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是種很奇怪的生物,不管如何出色的女人,照樣也是奇怪的生物,想要搞清楚她們的真實想法,非常非常難。
處於熱戀中的柳莎莎,在比弗利山莊的chanel精品店買了十幾萬美元的衣物、包包,穿戴着玩了一天後全扔進了衣帽間,居然素面朝天跟着男友去參加party。還是穿着她那一身不足一百美元的白襯衫、牛仔褲、平底鞋,只差沒揹她那隻舊的大牛仔包,一看就知道這是哪個大學裡的在校生。
算了,她想獨立特行,那就獨立特行吧。李家明也索性遷就她,懶得西裝革履,也穿着t恤、牛仔褲就去了。
雪莉是個追求生活品位的女人,也是個幹練的女強人,雖然她買不起李家明那種莊園,但住所也是極盡奢華。當倆人從那輛被kyle取笑爲‘老土’的防彈凱迪拉克車裡出來,先到的同事、朋友們在主人的帶動下,向這對情侶鼓掌歡迎,幾個外向的白人還吹口哨起鬨。李家明無所謂,雖然部下、朋友們都會下意識地尊重他,但有機會時也會跟他起起鬨以示親密,故意如此的柳莎莎也不在乎。
她跟這些人又不熟,連跟王志棟都沒見過幾面,既然不熟幹嘛要在乎別人怎麼看?用她跟楊芬華的說法,家明是家明她是她,出了家門就各幹各的事業,大家各不相干。
別說,她這種灑脫,也贏得了雪莉她們的尊重。以前胡暄也跟李家明來參加過這種party,但那姑娘都會精心打扮一番,甚至還會去租禮服,反而露了怯。美國人與華人不太一樣,他們信奉自我奮鬥,並不以官幾代、富幾代爲榮,反而很不喜歡別人說他們是因爲家族的原因才成功的。
只有內心強大的人,纔是真正的強大。一身平民裝束的柳莎莎不掩飾窮學生的身份,而且自信、獨立,當然能贏得他們的尊重。
當然,被大家審視一番還是有的,畢竟李家明以前是公認的苦行僧,多少女孩倒追都未果,連那個臺灣女孩差一點成功,都最後功敗垂成。這個女孩雖然氣質不錯,但看起來並不漂亮,怎麼就能讓偉大的boss如此癡迷?
面對盛裝打扮的雪莉她們審視,穿着白襯衫、舊牛仔褲的莎莎一點也不在意,落落大方地與她們應酬,還用老家話調侃男友:“家明,你公司裡全是先敬羅裳後敬人,沒格調!”
以前來這都是西裝革履的李家明,爲了遷就她也穿着很隨意,兩人成了party的異類。聽到她如此調侃,從來都是讓着她的他,自嘲道:“我們是商人,形像很重要。”
“你呢?我看你經常也穿着很隨便。”
“呵呵,一是舒服二是包裝,不如你真性情。”
李家明這麼一解釋,倒讓柳莎莎想起了小時候,他那時可不這樣。每次自己想找他點麻煩,他都是呵呵一笑,不屑跟自己跟爭辯。
“嘻嘻,證明我還是在某些方面,比你更厲害!”
她高興李家明就高興,真應了老家的老話:欠了她的。
“嗯,我一直也不認爲比你更厲害,只是我的底線比你更低!”
“什麼意思?”
這話不好解釋,尤其是在大庭廣衆之下,李家明推諉道:“回屋裡再講,你不是想開設計室嗎?趕緊去拉拉關係啊,這幫人手裡有幾個錢就作燒,屋肯定是買但裝修肯定要請專業設計師的。”
“不去”。
拗脾氣又作怪,李家明只好挽着她去跟大家打招呼,給大家介紹自己未來的妻子。
今天的party與以往的不太一樣,有點象大戰前的放鬆。iphone要發佈、上市了,主管銷售與公關的雪莉,可能也是基於這原因考慮,除了公司裡的同事們外,並沒有邀請她的朋友們。不過,公司裡的人還好,幾乎都是智商、情商齊全的人,研究院裡的可不盡然。除了他們老大王志棟外,連那些白人都是標準的書呆子,party開始沒多久,公司與研究院的人就涇渭分明,各玩各的、各聊各的。
不打緊,李家明也沒指望這些人能玩到一塊,要是研究院裡的人都象雪莉她們這樣外向,那纔是讓人擔心的事。少數天才可能情商、智商都高,但大部智商高的人都有點不通世故,那纔是正常現象。
但第一次參加這種party的柳莎莎很好奇,在她印象中,party不是應該大家一起玩嗎,哪有這樣分成兩羣人的?
“差不多吧,硅谷裡的公司都這樣。我們公司還好點,有些剛有點起色的小公司,開個party還要請些齊整妹子來暖場。”
“什麼?”
沒辦法,那些癡迷於寫程序的傢伙,多少都有些性格缺陷,才華越出衆的越明顯。特別在競爭如此激烈的硅谷,那種不修邊幅、或神叨叨、或宅在家裡不出門的怪咖比比皆是。
“這些人還好點,我們公司上了正軌,換成那些剛起步的小公司,成功就是億萬富豪,失敗就一文不值,那種壓力之下,即使是正常人都會沉默寡言。”
“也是,那你以前呢?”
打完了羅圈招呼,擁着女友的李家明笑着給她說起搞sohu的那年把時間,要不是篤定自己輸得起,他也未必能狠賭一把。兩人邊說邊往花園裡走,順便參觀下人家的庭院,四處張望的柳莎莎突然小聲道:“哎,那個是rb人?”
李家明看了一眼,原來是趙樂那傢伙正跟幾個白人混在一起閒聊。東亞民族裡只有rb人會主動跟白人扯淡,華人和韓國人都喜歡扎堆,比如姜宇他們一夥。
“聽說過趙樂嗎?”
“沒什麼印象”。
也是,事情過去這麼多年了,她哪會記得一個沒見面的趙樂?
“我同學阮芷的前男朋友。”
李家明提醒了一句,柳莎莎恍然大悟,好奇道:“他在你手下?”
端着紅酒的李家明衝正跟白人混一起,被姜宇他們隱隱排斥的趙樂駑了駑嘴,小聲感慨道:“嗯,升副總工程師了,專攻電子原件研發。其實我蠻感謝他的,要不是看到他哭,我都下不了決心去求你。”
“真的?”
“我騙你幹嘛?死要面子活受罪,講的就是我這種人!”
正聊着,看到兩人的趙樂連忙跟同事告了個罪,端着酒杯過來寒暄。他沒姜宇他們那麼死板,這姑娘是老闆的初戀,爲了她跟那臺灣美女說分手就分手,哪不能搞好點關係?
“莎莎,我聽說你是學建築的,能幫個忙嗎?”
雖然鄙夷人家的人品,但禮節是要的,柳莎莎與趙樂握了下手,好奇道:“趙學長,你想建房子?”
“呵呵,讓你見笑了,可能是在美國太久了,很想家。我看了幾幢房子,都覺得不滿意,想自己買塊地建一幢。我又太忙,沒時間去找合適的設計師,你能幫我設計設計嗎?”
聰明!
李家明不動聲色地稍稍往後仰了點,在女友後面衝趙樂豎了下拇指,更讓這個情商不差的部下大喜。可聰明人不止趙樂一個,柳莎莎本能地知道這是人家在討好自己。
“學長,你這是開玩笑吧?”
不開玩笑,爲了留在美國,熱衷名利的趙樂能用婚姻當跳板,爲了進入李家明的核心圈子,花點錢討好下老闆娘又算什麼?
“柳小姐,爲了出人頭地,我來了美國,但真取得了一點小成就,又開始思鄉了。現在的交通是很便利,但我是有家不能回。”
可趙樂低估了柳莎莎的自尊心,連猶豫都沒有,她就拒絕了:“真不好意思,我參加完學位授予儀式後就要回國,而且我側重的是建築材料學,對設計並不在行。”
那就無能爲力了,趙樂只好跟兩人聊了幾句別的,然後去與其他同事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