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賭場燈塔(求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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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四張牌九先後兩兩掀開,華十二本身是不會牌九的,但是接受了沈重陽的記憶,見到兩張是四點,湊成牌九中的‘板凳’,另外兩張湊成‘雜八’,在他記憶裡這兩對牌顯然不是什麼好牌。
果然莊家大笑,掀開自己的兩對牌,先一對是梅花,後一對的兩張點數湊成牌九中的紅頭:
“梅花蓋板凳,紅頭勝雜八,通殺!”
莊家大笑卻不是因爲贏了,而是因爲終於可以結束了,他抻個懶腰叫道:
“收工!”
華十二也沒有感覺失落,起身就要離開。
那莊家卻是在他身後叫道:“重陽兄!”
華十二轉頭看去,莊家看着他語重心長的道:
“你每個月發了薪水就往這裡跑,每次都輸的清潔溜溜,你知道那些經常來賭的常客背後都叫你什麼嗎?”
華十二不由得疑惑道:“叫我什麼?”
莊家有些無奈的道:“賭場明燈你知道吧,就是那種他押大,別人就押小,然後別人準贏,他指定輸的那種風向標。”
華十二一笑:“你是說我就是賭場明燈了?”
莊家搖頭道:“不對不對,你被那些常來的賭客叫做‘賭場燈塔’,黑暗中長明不滅啊。”
華十二聽了都不由得莞爾,忍不住笑出生來,原來沈重陽是明燈升級版,就這個手氣還賭個什麼勁兒啊。
那莊家見他笑了出來,以爲他是在自嘲,當即嘆了口氣:
“別人賭博,有說輸多贏少的,有說十賭九輸的,雖然輸錢可總還有個贏得時候,重陽兄你每月這個日子都乖乖把薪水交過來,風雨無阻,從未贏過,聽說你這兩天連家裡的被子都當了!”
“我們東家開了二十多年賭檔向來心狠手辣,聽了你的事情都感覺不落忍,讓我勸你一句,小賭怡情,總要留些錢財過日子不是。”
華十二揚了揚眉毛:“那今兒個你給我退點錢?”
“呸,想得美!”
莊家將錢一收,喊道:“打烊!”
幾個打瞌睡的夥計,都聞聲起來,懶洋洋的開始收拾。
華十二嘿嘿一笑,在小褂的兜裡翻出一包沒有過濾嘴的香菸點上一根,咬在嘴裡出門去了。
出了賭場的門,入眼沒有後世港島的摩天大樓,只有低矮的房屋,最多兩三層高的洋樓,舊時代的氣息撲面而來。
在華十二剛接收的記憶中,如今剛入六月,離劇情開始的時間還有四個月,這段時間足夠他做一些準備得了。
所謂的準備當然不是捲入清廷和革命黨之間的事情,而是準備接回沈重陽的女兒。
按說他應該現在就應該去李玉堂家將女兒接過來。
可按照華十二接到的任務,首先要混出個人樣來才能去接女兒。
說起來這也算合理,捫心自問此時他憑什麼去跟一個港島豪商叫板,就憑他現在是一個一窮二白,爛賭的華警麼!
華十二進入這次任務世界之前,查過李玉堂的資料,其在歷史上的原型不說是港阜華人首富,那也差不多少了,至少是同一級別的存在。
李玉堂本身是港島的保險大王,其經營的保險公司遍佈大清國口岸及南洋諸島。
除了保險業,他還創辦了金利源、水利源兩大藥材行,日進斗金,還在河南做糧食生意,在粵省創辦電力公司。
這樣一個鉅富,華十二要現在登門,跟李玉堂說你四姨太生的那個女兒其實是我的,你其實是個接盤俠,現在我想要女兒了,你得還給我,不給不行。
如果他真去這麼說了,那估計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所以華十二覺得,想要和這樣的鉅富對話,就得有對等的地位才行。
好在時間還有幾個月,他會利用這段時間好好準備一番,到時候光明正大的去把女兒接回來扶養。
華十二深深地吸了一口這個時代還沒被污染的新鮮空氣,心情都變得好了起來。
按照沈重陽的記憶,今天是他休班,所以才賭了一夜,當即走街串巷回到了他的小二樓,入門一看,不由得苦笑,家徒四壁說的也就是這種情況了。
一張沒有枕頭也沒有被子的木板牀,記憶中枕頭被子都拿去典當了。
兩張看上去就不怎麼穩當的破木椅子,和一張滿是油泥的木桌子。
地上到處都是花生殼和蟑螂,花生是樓下雜貨鋪的張瘸子送來的孝敬,爲的是感謝他這個當華警的鄰居令其免受地痞流氓的騷擾。
從照顧鄰里這點上來看,沈重陽這人還算不錯。
華十二有些發愁,這屋子不能住啊,地上的那些蟑螂活蹦亂跳的,沒有兩個月睡垃圾堆的經驗,這真住不慣。
想要去外面找個旅館,可摸了摸口袋,更是苦笑。
一文錢都沒有。
想要出去借點,然後他在沈重陽的記憶裡發現,能借的人都借遍了,現在朋友看到他都躲着走,就是以前交好的同事都離他遠遠的,生怕他開口借錢。
“還真是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啊!”
這具身體熬了一夜,現在睏意襲來,華十二隻好在凳子上湊合睡了一覺,這一覺一直從白天睡到深夜。
‘吱扭’
房門響動的聲音,驚醒了熟睡的華十二,睡眼惺忪的轉頭一看,就見身後的房門被人推開,一個提着煤油燈,穿着黑色小褂的黑瘦漢子走了進來。
見到華十二回頭,那人嘴角一揚,輕笑道:
“昨天又去賭了?”
他說話的時候已經走到華十二近前,將煤油燈放在桌子上,可是當他看見房間裡的環境不由得皺眉,臉上顯出厭惡之色:“你就不能收拾一下?”
這個人叫侯勝,原劇情裡那個爲沈重陽和清廷方面搭橋牽線的就是他了。
不過在電影裡,這個侯勝對沈重陽動則打罵,沒有半點尊重。
華十二也能從得自沈重陽的記憶裡知道,沈重陽極爲討厭這個侯勝。
在沈重陽的記憶中,侯勝原本乃是港阜洪門中人,因犯錯被趕出洪門,之後便投靠了清廷,替韃子在港阜打探消息。
而正是這樣一個人,目前卻是沈重陽的衣食父母。
原因是因賭博而變得窮困潦倒的沈重陽,爲了賺點外快在給這傢伙充當眼線。
華十二搖了搖頭,對於沈重陽他心裡恨其不爭,給韃子當走狗已經夠讓人鄙視了,可你這當走狗的走狗,這就有點過分了啊。
侯勝見他發愣,似是已經習慣了,也不在意,依舊是那種欠揍的嘲諷笑容問道:
“昨天是發薪的日子,你又輸沒了?”
華十二點了點頭,又拿出一根菸了自顧點上,深深的吸了一口,用記憶中沈重陽的應對方式,尋問道:
“找我幹什麼?”
侯勝沒有回答他的話,而是環顧四周,嘴裡嘖嘖有聲:
“比我上次來好像少了什麼東西,咦,原來你把被褥都當了!”
他說完,又表現出一副恨其不爭的樣子道:
“想你堂堂港島警界三連武術冠軍,混了這麼多年還是個大頭綠衣,而且越混越慘,你看看人家史密夫,比你入行早兩三年,也不能打,就當上中區警察司的幫辦,成了你的頂頭上司的上司!”
華十二知道史密夫,就是曾之偉演的那個角色,警隊中的幫辦就是港片中‘督查’的意思。
侯勝可能是很享受這種頤指氣使的樣子,說這話竟然用手指點了點華十二的腦袋:
“這人啊,打打殺殺成不了氣候,得多動動腦子!”
他說完見華十二臉上露出怒色,雙手一攤:
“我是好心纔對你說這番話,不過好像沒什麼用,因爲你沒腦子,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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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