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比賽在學期結束後的一月份裡舉行, 地點就在聊城大學的體育館裡。
趙剛一直喜歡打籃球,不管是前世還是今生,打籃球時都是他身心最放鬆的時刻。
化身流川楓, 是趙剛打籃球的終極奧義。
不過, 林楓在爲趙剛打氣加油時說, 他更喜歡爲人單純, 行爲卻很囂張的櫻木花道。因爲櫻木囂張的樣子可愛, 也不像流川楓那樣孤傲。孤傲的人他不喜歡。
爲此趙剛糾結了一陣,球場上帶球、傳球都彆扭起來,只有搶籃板球的時候, 纔會暴發一下,嚇得魏青書以爲趙剛吃了什麼壞東西。
籃球賽結束後, 趙剛所在的一中以九勝二負, 全市高中總排名第二的成績, 超額完成了學校交給他們的任務。學校做爲獎勵,給了校籃球隊一筆獎金。
不多, 只有五百元,整個籃球隊一分,人均二十五元。
衆人都覺得這數目字真膩歪,集體一商議,還是湊在一起吃頓飯靠譜。
聚餐定在了一月底。
趙剛本來不想參加, 他給了金莎莎面子, 比賽一結束就可以功成身退。相關的其他活動他提前說了不參加, 有那個功夫, 不如和林楓兩個人呆會兒。
可魏青書不同意, 他和趙剛吵出了感情,正想多親近親近。金莎莎也不同意, 說趙剛如果不去,就是念完經打和尚,不把他們這些人放在眼裡。
趙剛心說這都是哪兒跟哪兒啊?他不去聚餐跟唸經和打和尚有半毛錢關係?
最後還是金莎莎機靈,動員了一下林楓,哄得林楓去了聚會,趙剛自然也就乖乖的跟着林楓去了。
吃飯沒什麼可說的,尤其是一幫半大小子們的聚會,大家胡吃海塞,小酒兒也喝了那麼一點,情緒就跟着高漲起來,鬧騰得四鄰不安,向飯店經理投訴了他們幾回。
大家正鬧得熱乎,不肯就這麼散了,金莎莎提議乾脆去唱歌,包個包廂,隨便怎麼叫喚也沒人管了。
林楓還沒去歌廳唱過歌,一路上都挺興奮,他問趙剛的歌唱得怎麼樣。
趙剛一聽唱歌兩個字就苦了臉,他五音不全,唱歌跑調。那真可以說是唱歌基本靠吼。
他吼起來倒是有氣勢,只是沒幾個人能扛得住他的魔音穿耳,都說聽趙剛唱歌純屬活受罪,得拿出玩命的氣魄來。
趙剛不想在林楓面前跌面兒,就避重就輕,吹噓說他跳舞跳得好,那叫一個舞林高手,神乎其技。
林楓一張小臉兒上立刻寫滿了崇拜,眼睛亮閃閃的,說他想看。
趙剛得意極了,心眼兒裡像灌進了蜜汁子,甜得要命,拍胸脯答應一會兒跳給他看。
進了包廂,大家更加沒了顧忌,叫了啤酒、紅酒來斗酒,聲稱今天喝倒一個算一個,誰都別想豎着出去。
趙剛都不想和這幫小孩計較。想當年他斗酒的時候,這些孩子還都不知在哪兒玩尿泥呢,想把他喝倒?他們這樣的來一個排還差不多。
趙剛在前世就是出了名的千杯不醉,白酒、洋酒常常混着喝,那才真夠勁兒。他曾經一個人替兄弟們擋過一桌人的輪番勸酒,光是深水炸彈就喝了一溜兒,喝完了照樣要挺着跟人談判,愣是扛到那桌客人走了,他才趴下。
比比過去,現在這點啤酒,喝起來真跟玩兒似的,趙剛來者不拒,有一個喝一個,喝到最後,其他人都傻了眼,再也不敢到他跟前勸酒了。
金莎莎作爲參加聚會的唯一一個女孩子,自然擁有絕對特權。沒人灌她酒,她也就沒湊到人堆兒裡,瞄一眼坐在沙發上的林楓,金莎莎笑眯眯的坐在林楓身邊,喊他:“林楓!”
金莎莎豪爽的搭上林楓的肩膀,“乾坐着多無聊,咱倆喝吧!”
林楓不會喝酒,趙剛又護着他,有灌林楓酒的一律被趙剛拿下,所以衆人的目標才轉移到趙剛那兒,林楓此刻就落了單。
“好!”林楓想着,一個女孩會喝什麼酒,不過是喝着玩兒,大家一起湊個熱鬧罷了。
林楓還真沒猜錯,金莎莎是不會喝酒,可是架不住她這個人狡猾狡猾的,她自己喝一口,卻哄得林楓喝一瓶,林楓又實在,不會拒絕人,沒一會兒就被金莎莎灌得有點迷糊。
等趙剛反應過來,回到林楓這邊,林楓已經不用金莎莎勸酒,自己熱乎的抱着啤酒瓶喝呢。
趙剛當時就怒了,“金莎莎!你讓他喝的?”
金莎莎像嚇着了似的,嘟起嘴脣,帶着一點嬌嗔,說:“纔沒,他自己要喝的!我攔都攔不住!”
鬼才信!
趙剛奪下林楓手裡的酒瓶,“林子,別喝了,明天該難受了!”
林楓喝得一雙眼睛水汪汪的,瞥一眼趙剛,那小眼神裡像帶了一把小勾子,勾得趙剛心都顫悠。
他靠在趙剛身上,喊道:“跳舞!跳舞!”
還沒忘這茬兒呢?
“好,好,跳!”趙剛一邊答應着,一邊回過身去找魏青書。
趙剛這個人,你千萬別得罪他,尤其是千萬別因爲林楓而得罪他,否則他可真是睚眥必報。
這一點,就是金莎莎通過這回聚會得出的結論。
魏青書正和籃球隊的中鋒划拳,聽見趙剛叫他,高高興興跑過來,“幹嘛?”
趙剛露出了惡魔的笑容,他摟着魏青書的肩膀,問他:“咱倆是哥們不?”
魏青書一撥胸脯,說:“是啊!”
“好!”
趙剛拍案稱好,按門鈴叫過服務員:“上瓶干邑白蘭地!”
酒上來了,趙剛啓了塞子,圓肚矮腳杯裡倒上兩杯,滿滿當當的遞給魏青書。
“幹了!”
說完趙剛仰脖就把酒喝了,杯底衝下,給魏青書看。
魏青書被趙剛激起了無限英雄豪氣,綽起酒杯就要喝。
金莎莎恨得踹了他一腳,“你瘋了!這可是洋酒,後勁兒大,你哪喝過這個?”
男人喝酒最煩女人嘮叨,魏青書這時肯聽話纔怪了。
他衝金莎莎瞪眼道:“老孃們靠邊站!”
趙剛還嫌柴火不旺,又添了一勺油。
他朝魏青書挑起大拇指,稱讚他:“好!爺們的事讓娘們躲遠點!”
魏青書從來在金莎莎面前都矮一頭,今天酒壯慫人膽,他也想翻身做一回主人!
魏青書不顧金莎莎的勸阻,和趙剛你一杯我一盞的喝起來。
他哪裡是趙剛的對手,兩杯白蘭地下肚,舌頭就短了,說話也不利索,看人都是重影兒的。
魏青書直晃悠腦袋,衝趙剛唸叨:“嘻,你喝多了,趙剛,你別老搖晃啊!”
金莎莎這個氣,是別人搖晃嗎?是你自己搖晃吧!
因爲林楓一再堅持,趙剛只好當衆秀了一把舞技。
調好燈光和音樂,趙剛就在包廂裡跳了一曲勁舞。
跳舞是很需要身體協調的,樂感也要好,要跟得上節奏才行。趙剛在激烈的舞曲中搖擺,身體像展翅的鵬鳥,瀟灑奔放。
絕對不比專業人士差,是在場衆人的評價。
林楓也看得入迷,目光一直追隨着舞動着的人,心裡是滿滿的自豪。這個人是屬於我的,只屬於我一個人。
玩的時候高興,等到收拾爛攤子才覺得麻煩。
大家玩得盡興,喝得也盡興,十幾個人進去,能走着出來的,只有趙剛、林楓和金莎莎三個人。
金莎莎笑得燦爛,一臉“我是女生”的嬌柔。
這種事也的確不適合女孩幹,趙剛和林楓連揹帶扛,終於把十來只醉貓都送上了出租車。
只有魏青書是金莎莎親自拖出來的,把人塞進車裡,金莎莎就擰了他一把,“回去再跟你算帳!”
趙剛和林楓聽着金莎莎惡狠狠的語氣,心裡直冒涼氣,只好安慰自己:沒關係,小魏同學習慣了。
“我們怎麼回家,打車?”
林楓說不想坐車,他想和趙剛在無人的街頭走走。
趙剛笑着說好,伸手握住林楓的手,塞進自己的衣兜裡,給他捂着。
北方城市冬日的夜晚總是煙霧迷濛,不過今晚還好,白天颳了一場大風,空氣被風吹得乾淨清爽,擡頭還能看到北斗星掛在天上。
林楓和趙剛靠在一起,他問趙剛:“剛子,愛我嗎?”
趙剛扭頭看一眼林楓,這孩子,還沒醒酒?平時的林楓是不會說這麼大膽的話的。
“愛嗎?”
林楓今晚有點咄咄逼人。
“愛!”
“那你大點聲,說一遍!”
“現在?”
“嗯!”
趙剛突然覺得有點好笑,他問林楓:“怎麼了?”
就是想證明一下,你是我的。林楓偷偷的想。
他們的關係是隻有自己才能知道的秘密,林楓並不是不滿,可是有時候還是會有點小遺憾。所以今晚想放縱一下。
“快點!”林楓催促。
喊就喊吧!
趙剛的目光掃過街頭,長長的馬路上,沒有行人,只有偶爾幾輛疾馳的汽車。
“我愛你!”趙剛吼了一嗓子。
覺得不夠似的,趙剛又跟着吼了第二聲,第三聲。
林楓拉過趙剛,踮起腳來吻他,舌尖怯怯的往深處探索,手臂環上了趙剛的腰。
趙剛就在這帶着淡淡酒香的吻裡迷醉起來,恍惚中聽見林楓在親吻的間隙裡呢喃着:“我也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