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你將面臨的處罰,很大一部分原因,並非你在網絡上發表的激進不遜的言辭,遭到受害人的提告。
而是你的所作所爲,嚴重影響了帝國未來的健康成長環境,被整個帝國主流社會所不容。
以後類似的行爲,都不需要當事人反擊,公檢方就會視情況的嚴重性,進行相應的制裁和進一步措施。
或全網禁言,或開具罰單,或進行公訴。
你可以理解爲,你、以及和你一樣的人,已經淪爲了整個帝國的害蟲,正在被帝國殺蟲處理。
沒有任何害蟲可以倖免於難!
就如沒有任何人與勢力,能夠阻擋我們大漢帝國前進的腳步,阻擋我們前往我們想去的遠方。
你應該慶幸和感激擁有漢人身份,正因爲如此,所以你將面臨的懲罰,相較而言完全不值一提。
要知道,以前嘗試這麼做的非我族人,他們都身首異處了……”
老法官話音未落,現場就響起了一片熱烈的掌聲。
潘安直播間裡,更是涌現出了一波無比龐大的小禮物潮。
單價雖然不高,但勝在數量衆多。
五千多萬在線觀衆們,將近有五成贈送了一毛的小禮物,如此龐大的數量,完全能夠引起質量。
等到庭審現場的掌聲停歇下來,老法官纔再度開口:“希望你能尊重這無比高貴的身份,並承擔起他應有的義務和責任……”
很快,案子就進入了陪審團探討環節。
十二名成員,在相關工作人員引領下,離開現場前往單獨的會議室進行探討。
如果在正常情況下,這個過程最少都要半個小時以上。
幾乎所有在場觀衆和直播間水友,都做好了‘有得等’這一心理準備。
然而,戲劇性的一幕,很快就出現了。
這十二位來自社會各界的普通民衆,離開庭審現場不到五分鐘便去而復返,儼然是已經達成了一致意見。
在萬衆矚目下。
老法官詢問了他們的陪審意見。
一名四十來歲女性代表整個團隊起身,略顯激動說:“大法官閣下,在正式迴應之前,我要講一個故事。
我的孩子今年才十七歲,有天在家裡,因爲一件事情,他情急之下突然出口成髒,令我十分震驚……
雖然他很快意識到了錯誤,並當場作出瞭解釋和深刻檢討,但依然令我非常難過。
孩子從小就知禮節,懂禮數,卻因爲在網絡上習慣了那些言論……”
女子以吐字十分清晰且快速的言論,爲所有人講述了她家孩子,從一個乖巧懂事好孩子,因爲受網絡影響,最終說出大逆不道言論的故事。
不料,就在所有旁聽者,都因爲這個故事裡發生的事情憂心忡忡時。
那名同樣意識到大事不妙的被告,卻突然出言反駁:“這種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理念就是個笑話。
若是你家孩子真有那麼乖巧懂事,又怎麼可能會對你出口成髒?
這一切,完全就是你用來混淆視聽,爲你家孩子開脫的理由,簡直荒謬至極……”
大法官拿起驚堂木在板鼓上重重拍了一下,怒視着他,喝道:“若是以你這種理念,我是否可以認定你從一開始就是個壞種,早該被髮配軍州?”
此話一出,被告頓時傻眼了。
法庭裡卻再度響起了滿堂掌聲和叫好聲。
只見,大法官擡手製止了旁聽觀衆們的行爲,繼續直視着那名被告:
“剛纔的幻燈環節就有展示很多和你一樣,不分青紅皁白,張口就來‘一個巴掌拍不響’、‘狗咬狗一嘴毛’、‘x人就是矯情’之類評論。
我還以爲那只是一部分三觀扭曲害蟲的特有思維邏輯。
可現在看來,你們這種害蟲的腦回路完全一模一樣,最可怕的是你們竟然深以爲然。
哪怕已經出現在了被告席上,依然不見半點收斂和悔悟,簡直是冥頑不靈……”
老法官這一頓痛批。
對旁聽者而言,簡直就是三伏天裡喝下了一大杯冰鎮果汁,那股子酣暢淋漓簡直無法用語言來形容。
鬧哄哄了一陣。
直到次序被老法官以驚堂木和板鼓平復下來,陪審團的發言才得以繼續。
就如大家猜測的一樣。
這個案子在陪審團十二人看來,就應該以最新出臺的相關律法中,所能達到的最頂格的方式懲處。
至於原因,是‘亂世重典’!
按他們的意思,網絡世界當前的羣魔亂舞,就屬於亂世。
想要整肅一清,還網絡世界一片朗朗乾坤,就應該依據律法從嚴從重從快懲處這些害蟲……
大法官按流程給了被告人最後一次自述的機會:“被告人,你對陪審團的建議,還有什麼想說的嗎?”
這個問題,辯護律師早就教他該說什麼了。
起身之後立刻開始了他的表演:“關於此事,既然大家都認爲不對,我本人也願意接受這個廣義上的認定事實。
但希望大法官先生能夠充分考慮到在此之前,相關律法規定裡……
我所涉及到的一切問題,都發生在全新立法頒佈並實行之前……
或許現在的我還無法理解新律法的深遠用意,但在這一套生效的新律法規定之下,我必然會引以爲戒,絕不觸犯帝國律法威嚴。
以上,是我最後的自述……”
此人全部陳述內容長達近十分鐘,不但讓在場所有旁聽者都看得目瞪口呆,也讓潘安直播間裡五千多萬觀衆深感不可思議。
鬼知道他是怎麼背誦下來的。
又不涉及‘求生欲’這種能激發出人類潛力的東西。
而且,這個傢伙的衣着打扮,也完全不像是缺錢的樣子,自然不存在‘因爲貧窮’這種情況。
不過,作爲個案第一例,這一番平時可能被考慮的言論,並沒有什麼卵用。
大法官很快伏案唰唰唰寫下一審判決書內容,再度用驚堂木拍響板鼓,與全場一同起身,宣判了這名被告,將要承擔總計高達一萬漢鈔罰款的決議。
其中,潘安將獲得五千漢鈔的名譽損失費。
另一大頭,來自於新律法中違反網絡言論規範制度罰款,高達總額度的十分之四。
潘安瞬間意識到,他可能淪爲了某新巨頭的斂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