令得召見,又不許。長主大以是怨光,而桀、安數爲外人求官爵弗能得,亦慚。又桀妻父所幸充國爲太醫監,闌入殿中,下獄當死;冬月且盡,蓋主爲充國入馬二十匹贖罪,乃得減死論。於是桀、安父子深怨光而重德蓋主。自先帝時,桀已爲九卿,位在光右,及父子併爲將軍,皇后親安女,光乃其外祖,而顧朝事,由是與光爭權。燕王旦自以帝兄不得立,常懷怨望。及御史大夫桑弘羊建造酒榷、鹽、鐵,爲國興利,伐其功,欲爲子弟得官,亦怨恨光。於是蓋主、桀、安、弘羊皆與旦通謀。
旦遣孫縱之等前後十餘輩,多齎金寶、走馬賂遺蓋主、桀、弘羊等。桀等又詐令人爲燕王上書,言光出都肄郎、羽林,道上稱蹕,太官先置。又引“蘇武使匈奴二十年不降,乃爲典屬國;大將軍長史敞無功,爲搜粟都尉;又擅調益莫府校尉。光專權自恣,疑有非常。臣旦願歸符璽,入宿衛,察奸臣變。”候司光出沐日奏之,桀欲從中下其事,弘羊當與諸大臣共執退光。書奏,帝不肯下。明旦,光聞之,止畫室中不入。上問:“大將軍安在?”左將軍桀對曰:“以燕王告其罪,故不敢入。”有詔:“召大將軍。”光入,免冠、頓首謝。上曰:“將軍冠!朕知是書詐也,將軍無罪。”光曰:“陛下何以知之?”上曰:“將軍之廣明都郎,近耳;調校尉以來,未能十日,燕王何以得知之!且將軍爲非,不須校尉。”是時帝年十四,尚書、左右皆驚。而上書者果亡,捕之甚急。桀等懼,白上:“小事不足遂。”上不聽。後桀黨與有譖光者,上輒怒曰:“大將軍忠臣,先帝所屬以輔朕身,敢有毀者坐之!”自是桀等不敢復言。
李德裕論曰:人君之德,莫大於至明,明以照奸,則百邪不能蔽矣。漢昭帝是也。周成王有慚德矣;高祖、文、景俱不如也。成王聞管、蔡流言,遂使周公狼跋而東。漢高聞陳平去魏背楚,欲舍腹心臣。漢文惑季布使酒難近,罷歸股肱郡;疑賈生擅權紛亂,復疏賢士。景帝信誅晁錯兵解,遂戮三公。所謂“執狐疑之心,來讒賊之口”。使昭帝得伊、呂之佐,則成、康不足侔矣。
桀等謀令長公主置酒請光,伏兵格殺之,因廢帝,迎立燕王爲天子。旦置驛書往來相報,許立桀爲王,外連郡國豪桀以千數。旦以語相平,平曰:“大王前與劉澤結謀,事未成而發覺者,以劉澤素誇,好侵陵也。平聞左將軍素輕易,車騎將軍少而驕,臣恐其如劉澤時不能成,又恐既成反大王也。”旦曰:“前日一男子詣闕,自謂故太子,長安中民趣鄉之,正訁-不可止。大將軍恐,出兵陳之,以自備耳。我,帝長子,天下所信,何憂見反!”後謂羣臣:“蓋主報言,獨患大將軍與右將軍王莽。今右將軍物故,丞相病,幸事必成,徵不久。”令羣臣皆裝。
安又謀誘燕王至而誅之,因廢帝而立桀。或曰:“當如皇后何?”安曰:“逐麋之狗,當顧菟邪!且用皇后爲尊,一旦人主意有所移,雖欲爲家人亦不可得。此百世之一時也!”會蓋主舍人父稻田使者燕倉知其謀,以告大司農楊敞。敞素謹,畏事,不敢言,乃移病臥,以告諫大夫杜延年;延年以聞。九月,詔丞相部中二千石逐捕孫縱之及桀、安、弘羊、外人等,並宗族悉誅之;蓋主自殺。燕王旦聞之,召相平曰:“事敗,遂發兵乎?”平曰:“左將軍已死,百姓皆知之,不可發也。”王憂懣,置酒與羣臣、妃妾別。會天子以璽書讓旦,旦以綬自絞死,後、夫人隨旦自殺者二十餘人。天子加恩,赦王太子建爲庶人,賜量諡曰刺王。皇后以年少,不與謀,亦霍光外孫,故得不廢。
庚午,右扶風王爲御史大夫。
冬,十月,封杜延年爲建平侯;燕倉爲宜城侯;故丞相徵事任宮捕得桀,爲弋陽侯;丞相少史王山壽誘安入府,爲商利侯。久之,文學濟陰魏相對策,以爲:“日者燕王爲無道,韓義出身強諫,爲王所殺。義無比干之親而蹈比干之節,宜顯賞其子以示天下,明爲人臣之義。”乃擢義子延壽爲諫大夫。大將軍光以朝無舊臣,光祿勳張安世自先帝時爲尚書令,志行純篤,乃白用安世爲右將軍兼光祿勳以自副焉。安世,故御史大夫湯之子也。光又以杜延年有忠節,擢爲太僕、右曹、給事中。光持刑罰嚴,延年常輔之以寬。吏民上書言便宜,輒下延年平處復奏。言可官試者,至爲縣令;或丞相、御史除用,滿歲,以狀聞;或抵其罪法。
是歲匈奴發左、右部二萬騎爲四隊,併入邊爲寇。漢兵追之,斬首、獲虜九千人,生得甌脫王;漢無所失亡。匈奴見甌脫王在漢,恐,以爲道擊之,即西北遠去,不敢南逐水草;發人民屯甌脫。
孝昭皇帝上元鳳二年(壬寅,公元前七九年)
夏,四月,上自建章宮徙未央宮。
六月,赦天下。
是歲,匈奴復遣九千騎屯受降城以備漢,北橋餘吾水,令可度,以備奔走;欲求和親,而恐漢不聽,故不肯先言,常使左右風漢使者。然其侵盜益希,遇漢使愈厚,欲以漸致和親。漢亦羈縻之。
孝昭皇帝上元鳳三年(癸卯,公元前七八年)
春,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柳樹枯僵自起生;有蟲食其葉成文,曰“公孫病已立”。符節令魯國眭弘上書,言:“大石自立,僵柳復起,當有匹庶爲天子者。枯樹復生,故廢之家公孫氏當復興乎?漢家承堯之後,有傳國之運,當求賢人禪帝位,退自封百里,以順天命。”弘坐設妖言惑衆伏誅。
匈奴單于使犁-王窺邊,言酒泉、張掖兵益弱,出兵試擊,冀可復得其地。時漢先得降者,聞其計,天子詔邊警備。後無幾,右賢王、犁-王四千騎分三隊,入日勒、屋蘭、番和。張掖太守、屬國都尉發兵擊,大破之,得脫者數百人。屬國義渠王射殺犁-王,賜黃金二百斤,馬二百匹,因封爲犁-王。自是後,匈奴不敢入張掖。
燕、蓋之亂,桑弘羊子遷亡,過父故吏侯史吳,後遷捕得,伏法。會赦,侯史吳自出繫獄。廷尉王平與少府徐仁雜治反事,皆以爲“桑遷坐父謀反而侯史吳臧之,非匿反者,乃匿爲隨者也”,即以赦令除吳罪。後侍御史治實,以“桑遷通經術,知父謀反而不諫爭,與反者身無異。侯史吳故三百石吏,首匿遷,不與庶人匿隨從者等,吳不得赦。”奏請覆治,劾廷尉、少府縱反者。少府徐仁,即丞相車千秋女婿也,故千秋數爲侯史吳言;恐大將軍光不聽,千秋即召中二千石、博士會公車門,議問吳法。議者知大將軍指,皆執吳爲不道。明日,千秋封上衆議。光於是以千秋擅召中二千石以下,外內異言,遂下廷尉平、少府仁獄。朝廷皆恐丞相坐之。太僕杜延年奏記光曰:“吏縱罪人,有常法。今更詆吳爲不道,恐於法深。又,丞相素無所守持而爲好言於下,盡其素行也。至擅召中二千石,甚無狀。延年愚以爲丞相久故及先帝用事,非有大故,不可棄也。間者民頗言獄深,吏爲峻詆;今丞相所議,又獄事也,如是以及丞相,恐不合衆心,羣下-譁,庶人私議,流言四布。延年竊重將軍失此名於天下也。”光以廷尉、少府弄法輕重,卒下之獄。夏,四月,仁自殺,平與左馮翊賈勝胡皆要斬。而不以及丞相,終與相竟。延年論議持平,合和朝廷,皆此類也。
冬,遼東烏桓反。初,冒頓破東胡,東胡餘衆散保烏桓及鮮卑山爲二族,世役屬匈奴。武帝出破匈奴左地,因徙烏桓於上谷、漁陽、右北平、遼東塞外,爲漢偵察匈奴動靜。置護烏桓校尉監領之,使不得與匈奴交通。至是,部衆漸強,遂反。先是,匈奴三千餘騎入五原,殺略數千人;後數萬騎南旁塞獵,行攻塞外亭障,略取吏民去。是時漢邊郡烽火候望精明,匈奴爲邊寇者少利,希復犯塞。漢復得匈奴降者,言烏桓嘗發先單于冢,匈奴怨之,方發二萬騎擊烏桓。霍光欲發兵邀擊之,以問護軍都尉趙充國,充國以爲:“烏桓間數犯塞,今匈奴擊之,於漢便。又匈奴希寇盜,北邊幸無事,蠻夷自相攻擊而發兵要之,招寇生事,非計也。”光更問中郎將範明友,明友言可擊,於是拜明友爲度遼將軍,將二萬騎出遼東。匈奴聞漢兵至,引去。初,光誡明友:“兵不空出;即後匈奴,遂擊烏桓。”烏桓時新中匈奴兵,明友既後匈奴,因乘烏桓敝,擊之,斬首六千餘級,獲三王首。匈奴由是恐,不能復出兵。
孝昭皇帝上元鳳四年(甲辰,公元前七七年)
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
甲戌,富民定侯田千秋薨。時政事壹決大將軍光;千秋居丞相位,謹厚自守而已。
夏,五月,丁丑,孝文廟正殿火。上及羣臣皆素服,發中二千石將五校作治,六日,成。太常及廟令丞、郎、吏,皆劾大不敬;會赦,太常-陽侯德免爲庶人。
六月,赦天下。
初,——遣太子賴丹爲質於龜茲;貳師擊大宛還,將賴丹入至京師。霍光用桑弘羊前議,以賴丹爲校尉,將軍田輪臺。龜茲貴人姑翼謂其王曰:“賴丹本臣屬吾國,今佩漢印綬來,迫吾國而田,必爲害。”王即殺賴丹而上書謝漢。
樓蘭王死,匈奴先聞之,遣其質子安歸歸,得立爲王。漢遣使詔新王令入朝,王辭不至。樓蘭國最在東垂,近漢,當白龍堆,乏水草,常主發導,負水擔糧,送迎漢使;又數爲官吏卒所寇,懲艾,不便與漢通。後復爲匈奴反間,數遮殺漢使。其弟尉屠耆降漢,具言狀。駿馬監北地傅介子使大宛,詔因令責樓蘭、龜茲。介子至樓蘭、龜茲,責其王,皆謝服。介子從大宛還,到龜茲,會匈奴使從烏孫還,在龜茲,介子因率其吏士共誅斬匈奴使者。還,奏事,詔拜介子爲中郎,遷平樂監。介子謂大將軍霍光曰:“樓蘭、龜茲數反覆,而不誅,無所懲艾。介子過龜茲時,其王近就人,易得也;願往刺之以威示諸國。”大將軍曰:“龜茲道遠,且驗之於樓蘭。”於是白遣之。介子與士卒俱齎金幣,揚言以賜外國爲名,至樓蘭。樓蘭王意不親介子,介子陽引去,至其西界,使譯謂曰:“漢使者持黃金、錦繡行賜諸國。王不來受,我去之西國矣。”即出金、幣以示譯。譯還報王,王貪漢物,來見使者。介子與坐飲,陳物示之,飲酒皆醉。介子謂王曰:“天子使我私報王。”王起,隨介子入帳中屏語,壯士二人從後刺之,刃交匈,立死;其貴人、左右皆散走。介子告諭以王負漢罪,“天子遣我誅王,當更立王弟尉屠耆在漢者。漢兵方至,毋敢動,自令滅國矣!”介子遂斬王安歸首,馳傳詣闕,縣首北闕下。
乃立尉屠耆爲王,更名其國爲鄯善,爲刻印章;賜以宮女爲夫人,備車騎、輜重。丞相率百官送至橫門外,祖而遣之。王自請天子曰:“身在漢久,今歸單弱,而前王有子在,恐爲所殺。國中有伊循城,其地肥美,願漢遣一將屯田積穀,令臣得依其威重。”於是漢遣司馬一人、吏士四十人田伊循以填撫之。
秋,七月,乙巳,封範明友爲平陵侯,傅介子爲義陽侯。
臣光曰:王者之於戎狄,叛則討之,服則舍之。今樓蘭王既服其罪,又從而誅之,後有叛者,不可得而懷矣。必以爲有罪而討之,則宜陳師鞠旅,明致其罰。今乃遣使者誘以金幣而殺之,後有奉使諸國者,復可信乎!且以大漢之強而爲盜賊之謀於蠻夷,不亦可羞哉!論者或美介子以爲奇功,過矣!
孝昭皇帝上元鳳五年(乙巳,公元前七六年)
夏,大旱。
秋,罷象郡,分屬鬱林、-柯。
冬,十一月,大雷。
十二月,庚戌,宜春敬侯王訴薨。
孝昭皇帝上元鳳六年(丙午,公元前七五年)
春,正月,募郡國徒築遼東、玄菟城。
夏,赦天下。
烏桓復犯塞,遣度遼將軍範明友擊之。
冬,十一月,乙丑,以楊敞爲丞相,少府河內蔡義爲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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