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筮法源流考》(八)

——八卦筮法江湖術揭示與批判

上卷:先秦八卦取象筮法

第三章:《春秋左傳》一書記載"以《周易》筮之"的筮例的實質內容

第二講:《左傳》記載“以《周易》筮之”的其它十個筮例的筮術方法

第一節

《左傳》裡一共記載有十三個筮例,除去非以春秋《周易》文本卜筮的兩卦例外,其餘的十一筮例則是史巫以春秋《周易》文本所卜筮的筮例。以下我們抄錄出這十一筮例,並做簡要的筮法說明:

第一、《左傳》記的第一筮例,即《莊公二十二年》記的“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候者,陳候使筮之,遇《觀》之《否》”。前面已對這一筮例講過,是春秋《周易》文本所決定了的這種說法。對這第一筮例的斷卦方法,前面已講過,此處就不再多說了。

第二、《左傳·閔公元年》:“初,畢萬筮仕於晉。遇《屯》之《比》。辛廖佔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爲土,車從馬,足居之,兄長之母,覆之,衆歸之,六體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殺,公候之卦也。公候之子孫,必復其始。’”

這是畢萬問卦於仕途上的吉凶,占筮出的是“《屯》之《比》”。即《屯》卦中的《比》繇題。《比》是《屯》卦中的第一繇題。今本《周易》裡《屯》是以“初九”爲爻題。而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屯》卦的第一繇辭是以《比》爲繇題。無論以“比”,或是以“初九”爲稱,但內容是一樣的,即“磐桓。利居貞。利建候。”

現將"春秋《周易》文本"裡《屯》內容格式附下: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比:磐桓,利居貞,利建侯。

()節: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 十年乃字。

()離:即鹿無虞,惟人於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隨: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復: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兇。

()益: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前面已說過春秋《周易》文本是被史巫在原創《周易》文本內容格式上進行篡改過的一種文本。

春秋《周易》文本里每"卦"裡已把《周易》文章內容分割成"卦辭"和以《周易》裡的文章名稱做爲六句"繇辭"的繇稱(或叫"繇題")。如這《屯》裡的稱法。那麼,這《屯》裡稱法中的六個名稱是如何得來的呢?就是以起初每篇裡的原畫符號(六聯體),從初畫基礎符號變起而得出另一個六聯體畫符號,自然也就知道其名稱。就把《周易》裡另一個符號和名稱來做爲春秋《周易》裡每"卦"裡六句繇辭的一個繇題。這種以一個“六聯體”符號裡的每一劃而“變”,逐此而變就變出六個卦符號和名稱。

因一個“六聯體”符號是有六個劃道(或連或斷的兩種線段,當然這是後來“六聯體”符號的寫法)組合,從初畫變起(即“—”變成“— —”,或相反)依次變化,變六次,也就得出六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和名稱,就把這六個“六聯體”符號和名稱(後來在卦學上一看便知是六十四卦裡的某卦符號和卦名稱)作爲一"卦"裡的六個繇辭的繇題,這是《周易》原創文本被篡改成春秋繇式《周易》的結果形式。如上面《屯》的結構形式。我們知道了春秋《周易》文本的內容格式來歷,就明白《左傳》裡記載的筮例中稱法了。

這一卦例,是畢萬問官如何,得出的一卦是《屯》卦裡的《比》繇辭。而解卦的是辛廖。

辛廖解此卦涉及到三個方面,即從所筮出的“《屯》之《比》”裡的三個方面內容來解卦:

一是以《屯》卦名稱及“屯”字義和以《比》做繇題的“比”字義(這裡的《比》不是現在"易學"上說的“變卦”)解卦(即聯想、比附),就是辛廖解釋的“屯固比入”的依據。

二是通過八卦取象解卦。此卦中出現的“《震》爲土,車從馬,足居之,兄長之母,覆之,衆歸之”,皆是從《屯》與《比》裡的卦畫符號中的八卦取象得出的說法。即這取象中的“土、車、馬、足、兄長、母、覆、衆”,皆從《屯》、《比》卦畫中的八卦取象中來。這些取象的內容,在《說卦》裡都按排到《坎》、《震》、《坤》這些八卦中去了。

如此卦例中的《屯》與《比》卦畫取象:

《屯》卦符號裡的上卦屬 八卦中的《坎》卦,取象“水”、“破車”等。而下卦屬八卦中的《震》卦,取象“雷”、“長男”、“長子”、“足”、“馬”等。

《比》卦符號裡的上卦屬 八卦中的《坎》卦。而下卦屬八卦中的《坤》卦,取象“土”、“母”、“牛”、“衆”、“車”等。

所以此卦例中辛廖的斷卦中那些說法都是從八卦取象中得來的,即通過八卦所取的物象之意而連串在一起比類附命出所筮問之事的吉凶來。這猶如猜謎遊戲,聽起來倒是蠻有意思的。

不過辛廖說的“《震》爲土”,並不是說《震》卦取象爲“土”。只有《坤》卦中取象爲“土”、爲“地”。這《震》爲土”是指《震》卦變成了《坤》,《坤》爲土,而直接說“震爲土”。因《比》是《屯》卦裡的第一繇題,在占卦時,《屯》卦裡的第一繇畫(今本《周易》裡已變成爻畫之稱,對於“爻畫”人們好理解。但春秋《周易》文本還不稱“爻”而是稱“繇”,故這裡稱“繇畫”)是個“變”畫,也就筮出一個“變繇”來,也就得出這一卦的斷事“繇辭”了。即這《屯》卦畫中的第一個基礎符號“—”要變成“- -”,那麼《屯》裡的內卦《 震》就變成《坤》,也就得出“《屯》之《比》”,也就是“震爲土”的說法來歷(這裡因不能將卦畫符號附後,故不能直觀地看明白)。這算卦上可是有複雜的說法呢!古代可是一門“學問”。

這一卦還要看筮出的卦裡“卦辭”之意來斷卦。即辛廖解卦時說的“公候之卦也”,是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屯》卦裡的卦辭裡有“利建候”的說法(當然原創《周易》與今本《周易》文本里都有“利建侯”的說法。如今本《周易》裡的《屯》卦卦辭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而今本《周易》裡的《屯》卦的初爻辭也有“利建侯”的說法。如“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而春秋《周易》文本里做爲《屯》的第一“繇題”的《比》,其“繇辭”中自然也有“利建候”的說法。而六十四卦中的《比》卦中,從“卦辭”到“繇辭”均沒有出現“候”的說法。所以此卦中的《比》是《屯》卦中的一個“繇稱”而已。但辛廖解卦時,又結合了《比》卦畫符號中的八卦取象。故此卦例在斷卦時從以上三個方面來“推理”所問事情的吉凶,主要是八卦取象筮法,並借用被篡改後的《周易》文辭當占卜辭。此筮例也表現了“筮無定法”的說法,全憑史巫聯想、附會而已。

第三、《左傳·閔公二年》:“成季之將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間於兩社,爲公室輔。季氏亡,則魯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復於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此段文記載了成季出生前,既占卜又占筮。即卜與筮結合來決疑。筮卜的結果是得到《大有》,此筮例中的《乾》是《大有》裡的第五“繇題”。而此筮例在斷吉凶時,也沒有直接點出《大有》裡的《乾》做繇題裡的繇辭(即“厥孚交如威如,吉”。今本《周易》“大有”裡是以“六五”爲爻題,而內容是一字不差。),也不是以這一繇辭來解卦,大概是看不懂這一句所謂的佔辭吧,或是這一句所謂的佔辭之意與要問的事情聯想不到一塊,才避開不談。史巫佔出此筮例,是通過取象分析後,變成自己的解筮意思說出“同復於父,敬如君所”的話來。因《大有》裡畫符號裡的內三畫是八卦裡的《乾》卦,其取象爲“父”,爲“君”。當然做爲《大有》的第五繇題的《乾》,其內外卦都是屬八卦裡的《乾》卦。故這一卦例只取《乾》卦象來解卦,才說出“尊貴如同父親,敬重如同國君”的解卦說法。由此而知“八卦”筮術不是《周易》裡的東西,不恰當的比喻“八卦”猶如附在《周易》裡的寄生物,再者八卦卜筮求吉凶上更是無稽之談。

第四是《左傳·僖公十五年》:“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史蘇佔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爲雷爲火,爲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於宗丘。《歸妹》睽孤,寇張之弧,侄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

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從史蘇之佔,吾不及此夫!’韓簡侍曰:‘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及可數乎?史蘇是佔,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杳背憎,職競由人。’”

此卦中的《歸妹》之《睽》說法,是筮出的《歸妹》中以《睽》做繇題的繇辭來斷卦的。《睽》是《歸妹》卦裡的第六繇題。春秋《周易》文本《歸妹》卦裡的第六繇稱與繇辭是:“ 睽: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而今本《周易》裡的《歸妹》卦第六爻題與爻辭是:“上六:女承筐,無實,土刲羊,無血。無攸利”。而此筮例中所說的"《歸妹》之《睽》其繇曰"裡的“士刲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應是引述的繇辭,只是與今本《周易》裡的語序有所不同,但其內容含義與今本《周易》文本里的《歸妹》卦中的這句話是一樣的。雖然這一筮裡表述的是“其繇曰”,但從“其繇曰”的內容來看,不全是引述的繇辭,已然是史蘇整個的解筮辭,即通過所筮出的這一篇的“繇辭”和“取象”分析後所說的話。當然在這段解釋的話語中引述了《歸妹》裡的第六繇辭。所以不能把“其繇曰”後面的那段話,全當成是《歸妹》裡的以《睽》爲繇題的繇辭內容來看待。並且此卦例中又牽扯到六十四卦裡的《睽》卦。卜筮雖是一卦,即《歸妹》卦的《睽》繇辭,才說"《歸妹》之《睽》。可解卦時又說“《歸妹》睽孤,寇張之弧,侄其從姑”的說法。這斷卦時又從《睽》卦上繇辭聯想附會人事吉凶了。這叫“筮無定法”,即算卦沒有一定之規,任憑史巫想咋用咋說了。

現將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歸妹》卦和《睽》卦內容格式附下:

《歸妹》

“()歸妹,徵兇,無攸利。

()解:歸妹以姊,跛能履,徵,吉。

()震: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大壯: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臨: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兌: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

()睽: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睽》

“()睽:小事吉。

()未濟: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

()噬嗑:遇主於巷,無咎。

()大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損:睽孤,遇無夫,交孚,厲,無咎。

()履: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歸妹: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 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總之,這一筮例是晉獻公嫁女兒伯姬於秦(穆公)時,想知道女兒婚姻及對晉國的吉凶。史蘇占筮出一卦是《歸妹》卦,並得出《歸妹》卦裡以《睽》做爲第六繇辭“士卦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的繇題(或稱“繇稱”)。史蘇通過這一卦裡的繇辭和卦象來斷伯姬的婚姻及晉國的吉凶。史蘇不但通過《歸妹》卦畫取象,而且也包括做爲《歸妹》卦裡的繇題《睽》卦畫取象來解卦。因《歸妹》之《睽》,實際涉及到兩個卦畫符號及卦名稱。《睽》在此卦例中雖然是《歸妹》卦裡六繇辭中的一個繇題。但在春秋時史巫在解卦時,往往又把做爲繇題的卦畫符號及卦名稱裡的八卦取象和卦義相結合來解卦,即斷所問事項的吉凶。如這一卦例中,既結合了《睽》卦畫符號的八卦取象,又結合了《睽》裡繇辭取義。如:《睽》卦裡排第六繇題與繇辭(今本爲“上九”爻)是“《歸妹》:睽孤,見承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但史蘇斷章取義抽取《睽》卦中的“睽孤”、“寇張之弧”(而今本里是“先張之弧。”)來解卦,即按能聯繫到所問之事來聯想出所謂的吉凶。正如這一卦例的斷法,是從《歸妹》卦裡的一“繇辭”,又結合《歸妹》卦畫裡的八卦取象和《睽》卦畫裡的八卦取象及《睽》卦裡的《歸妹》繇題聯想、比附,來解釋晉獻公嫁伯姬於秦的兩國聯婚政治上的吉凶。史蘇通過《歸妹》之《睽》一卦所涉及的繇辭及卦象,卻"先知"出了伯姬嫁秦後,秦晉兩國出現的“不吉”之事,即兩國交戰,晉國戰敗,以及晉國政權更替上涉及的歷史事件及人物命運吉凶。這一卦猶如《左傳》裡的第一卦,雖不是算八輩子以後的事,可也涉及了三、四代領導人的事。

這《歸妹》卦裡的一繇辭和卦象,卻暗藏着晉國上層人物命運吉凶的玄機,這玄機卻被史蘇看出來了。雖然史官姓蘇的,能從一卦中看出不利於晉國的"天機",而爲何晉獻公不聽史蘇之話,還要嫁女於秦穆公,而結秦晉之好呢?不也正“應驗”了,晉獻公死後,其子惠公在位時與秦交惡,發生的戰爭,惠公在宗丘被秦所俘。這是惠公在俘於秦國時,想起當年父親嫁伯姬於秦,史蘇佔的一卦,怨恨父親爲何不聽史蘇的話,自己也不會落到今天這般地步。

史蘇從一卦看出的"天機"涉及到晉惠公要戰敗,而且還涉及到晉惠公身後的兒子(太子)做國君的事。即“侄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這不是比惠公的結局更悲慘嗎?難道晉惠公不知史蘇占筮時還有這些說法,還不防備這些事情呢?還怨恨父親而自己不警惕呢?難道晉惠公只知史蘇算出的前半內容,而不知後來的事情麼?總之,史蘇那一卦算出的事情都“應驗”了。晉惠公俘秦時讓其太子圉從秦國回晉繼位,後來晉惠公從秦放回,回到晉國,圉又退位回到秦做人質。到晉惠公快死時,太子圉從秦回晉,繼君位,但好景不長,沒多久,流亡在外的重耳捲土重來,回到晉國與侄子爭奪君位,重耳把侄子圉(懷公)趕到“高梁”這個地方殺死。重耳就是晉文公,晉文公時晉國成爲“春秋五霸”之一。史蘇占筮所涉及晉國之事,都在《國語·晉語》中有記載。如:“十五年,惠公卒,懷公立,秦乃召重耳於楚而納之。晉人殺懷公於高梁,而授重耳,實爲文公。”《左傳》裡的一些卦例,涉及到重大的歷史事件與重要的歷史人物。從這一卦來看,史蘇占卦的那些說法是假的,是個傳說而已,而寫史者“神道沒教”卻是真的,是以筮爲名,而彰顯神秘主義思想,即彰顯的是君權神授的思想,因揲蓍是人們所認爲能通天的一種工具,卦示就是神示,即神向人間兆示了神的意思。《國語》裡記載有三個卦例,其中兩卦例就是講重耳筮得晉國的問卦,因這重耳就是後來“春秋五霸”之一的晉文公。用通天的工具——卦卜,目的爲君權神授而張目。

《左傳·僖公十五年》所敘述之事內容裡,實乃記載的是兩個算卦例子,不過其一卦例並不是用春秋《周易》文本進行的卜筮例,而是以《連山》或《歸藏》的"卦書"進行的卦例。我們現把《左傳·僖公十五年》裡所記兩種卦例內容,即一卦(《連山》或《歸藏》)一筮(繇式《周易》)附下:

《左傳·僖公十五年》:“晉侯之入也,秦穆姬屬賈君焉,且曰:"盡納羣公子。"晉侯烝於賈君,又不納羣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晉侯許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東盡虢略,南及華山,內及解樑城,既而不與。晉飢,秦輸之粟;秦飢,晉閉之糴,故秦伯伐晉。

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車敗。詰之,對曰:"乃大吉也,三敗必獲晉君。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夫狐蠱,必其君也。《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歲雲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實落材亡,不敗何待?"

……

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史蘇佔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亡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爲雷爲火。爲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於宗丘。《歸妹》《睽》孤,寇張之弧,侄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從史蘇之佔,吾不及此夫。”韓簡侍,曰:“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乃可數乎?史蘇是佔,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職競由人。’

……”

《左傳·僖公十五年》裡所記載的第一卦例:“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夫狐蠱,必其君也。”這種卦是隻有六十四卦符號和名稱及卦辭,而沒有"繇辭"。正如《連山》與《歸藏》就是這種內容格式,所用那套符號與名稱均是借《周易》一書裡的名稱,和借《周易》一書所用的那套符號。

凡是名稱與《周易》名稱同,皆是《周易》成書後的模仿品。因《周易》一書裡的名稱是文章內容的首字或前兩字,並與內容是個提綱挈領而不可分割的關係,故《連山》與《歸藏》是《周易》後出的東西。

《左傳》一書共記載有兩卦例,均是以《連山》或《歸藏》卦書的算卦例子,這兩卦例我們後面會專章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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