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風的要求並不過分,甚至可以說是合情合理。夏安安沒做計較便應下了。
車上。
“師父,爲什麼要這麼做?”林爽滿臉的笑容早就垮了下來。
知道林爽說的是股份的事,夏安安脣角微勾,不答反問道,“那秦風是哪裡口音?”
林爽一愣,關口音什麼事,“南方吧,應該是粵省那一帶,怎麼了師父?”
夏安安淡淡解釋,“準確來說是港島。s市雖臨海,近年來經濟發展的也還算不錯,但到底算不得什麼大地方。人家憑什麼來這裡?”
林爽這小子,機靈是機靈,就是嫩了些。罷了,終究是自己收的小徒弟,多提點兩句也是應該的。
夏安安沒有意識到,她對林爽,哪裡是“多提點兩句”而已,早就已經認了真。
這邊林爽一聽,垂下頭細細思索,的確,那人一身貴氣,絕不是尋常人家。不到弱冠,隻身一人來到內地的一個二線城市,他可不覺得那人會是來看風景的。目的不純!
林爽猛地一驚,“師父?!”
夏安安點頭,知道林爽已經明白她的意思了。沒錯,這裡必定有秦風想要的東西。而s市,只有李家之事引人注目。
正在開車的周奇顯然也明白過來,“目前來看,這秦風和李家應該沒什麼交情。”
夏安安點頭,她明白周奇的意思。
夏安安當然知道秦風沒問題,這可是器靈推給她的。之前是沐元他們,這次是秦風。這器靈,到底在打什麼主意?要說之前她還不明白,現在,她隱隱覺得,她與器靈,肯定有什麼聯繫。比如,她若強,器靈強,她若弱,器靈亦然?
夏安安一笑。這下好玩了。
躲在夏安安識海里的彆扭某靈猛地一顫,天涼了嗎?爲什麼這麼冷?不對啊,它可是器靈啊!
秦風的條件,是解決李二少那邊的麻煩。
其實這也是情理之中的,有李二少擋着,他們哪裡還能做什麼生意。
不過他們的事業纔剛剛起步,哪有能力去擺平李家二少,除非,除非藉助家裡的能量。
林爽到底是個十三四的少年,正是想要向家人證明自己能力的時候,哪會輕易向家人開口。
夏安安倒一點也不擔心,淺笑道:“沐元不是說,這‘紙醉金迷’是李秉文婆娘的孃家侄子看上的嗎。”
額,婆娘。林爽抽了抽嘴角,師父這嘴巴可真毒。
周奇沒什麼表情,點頭:“不錯。李二少只有一個女兒,所以他老婆對孃家侄子馬龍溺愛的很。這次,也是馬龍看上了‘紙醉金迷’,跟他姑姑哭着嚷着,非要弄到手。”
林爽聽着滿是不屑:“他馬龍算個什麼東西。不過仗着他那河東獅的姑姑,和他那貪官老爹罷了。”
林爽雖出身商家,卻也是真正的家底豐厚,在圈子裡也是有頭有臉的,自然是對馬龍那樣品性的人看不上眼。
夏安安的食指蹭了蹭鼻子,貪官麼,原本還以爲要頗費些周折,這麼看來,倒容易多了。安安招了招手,示意林爽附耳過來。
周奇只從後視鏡裡見林爽賊亮的眼珠和夏安安脣邊的淺笑。心中明白大概是安少想到了什麼妙招了。事後周奇才深刻的體會到,夏安安今天出的招數有多絕。
“紙醉金迷”。
“少爺,您爲什麼要把這裡賣給他們?”終於,有下屬禁不住開口問道。想來這屬下也算是秦風的心腹之人,不然也不敢妄自開口。
秦風抿了一口紅酒,依舊是溫潤如玉:“好玩兒罷了。”
這酒吧本來就是買來玩兒的,怎麼玩兒不是玩兒?難得遇到這麼有意思的小姑娘,他很期待那丫頭會怎麼對付李家那幫人。
呵呵,不過一間酒吧而已。
秦風垂下眸子。
***
第二天正好是工作日,夏安安便吩咐周奇去把手續辦了,算是正式接手“紙醉金迷”。
因爲周奇要忙活“燈紅酒綠”的事情,於天剛二十出頭,是個社會經驗還不足的大男孩兒,沐元放心不下,也顧不上休養,跟夏安安請示去照看“紙醉金迷”。
所幸的是,由於夏安安精湛的醫術和古書中的補氣方子,沐元已恢復了七八分。只要不過於操勞,身體自然不會出什麼問題。夏安安也就順勢應下了。
轉眼便過了數日。
周奇那邊,把“燈紅酒綠”改成了清吧,叫“森林小屋”。開業那天,夏安安拗不過林爽的軟磨硬泡,也去瞧了熱鬧。周奇把酒吧的大門改成了樹洞,內部的風格改成了原始的森林風,從吧檯到桌椅都是原木。酒吧的服務員都戴了花環,黏了長長的尾巴。
饒是夏安安,也不得不承認,周奇的確奇思妙想,的確很能吸引那些小資情調的人。林爽更是不住的誇讚“周哥心思巧”。
*
這天,是夏安安的十四歲生日。夏書恆他們還在澳洲看歌劇,一時回不來,就一大早空運了生日禮物。這邊夏安安剛收了禮物,還沒來得及打開,客廳的電話鈴就響了。
“姐姐,生日快樂!”夏小鹿一聽到夏安安的聲音,立馬祝賀道。
“姐,有沒有看到小可愛?是不是很可愛?”小可愛?夏安安疑惑地打開箱子,首先入目的,是一團溫暖的白。安安眸子裡閃過一抹欣喜,是一隻幼兒的博美犬。彎腰從箱子裡抱起了它,夏安安一邊輕撫小寵物一邊回答夏小鹿:“嗯,確實很可愛。”
夏羽墨聽到姐姐的認可,更加歡快地跟夏安安嘰嘰喳喳。一旁的杜若實在忍不住搶過了電話:“安安,生日快樂。禮物喜不喜歡?我們……”聽完杜若的嘮叨,接着又是夏書恆。等夏安安掛了電話,已經快中午了。夏安安握着發燙的話筒,心裡也暖烘烘的。
相對於夏書恆送的名錶和杜若送的大師純手工製作的連衣裙這樣的貴重禮物,夏銘德送的禮物則讓夏安安倍感驚訝。
夏安安捧着夏銘德的行醫筆記,心中滿是感動。這裡面,記載的是他這些年的行醫經驗和各種疑難病例。
“爺爺……”
未等夏安安說完,夏銘德就開口制止道:“丫頭,你是個醫學奇才。可別光顧着忙事業,把醫術落下了。這是爺爺多年的行醫經驗,你留着,沒事多翻翻。”
夏安安沒再說什麼,只鄭重的點頭。爺爺對她的寵溺,她知道。這本筆記,不僅僅是生日禮物,還寄予了爺爺對她的厚望。最近,她的醫術確實有些荒廢了。
晚飯過後,夏安安和小可愛鬧了一會兒,又認真看了一會兒夏老爺子的筆記,才慢騰騰的梳妝。
晚上,她要去“森林小屋”和大家一起慶生。挑了半天,還是穿了莫婉兒送的改良漢服。素白的齊胸襦裙只到膝蓋上方,裙襬暈染了寫意的墨畫,唯美又簡約,很得夏安安歡心。想了想,又讓張媽給梳了個配套的髮型,這身打扮看的張媽直嘆小小姐是個小美人兒。
林爽見到夏安安時更是驚得合不攏嘴。要說也怨不得林爽,平日裡,夏安安懶得拾掇,林爽也是看慣了她那清湯寡水的樣子,今兒這麼一捯飭,立馬變成了畫裡出來的軟妹子。弄得林爽直向周奇求證“這是我師父嗎”。
夏安安抿脣微笑,說實話,她也是着實訝異了一番。她早就知道這副身體的底子不錯,光看夏書恆和杜若就知道了,何況還有個小仙童似的夏羽墨。可沒想到,祛了病氣的夏安安,竟然這麼水靈。
森林小屋二樓是清一色的卡座,只有最裡面有一間辦公室。此時,夏安安和衆人就坐在這裡。
林爽笑嘻嘻地湊過來:“師父,生日快樂。喏,禮物。”
夏安安接過一看,竟是茶具。脣邊掛了淺笑,擡頭問:“怎麼想到送這個的?”
林爽邊逗弄小可愛邊答:“我老爹送的。說是你好茶,怎麼能沒有好茶具。要我說,他就是摳,這破茶具有什麼意思。”夏安安暗笑,之前林耀文可是一出手就是一棟別墅的送,如今給她慶生卻送了一套珍藏版的紫砂茶具。這哪裡是摳。
夏安安放下茶具道:“禮物嘛,講究的就是份心意。心意到了,禮物就送對了。”
林爽忙過來獻寶:“師父,這是我的禮物。你看看送的對不對。頂級大紅袍,老頭子那兒順過來的,我都沒嘗過呢!怎麼樣?”
夏安安淺笑:“小心回去挨抽。”
不論是珍藏版紫砂茶具還是頂級大紅袍,都是普通人買不起的。於天看了看手裡的禮物,悄悄把它往身後塞。這禮物太寒酸,他實在拿不出手。不料卻被夏安安逮個正着,“於天,你手裡拿的什麼,給我的禮物嗎?”
饒是於天平時大大咧咧,這下子也是紅了臉,有些侷促道:“嗯。”
夏安安打開一看,是一條銀製手鍊。微微一笑道:“真好看。”於天他們本就沒什麼錢,這條手鍊這麼精緻,怕是花了他不少積蓄吧。
見夏安安是真心喜歡,林爽也是滿臉笑意,沒有絲毫的不屑或者瞧不起,於天鬆了一口氣。
周奇一向是心思巧妙,他送了安安一對銀製蝴蝶髮飾,戴到頭上會隨着她的動作而起舞,像是要振翅而飛似的。林爽前幾天說過,周奇跟他打聽市裡哪裡有老銀匠,他想要借用人家的工具。這應該是他親手做的吧。安安笑容擴大。
夏安安正撫摸着頭上的髮飾,沐元一臉笑意地遞上一雙白色布鞋,說是布鞋養腳。夏安安立馬脫了腳上的鞋子,換了繡花的白色布鞋,大小正合適。夏安安笑彎了眼睛:“這是我這麼久以來最開心的生日。”真的,前世今生,最開心的生日。他們給她的禮物不見得多麼貴重,卻是真正花費了心思。這足以讓她動容。
聽了這話,於天差點哭出來,他就知道,安少不會嫌棄他們寒酸的禮物,但是他沒想到安少會說這是她最開心的生日。周奇一言不發,只是仰頭灌酒,藉機掩飾眼裡的水光。沐元還是笑着,卻也溼了眼角。
眼見氣氛轉向煽情,林爽連忙道:“師父,咱能吃蛋糕了嗎?我可還沒吃過你親手做的蛋糕呢!”
聽到蛋糕是夏安安親手所做,於天直嚷嚷着“有口福了”。
幾人說說笑笑,氣氛頗爲熱烈。只是蛋糕吃到一半,沐元的電話響了。夏安安直覺要出事了。
果然,沐元放下電話,黑着臉道,“安少,對面場子被砸了。”
“什麼?”於天一聽就急了,今兒可是安少生日,他們竟然在今天砸場子!“那幫孫子!咱趕緊去看看吧!”說着就往外面衝。
“回來。”夏安安叫住於天,“你知道那邊什麼情況嗎就往那邊跑。”
“可是安少……”
夏安安顧不上搭理他,“小爽。”
林爽點頭,拿出筆記本,調出“紙醉金迷”的監控。於天驚訝地看向沐元,沐元也是滿臉的不明所以。
畫面中,一二世祖模樣的公子哥站在前面,身後的人已經開始對着酒吧裡的東西開始砸了。裡面的客人被嚇壞了,紛紛往外面跑。然而,就在下一瞬間那二世祖卻拎着棍子砸向一個女人。
“太過分了,竟然打人!”於天恨恨道。
周奇沉了沉眸子:“真是欺人太甚。”
林爽卻是樂了:“別呀,誰欺誰還不一定呢!”不等他們發問,“啪啪啪”地敲着鍵盤,一會兒,就在網上看到了對面酒吧裡的視頻,十分鐘後各大論壇裡“夜店砸場子竟傷及無辜?!”“二世祖欺人太甚!”之類的帖子被瘋傳,時間、地點、人物都有,甚至還有網友扒出了“二世祖”的姓名。
沐元驚訝的問:“這是怎麼回事?”於天和周奇也是一臉疑惑。
夏安安暗道林爽找的人還真是人才,這鏡頭晃的這麼厲害,該有的畫面卻一個沒少,不僅有馬龍的臉,更有馬龍動手打人的動作。還有那發帖子的,措辭可真是夠“精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