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晚上,林淼又去了趟招待所,晚上八點過去,次日早上八點回來,讓已經精心準備好撬鎖工具,做好撬開林淼房門計劃的小蘿莉很是幽怨。
給帥波寫的新歌,當天就讓帥波自己給耿斌拿了過去,此後三天,央視那邊音信全無。
不過林淼也不打電話問,如果連《紅旗飄飄》這麼紅的歌都要被卡住,那隻能說明央視那邊是對人不對事,再寫什麼別的都無濟於事——爲求萬全,林淼甚至連自己的署名權都放棄了,歌曲署名給了關秀秀,歌詞署名直接先斬後奏地填了老狄的名字。反正老狄現在是他家的長工,寫什麼都是在給他林三水掙錢,至於關秀秀,等回頭給她勞務費的時候,讓她順手籤個買斷版權的協議,把歌曲版權收歸天源文化所有,這筆買賣就不存在虧不虧的問題了。
如此操作下來,林淼需要做的便是等待。但等待並不意味着清閒,事實上,林淼感覺自己的日子要比之前準備全市學科競賽的時候還更加忙碌幾分。
三天時間裡,林淼每天白天做三套卷子,再見縫插針地抽片刻功夫,陪着洛漓小膩歪一下,玩點小學生才玩的沙雕遊戲。曉曉則被市裡的人帶走,又過起了每天至少練琴八小時的魔鬼訓練生活,搞得林淼連帶她去看心理醫生的空檔都沒有。
等到晚上7點過後,林淼完成了每日的保底學習任務,還得繼續振作精神,認認真真地醞釀他的新書《真相》。他現在的時間實在太緊,春晚還有兩次彩排和一次正式表演,這三天將實打實地被消耗掉,春晚結束後一週之內,不用想肯定也有一堆事情要處理,還得去一趟滬城給郭鶴齡拜個年。再然後,新學期就開始了……
在這種宛如催命的時間壓力下,林淼唯一能用來寫《真相》的,也就只有春晚帶來之前,這段所謂的寒假時光了。所幸的是,現在他好歹有臺電腦可用,敲鍵盤總比手寫來得方便。而且站在“炒作名字”和“賣座斂錢”的立場上,這本書也不需要寫得有多深刻。只要達到三條標準就行:第一,字數足夠,六萬字左右,中篇小說的篇幅即可。第二,思想主題上有那麼一條一以貫之的線路,內容品質不求高級,但要及格。第三,行文上要稍微有趣一些。
林淼每天晚上碼字的時候,洛漓和曉曉就坐在一旁看着。
通常曉曉會先熬不住回房間睡,而洛漓就死活要等林淼寫完,好找機會賴在房間裡,跟林淼睡一張牀,但三天時間裡沒得手過一回,因爲秦晚秋每隔半小時就要來檢查一次。
林淼一連寫了三天,第三天的時間漸漸找到感覺,一晚上敲了一萬多字,連續不斷的噼裡啪啦打字聲,聽得小蘿莉對林淼的崇拜之情越發難以自拔。和學校裡那些連雙百都考不出的笨蛋小男孩相比,水水除了腿短,簡直就是神仙。小蘿莉在電腦前許下宏願:“水水,等我們有了寶寶,我一定要把他教得和你一樣厲害!”
林淼目不轉睛地盯着屏幕打字,一心二用回答:“必須的。”這回答讓坐在另一旁的曉曉,露出了很是吃味的小表情,內心莫名的失落和鬱悶……
這天晚上,林淼的注意力全都在新書上,最終以24000字的總字數將第一部分收尾。這部分內容極其簡單粗暴,就是他去年九月份到十月份整場“神童造假案”鬧劇風波的全過程。
寫作思路上,林淼採用的是很能忽悠人的“編日體”,就是直接把事件的某月某日的主要內容提煉出來,當日事件簡單概括,裝出一副理客中的樣子。但行文過程中,實則傾向性極強,各種預設立場,搶先寫出事件背後的“真相”;而後再輔之以當時部分媒體輿論和街頭巷尾社會輿論的觀點,作爲“真相”的對立面,以此形成反差對比,並最終引導讀者產生這麼個想法——那些沒事兒在背後嚼舌根的人,果然都是傻逼。
當然了,由於林淼在這件事中確實是理直氣壯的“完美受害者”,所以怎麼寫都不過分。
舉個例子,其中一段是這麼來的:
“‘神童造假’風波中,東甌市相關部門收到過大量的匿名信。
其中1995年9月26日當天較具代表性。
燕城時間1995年9月26日當天,東甌市《東甌日報》編輯部在24小時內收到匿名舉報‘神童林淼’學業造假的信件共計78封。其中54封來自東甌市本地,另外24封分別來自全國不同的12個城市和地區,距離最遠的一封竟來自華北。
1995年9月28日,《東甌日報》駐該華北城市記者經實地調查確認,該匿名信發出地,從未流傳過任何關於‘神童林淼’的學業數據。也即意味着,如該匿名信確實源於當地居民之手,則顯然該居民是在毫不瞭解‘神童林淼’真實學習情況的前提下,對‘神童林淼’和事件做出的結論性判斷;甚至還在信中要求,必須對‘神童林淼’和相關單位領導‘從重定罪’。
1995年9月29日,《曲江南都報》對該舉報信進行報道,要求東甌市相關部門給出迴應。
1995年10月1日,曲江省相關部門根據包括該匿名信在內的數百封舉報信件所提供的‘證據’,對‘神童林淼’展開了爲期8小時的封閉式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所有368封舉報信所提供的信息,均爲錯誤、不實、個人主觀臆測。
1995年10月13日,東甌市甌城區公安分局傳喚16名甌城區本地居民,對該16名在甌城區廣泛傳播不實消息,並向曲江省相關機構投遞舉報信件的行爲,展開調查詢問工作。
根據該16名匿名舉報者的供述,其中3人的舉報理由爲‘出於正義,爲社會公平發聲’,11人的舉報理由爲‘閒着無聊,跟着起鬨’,另2人則交代‘與神童父親有過矛盾,所以故意對起進行打擊報復’。
1995年10月13日,東甌市甌城區公安分局根據相關治安條例,以‘故意尋釁滋事罪’,對該16名人員,進行了3-14天不等的行政拘留處罰。該16名人員及其家屬均無異議。
1995年11月15日,《曲江南都報》就該報社記者袁佳潔的錯誤報道,向東甌市教育局登報致歉。同日,《東甌日報》收到18封匿名舉報信,均指‘神童林淼’與調查組之間存在不可告人的關係,要求重新調查該案。
1995年12月初,來自前文所提到的某華北城市兩所著名教育機構的趙乾元主任和錢穆恩教授,全程監考了‘神童林淼’在東甌市全市學科競賽的數學比賽,‘神童林淼’最終以滿分成績,獲得1995年度東甌市全市初中生學科競賽數學比賽一等獎。
1995年12月20日,東甌市教育局再次收到關於‘神童林淼’在全市學科競賽中獲獎的匿名舉報信,要求重新調查‘神童林淼’案件。
1995年12月27日,曲江省及東甌市相關部門聯合聲明,不再接受任何關於‘神童林淼’事件的匿名舉報信。聲明表示,該事情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林淼同學成績清白無誤。
1995年12月30日,曲江省及東甌市各部門收到匿名信,某市教育局領導遭到無端謾罵和人身威脅。同日,東甌市公安局對此事展開立案調查,於3小時後抓獲犯罪嫌疑人。據瞭解,該嫌疑人爲偏執型精神病患者,被公安機關釋放後,轉送入當地相關醫院接受治療。
1996年1月25日,‘神童林淼’參加東甌市全市初三期末模擬考,考試成績排名全市第一。次日,經市有關部門允許,除個別涉及人身威脅的信件被送往當地公安機關留檔,其餘所有匿名舉報信被集中銷燬。又次日,東甌市紀監委收到舉報‘神童林淼’的匿名信6封,強烈抗議東甌市有關部門不接受舉報‘神童林淼’的決定,批評相關部門瀆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