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女梨花淺笑,將音箱放下,很快便是唱起了《那一年》那首歌曲。
雖然面對的是與自己年紀一樣大的男孩,但小美女似乎早已習慣,直到唱完,都沒有緊張過。
歌曲演繹完畢後,在林子傑心中,總的來說,唱的還算不錯,歌曲旋律朗朗上口,並沒有出現什麼小瑕疵,音準把握的也相當精準,吉他技術相當嫺熟,一個女孩能夠將技術練那麼好,足以可見這女孩是一個很能吃苦有毅力的女孩。
因爲學過吉他的人都知道,練習吉他的時候,剛開始按琴絃是非常疼的,直到手指長繭,纔不會很疼,很多人就是忍不住那按琴絃的疼痛,學了一段日子,便半途而廢了。
“唱完了,你要試試麼?”歌曲演繹完,小美女想起了林子傑要玩一下吉他,問道
“好!”林子傑微笑道
小美女嫣然一笑,忽然很感興趣起來,將吉他系下來遞給林子傑,有點期待他吉他技術怎麼樣。
接過吉他,林子傑用手指甲掃了一下琴絃,音質量不錯,不過琴絃音準不是很準,當即在吉他琴鈕那裡調了一下音準。
調完後,林子傑不想站着玩吉他,他習慣坐着彈吉他,看了看四周,來到了隆鑫百貨前面廣場中央,有一處四方形石臺上,坐在了石臺上,翹起二郎腿,將吉他搭在自己腿上,左手按住一個和絃,想了一下,該唱什麼歌曲呢?
說起玩音樂,林子傑什麼樣的歌曲都喜歡,不管是快節奏的,慢節奏的,滄桑的,嘶吼的,不過,要說最喜歡的,就是那種唱的令人比較奔放的歌曲。例如《怒放的生命》《春天裡》《死了都要愛》那種。
在原時空,他嗓子條件不是很好,對這種音樂駕馭能力有限,可在這個世界,他發現自己目前的嗓子先天條件不錯,所以想了一會,決定唱一首《春天裡》試試。
這首歌曲,在原時空先是經過旭日陽剛纔火遍大江南北的,那滄桑的歌詞,以及憤怒的高音,彷彿對塵世發出不幹的嘶吼,林子傑很是享受那種唱起來很酣暢淋漓的感覺。
當即,他左手按和絃,嫺熟的轉換着,右手輕輕的撩撥琴絃,一曲行雲流水的前奏悠揚的在廣場上傳開。
前奏彈唱完畢,林子傑那清脆清亮的嗓音發出來:“還記得許多年前的春天,那時候的我還沒有剪去頭髮,沒有信用卡沒有她,沒有24小時熱水的家…”
林子傑跟着節奏唱着,唱起來竟然行雲流水,沒有什麼阻礙感,除了語音稍顯稚嫩,簡直天生一副好嗓子,一時間,令他沉浸在了音樂之中,他那清涼細膩的歌聲悠揚的漂盪開,一時竟然吸引了些許人注目,很多人經過他面前,不知道是被他的歌聲感染,還是那歌裡的歌詞,竟然頓下了腳步。
而那小美女,聽着那流水般的音樂,那動人心絃的歌喉,以及那林子傑那嫺熟的吉他技巧,簡直驚呆了?給她一種很是專業的感覺?
整個過程,她都沒有發現什麼瑕疵的地方,不管是節奏把握能力,還是聲音,一切都是流暢自然。
“可當時的我是那麼快樂,雖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在街上在橋下在田野中,唱着那無人問津的歌謠!”
林子傑聲音無限拔高,眼睛微眯,唱到這裡,整個人忍不住直接是站了起來。
因爲他忍不住要奔放!他感受到了這首歌需要表達的意境,他也要完全的渲染出來。
而那些在聽着他的歌聲路人,聽到這裡,也彷彿受了感染一般,心神都是跟着節奏提了起來,洗耳恭聽着這美妙奔放的音樂。
“如果有一天,我老無所依,請把我留在,在那時光裡!”
林子傑憤怒的咆哮着,嘶吼着,這般狂奔的豪邁聲音,直接是吸引了越來越多的行人,漸漸的,圍在林子傑身邊的人,越來越多,就連那小美女也是頗爲意外,沒有想到林子傑唱的歌聲,竟然如此有吸引力?而且,她自己心神竟然也跟着節奏忍不住奔放起來。
她暗暗與林子傑這歌曲比起來,自己雖然唱的不錯,卻的卻有點像無病呻吟一樣,怪不得人家聽了,都走了。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離去,請把我埋在,這春天裡!”一遍完畢,林子傑睜開眼睛,左手和絃不斷轉換,右手不斷的撥弄琴絃,當看着有那麼多人聽自己音樂時,也是令他微愣了一下,不過他卻沒有在意,因爲他在原時空早就習慣了這樣的場面。
間奏完畢,林子傑再次唱起了第二遍:“還記得那些寂寞的春天,那時的我還沒冒起鬍鬚,沒有情人節沒有禮物,,…………可我覺得一切沒那麼糟,雖然我只有對愛的幻想,在清晨在夜晚在風中,唱着那無人問津的歌謠,如果有一天……請把我留在,這時光裡………”
一曲終於漸漸落下帷幕,而這時圍觀的人羣高達三四十人,這些人聽完這首滄桑的曲子後,心裡依然有着那種奔放感在心裡迴盪着,意猶未盡,繞樑不絕,爆發出一片熱烈的歡呼聲。
“好,唱的非常的好聽,小夥子,這歌曲叫什麼名字,能不能再唱一遍”
“是啊,這曲子超棒,若是不開心的時候,唱一下這曲子,情緒肯定會發泄出來!”
“嗯,小夥子,你繼續唱幾首,我們知道賣唱不容易,我這裡有十塊錢,小小的心意,你在唱一首吧!”
人羣中,忽然一名三十多歲的男子走了過來,從皮包裡面掏出了十塊錢,扔在了小美女放在一旁的紙箱裡面,有人帶了頭,轉即,又是數幾人掏出錢,丟進了紙箱裡面,短短半響,竟然就差不多有數百塊?
林子傑無語了?這些人怎麼把我當成賣唱的了?
小美女震驚了?自己唱了一個晚上,都沒有見人給自己送錢,這個莫名其妙試一下手癮的男孩只唱了一首歌曲,便賺了數百塊?
人比人?當真是氣死人啊!
不過小美女很糾結,因爲唱歌的是林子傑,這錢該怎麼處理呢?
林子傑看了看大家的熱情,盛情難卻,不過對於紙箱裡的錢,他倒是沒有想要,正準備再次唱歌的時候,人羣裡面,忽然傳來了一道珠落玉盤的聲音:“林子傑,找了你半天,你怎麼在這裡唱歌呢?”
來人不是姚紅燕是誰?
“哦,我只是玩一下而已!”林子傑應了一聲,然後看着圍觀的人羣道:“大家真不好意思,我的朋友來了,不能再唱了,這吉他不是我的,我只是玩一下而已,你們聽那個女孩唱吧!”
將吉他系下來,林子傑將吉他還到小美女手上,而姚紅燕見狀,忽然開口道:“林子傑,你什麼時候還會吉他了?剛剛是不是唱歌了?”
“嗯,剛剛是唱了一首?”林子傑道
小美女插話道:“他唱歌超好聽,這些人都想他再來一首呢?”
而人羣中,轉即一兩人響應。
“是啊,這小兄弟唱歌的卻挺棒,聲線很線,還能唱那種高難度的歌曲?”
“小夥子,那麼急幹嘛?再唱一首在走唄!”
……
姚紅燕聽着那些話,也是非常感興趣來,沒有想到自己竟然來遲了?錯過了一場好戲,當即對着林子傑道:“林子傑,沒有想到你還多才多藝啊,連音樂都玩上了?既然大家都興致勃勃,你就在唱一首,我也想聽一下你的歌聲!”
看着大家的熱情,姚紅燕的期待,林子傑無奈點了點應道:“好吧,既然如此,我就在來一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