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紀國法!”
百里良騮鏗鏘有力理所當然地回答。
聞人異馨既感到百里良騮說的在她的期待之中,又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在她看來,既然周邊約盟在中華上國領土之上,又不屬於任何國家的飛地,當然要遵守黨紀國法,不然的話,還能違背?
不過,如果這個百里良騮到此爲止,和其他官僚一樣,那也太老生常談了,根本就不符合他的風格和性格。
不得不說,這個文宣署長對人的理解還是很敏銳的。
百里良騮當然不會停留在老生常談上。
他作爲管理世家最優秀的傳人,又恰逢其會,生在當代,自然而然對現行的黨紀國法爛熟於胸。
既然非常熟悉,就有一個比較,有一個論定。
這個比較,就是和中華上國曆代各種法律規章制度比較,也和世界其他國家的法律規條比。
根據比較的結果,他得出自己的結論。
這個結論,就是中華上國的黨紀國法堪稱世界上古往今來最好的法律條文規章制度。
也就是說,它最完善、最符合國情、也最能爲中華上國的目標服務,保證這個目標的實現。
所差的就是在這個法律制度之下,所有人的理解和遵行。
也就是說,在遵紀守法方面依然存在很大的空間需要改進。
即使如此,即使在遵行的程度上,也是自己和自己比,尚有差距,而不是比世界上任何國家差。
比如在打擊犯罪方面,如果在中華上國發生阿三國度的那種喪心病狂得窩案,早就把罪犯槍斃了。
還有,對那些貪官墨吏的處置,即使在老美那裡,也遠遠沒有這種力度。
比如說,老美有那麼多審計,從來沒有把找出貪污犯作爲審計目標。
跟審計相關的貪污,只有一個度量,就是如果發生貪腐,對財務報表的正確性有多大的影響。
人所共知,找出一個貪污犯,比一般的審計要多花不止十倍的時間,如果不是特定目的規定,計劃出必要的時間,誰會沒事找事?
因此,在老美的審計規條中有一個要求,如果你在審計中碰到貪污嫌疑,你要向你的上司彙報。
注意,這裡是貪污嫌疑,不是貪污,因爲貪污是一種犯罪,犯罪是一個嚴重的事情,需要專業人員釐定,而審計人員沒有這個權力做這樣的認定。
既然法規完整,遵行不差,百里良騮當然不會費勁推倒重來,而是打定主意,就在這個框架的基礎上,把約盟區搞成一個遵紀守法的模範,人人遵紀守法,政治清明,正氣充盈。
但是,這個理想狀態,不是有個理想就能達到的。
也不是喊個口號就能實現。
百里良騮有他的管理措施配套。
實際上,他任何管理上的抱負,都有相應的管理手段和方法相隨保證其實現,而不是僅有一個想法。
那種空想,作爲一直以務實爲基調的管理世家來說,是不算數的,甚至是要反對和擯棄的。
因此,對這個以黨紀國法爲基調,遵紀守法爲內容的社會環境,百里良騮已經胸有成竹,不但想到了這些原則和目標,而且已經籌謀了落實的措施。
可是,聞人異馨卻不知道。
乍聽之下,她就覺得百里良騮這話,就是一個典型的官僚的語調,話聽起來沒有毛病,冠冕堂皇,卻空洞無物,說的時候雲淡風輕,根本沒有打算落實,空談而已。
這可不是她想看到,而且此風不可長!
如果總是這樣,她甚至要重新思考自己要不要接受這個任命!
希望這小子不要辜負了姐的殷切期望,別學那些俗人,玩什麼一闊臉就變,官大臉皮厚那一套。
這個要先搞搞清楚!
“願聞其詳!”
聞人異馨現在思路特別清晰,就像面對自己以前的那些身居高官的採訪對象。
百里良騮笑笑,心中欣慰。
“黨紀國法作爲我們約盟的基本道德準則,並非一團混沌,而是有明確職能分工的,這就是,國法,是所有人任何人都不能突破的底線!這也就是說,它在下面兜着每一個人作爲一個正常社會成員的底線,在這個底線之上,他可以享有他作爲一個約盟成員所賦予的一切權力和福利,這個是約盟對他們保證實現的福祉;但是一旦墮落到這個底線以下,就失去了這個資格!這就是國法的實質!”
聞人異馨不由擊掌叫好!
這是她聽到的最清晰、最獨特的對國法的解釋。
不但如此,而且特別解氣,給她一種暢快淋漓的感覺。
最令她讚歎的是,這個底線對所有人一視同仁!
這個一開始百里良騮就說了。
果然,百里良騮怕到了關鍵時刻他的理念遭到誤解,又強調了一次。
“聞人異馨署長,請你注意,這個國法標準,對每一個人都適用!舉例來說,我百里良騮雖然在職位上最高,也有許多特權,但是在遵守國法方面,沒有一絲特權!只要我違反了任何一條國家法律,馬上就喪失了相應的福利資格,當然那些特權也全部失去!換一句話說,這個遵守國法是一棟房子的根基,違背了國法,就是抽調了根基,不管是茅草小屋,還是高樓大廈,都立刻坍塌!我是如此,任何官員都一樣,在國法面前沒有任何人有特權!我就不信了,如果我們的官員都有戰爭時期生死關頭帶頭衝鋒的勁頭,會連遵紀守法這個最基礎的要求都做不到!”
如此一說,本來平靜的聞人異馨,也不由得一陣心潮澎湃!
聞人異馨可以預見到,那些高高在上認爲自己高人一等的官僚人等,對這個新聞酸甜苦辣的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