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王弼對《周易·乾》文辭的註釋來看,王弼對每句文辭的註釋基本按照《象傳》與《文言傳》裡學理宗旨。王弼註釋《周易》,沒有背離《象傳》的宗旨。
在對《乾》的註釋,王弼沒有對所謂的卦辭和第一爻辭做注,而是以“《文言》備矣”之說,那是保留《文言》的說法,自己就不在說了。
對今本《乾》裡的第二爻辭“見龍在田,利見大人”的注是按《象》裡講的“德普施也”四字進一步的闡發。可以說《小象文》成爲王弼註釋《周易》文辭的綱要,是在《小象文》的思想宗旨上對《周易》文辭進一步的闡發。在闡發的過程中又結合了“象數”說,如對此句注,從《小象文》的“德普施也”,引出“德施周普,居中不偏,雖非君位,君之德也”。這即按《小象文》的思想宗旨,又從爻位之說引申到君德之說上來。
而王弼的“居中不偏”、“君之德也”,又是從《文言》裡轉述過來的話。《文言》裡說:“九二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龍德而中正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閉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可以說王弼把《象傳》與《文言傳》釋《周易·乾》的內容,換個說法就成了自己論《周易》的文章了,只是又增加了象數的說法來。
如本句裡的“雖非君位”,這是象數的爻位說。而本句注裡的“初”、“三”、“四”、“二、五焉”是“象數”學裡的爻數說。王弼雖然運用了“象數”裡“爻位”之說,但沒有消弱儒家的思想宗旨,沒有背離《象》與《文言》裡所釋《周易》闡發出的義理思想,是保持高度的一致,總之不是講述筮法的。
再如,王弼對今本《周易·乾》裡所謂第三爻辭“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的註釋。王弼首先用象數學裡的“卦體”、“爻位”、“剛柔”之說來註釋此“辭”。
“處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剛之險”。這就是此注裡出現了“體”、“位”、“剛”之說。
而王弼注這段話裡的“道”,正是來自於《象傳》“終日乾乾,反覆道也”裡的“道”說。而那些“居上”、“處下”引申出一凡道德文章也正是從《文言》裡的解釋轉換來的,只是王弼又加雜進去“象數”學裡的“卦”與“數”學說。
《文言傳》裡說:“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何爲也?子曰:‘君子進德脩也。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知至至之,可與言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我們看王弼對《乾》裡的“九三”內容之注與《象》及《文言》裡的釋解內容思想基本一樣。
《文言》:“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王弼注裡一些句子基本保持了《文言》裡的原句,或稍有改動照抄過來。
再看王弼對《乾》的“九四”文辭所注內容,同樣是來自於《易傳》裡的《小象傳》與《文言傳》釋解《乾》“九四”文句的思想內容。《小象》文裡講“進無咎也”,王弼注裡就出現了“進退”之說。
而《文言傳》是這樣說的:“九四曰:‘式躍在淵,無咎’。何謂也?子曰:‘上下無常,非爲邪也。進退無恆,非離羣也。君子進德脩業,欲及時也。故無咎。’”
《文言傳》又說:“九四,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無咎’。”
我們對照王弼注與這《文言》裡的說法有沒有出入呢?其思想性完全一致,連一些《文言》裡的原文句子,王弼都沒改動就“抄”襲過來,就成自己的註釋內容了。因王弼並沒有說明,這是引自還參閱《文言傳》內容而寫的,這就有點抄襲他人成果的嫌疑了。不過古代沒有版權一說,故沒有剽襲之說。
我們再看王弼對《周易》一書沒有《文言》解釋的其它篇目是如何作注的。
如對《周易·履》的註解:
“ 履虎尾,不咥人亨。”
對本句話的注,王弼是連《象》文一併做出的注,來說明這句話的含義。
《象》(即《小象》)文是:“履,柔履剛也,說而在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王弼注):“凡‘彖’者,言乎一卦之所以爲主也,成卦之體在六三也。‘履虎尾’者,言其危也。三爲履主,以柔履剛,履危者也。‘履虎尾’,而‘不見咥’者,以其說而應乎乾也。乾,剛正之德者也。不以說行夫侫邪,而以說應乎乾,宜其‘履虎尾’,不見咥而亨。”
王弼是通過《象》文的意思而對“履虎尾,不咥人,亨”進行的註解,但不能認爲是對《象》文做的注,而是通過《象》文意對所謂的《履》卦辭做的注。王弼同樣是完全按照《象》文章對所謂的“卦辭”做出的註釋,並切是從“卦體”之象,以及“爻數”來註釋的。如本段注裡的“乾”、“剛”就是從卦畫符號的八卦取象,而本段裡說的“成卦之體在六三也”、“三爲履主”裡的“六三”及“三”是爻數之說。王弼注《易》(即《周易》)已然是離不開“卦象”與“爻數”。
再看王弼對《履》中所謂的爻辭的註釋:
(《履》):“初九,素履往,無咎”
(王弼注):“處履之初,爲履之始,履道惡華,故素乃無咎。處履以來,何往不從?必獨行其願,物無犯也。”
那麼,《小象文》又是如何說的呢?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而王弼對“初九爻辭”的解釋,是按“爻象”來解釋“爻辭”。
“處履之初,爲履之始”。這是通過“初九”爻象數的說法引出“爲履之始”的,又通過爻辭“素履往”來玩文字遊戲,即變成了“處履以素,何往不從”的註釋。而最後的“必獨行其願,物無犯也”是從“《象》曰獨行願也”的轉換而來。這一段裡的注是通過“爻象”、“爻辭”字意,以及結合《易傳·象》文之意綜合而成。是“象”、“辭”、“意”的結合,又不違背《象》文裡的說法,繼承了先秦“易學”(即《周易》之學)思想宗旨。
(《履》):“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王弼注):“履道尚謙,不喜處盈,務在致誠,惡夫外飾者也。而二以陽處陰,履于謙也。居內履中,隱顯同也。履道之美,於斯爲盛。故‘履道坦坦’,無險厄也。在幽而貞,宜其吉”。
附:“《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履》):“九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兇,武人爲大君。”
(王弼注):“居‘履’之時,以陽處陽,猶曰不謙,而視以陰居陽,以柔乘剛者乎?故以此爲明眇目者也。以此爲行,跛足者也,以此履危見咥者也。志在剛健,不修所履,欲以陵武於人,爲於大君,行未能免於兇,而志存於五,頑之其也。”
附:“《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兇,位不當也。‘武人爲於大君’,志剛也。”
(《履》):“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
(王弼注):“逼近至尊,以陽承陽,處多懼之地,故曰‘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陽居陰,此謙爲本,雖處危懼,終獲其志,故‘終吉’也”。
附:“《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履》):“九五,夬履,貞厲。”
(王弼注):“得位處尊,以剛決正,故曰‘夫履貞厲’也。履道惡盈而五處尊,是以危。”
附:“《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履》):“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王弼注):“禍福之祥,生乎所履。處履之極,履道成矣,故可‘視履’而‘考祥’也。居報應說,高而不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也。”
附:“《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我們可通過以上王弼對《履》的註釋看到,王弼注《周易》的方法,已然是以取象爲主的。並沒有離開“卦象”、“爻象”來註釋《周易》裡的所謂卦爻辭。這裡出現的“陰”與“陽”、“逼近至尊”、“得位處尊”、“以剛決正”無不是從“卦象”、“爻象”中取來的說法,這都是“象數”學裡的東西。當然王弼也結合《周易》裡的文字,並參考《易傳》裡的《象》文說法來註釋。其表現的思想宗旨是儒家的道德政治價值觀。但還是那句話,若想通過王弼注說來理解《周易》一書文辭的含義是不可能的,雖然有些句子是看似解釋句子的字意,實際是說了等於和沒說一樣。總體是以“象數”之說,加《象》文之思想宗旨,通過《周易》裡的文句中一些文字而發揮、闡述了一凡儒家的道德政治觀。這道德政治觀當然符合帝王專制裡所標榜的王道政治思想了。但決不可認爲王弼所對《周易》文辭的註釋,就是《周易》原創文辭裡的思想,那就錯了。王弼註釋《周易》並沒有走出“象數易學”的窠臼,並且把“象”、“辭”、“意”的關係給於理論化。王弼不但不反對“象數”,而且充分地肯定由《易傳》最初建構起來的“易學”,即象數義理合一不二,互詮互釋的學說,並且王弼又進一步給於理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