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排的時候,白未曦狀態很好,一旁的工作人員都大聲叫好:“異日又是一個偶像巨星嘛!”
“你們誰有本事說服未曦簽約我們工作室,年底我就獎他一輛車。”林坤笑着說。
“真的?這麼容易就能拿一輛車啊?”衆人起鬨,“別跟我搶,我來說服。”
白未曦失笑:“別鬧了,我不會做藝人的。太辛苦,而且水銀燈下的生活,也不適合我。”
“你剛纔唱歌的那種感覺,哇,就是國際巨星,簡直連包裝都不需要。”林坤的助理誇張地說。
“我不想當巨星,而且對目前的生活,我很滿意。”白未曦搖頭,“明星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做的,對我來說,還是當個宅女最幸福。”
“未曦,你這麼想可就不對了。人不可以這麼沒有志氣,你有這麼好的先天條件,如果不唱歌,真是太太太太可惜了。”也許是一輛汽車的刺激,白未曦的去留,竟然惹來了羣情激昂。
“爲什麼沒有人勸我呢?”秦子歌鬱悶地問。
“你已經站在小提琴家的至高點,我們怎麼包裝也沒有上升的空間。而且,你走的是古典音樂,我對這一行比較陌生。”林坤笑着說,“如果你願意改唱通俗歌曲,我當然也願意籤你。不過,你願意嗎?”
“算了吧,我看你忙得跟空中飛人似的,還是我現在的日子過得逍遙自在啊!”秦子歌笑嘻嘻地說。
“我們是真的沒有興趣向娛樂界發展。”白未曦搖頭,“我想,也許這是我最後一次登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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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啊,未曦,你唱得這麼好,我們坤哥都說要爲專門爲你寫一首歌。”助理嘻皮笑臉地說,“要知道,坤哥一向只爲自己寫歌,從來不給別人寫的。”
“我很榮幸,但是我覺得工作累的時候。哼兩句就足以娛樂了。沒有必要一本正經地站在臺上唱給別人聽。而且,我容易怵場,所以還是藏拙的好。今天我的部分PASS了吧?那我和子歌先走,還來得及去摩天輪。”
“摩天輪?你們兩個?我沒有聽錯吧?”林坤驚叫。
“新加坡摩天輪高達一百六十五米,可以飽覽整個新加坡的美景。在開始我們的旅遊計劃之前,從高空看一下新加坡,是很有必要的。”秦子歌嚴肅地說。
“你們真幸福啊。居然還能忙裡偷閒出去玩。”工作人員一臉羨慕。
“你弄錯了吧?哪一隻眼睛看到她們忙?”另一位則在旁邊拆牆角。
白未曦一笑置之:“所以,我們還是當個平頭老百姓比較好,想玩就玩,不用被無休無止的工作牽絆住。”
兩人挽着手走到大街上,才相視一笑。
秦子歌說:“我覺得當明星沒有什麼好,哪有我們這樣自在!”
“嗯。”白未曦同意。“真要去坐摩天輪啊?我覺得可以換個娛樂方式。”
“不用,這個就很好。”秦子歌笑嘻嘻地說,“我已經打聽好了,摩天輪周邊還有購物休閒中心,戶外希臘劇院,灣畔餐飲長廊和熱帶雨林庭園,你想玩什麼就有什麼!”
“我們只有兩個小時的時間,還包括路程。”白未曦擡腕給她看錶。“現在我們也不是自由人!”
“那就坐着摩天輪上去看一圈就下來。時間還夠。走吧,不要廢話了。趕緊走!”秦子歌連拉帶拽,跳腳伸手,“TAXI!”
白未曦並不喜歡乘座摩天輪的感覺,不過秦子歌卻玩得很高興,拿着照相機,差不多拍了新加坡的三十六十度全景。
回到酒店的時候,林坤正在吃水果。看到她們進來,推過一盤水果沙拉:“先吃點水果,一會兒在酒店裡用餐。”
“你敢下去吃飯嗎?”秦子歌竊笑。
“我叫了餐。”林坤安靜地回答。
“我還以爲你請吃大餐,原來是躲在房間裡吃!”秦子歌泄氣,“早知道我和未曦就在摩天輪那裡吃完了回來,我看到有很多新加坡特色的好東西,可以吃到飽。”
“別那麼挑剔,未曦,別吃容易壞嗓子的食物,吃一點比較清淡的。”林坤說,“晚上嗓子要拉開,就像你今天排練的時候那樣唱就行了。你是中間部分上場的,我希望能掀起整場演唱會的高-潮。”
“不用了吧?你還是安排一個比較不起眼的時間段,我會壓力太大,發揮失常的。”白未曦連忙搖頭。
“沒關係,我不嫌丟臉。”林坤酷酷地說,“子歌我不擔心,她有很多場的表演經驗。”
“我也擔心自己啊!”白未曦苦着臉說,“是你們非要把我逼上臺去,都說了我不專業的,跑個龍套還行。”
林坤笑罵:“沒出息!”
白未曦辯解:“這又不是我的專長,你在以己之長,度人之短。”
“別緊張,如果你忘了詞,就把話筒對着臺下,林坤的歌迷會幫你唱的。”秦子歌笑嘻嘻地支招,“據說成龍大哥和周華健都用這一招,效果還不錯。林坤,你也用過吧?我看到你的演唱會,也經常會把放筒對向觀衆席的。”
“我記性沒那麼差!”林坤沒好氣地說。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我就不相信,你辦個唱辦到今天,就從來沒有忘過歌詞嗎?”秦子歌問。
“幾乎沒有。”林坤回答得雲淡風輕,“我會在每一場演唱會前,把歌詞記到滾瓜爛熟才肯過關。所以,一般忘詞的概率相當小,除非是新歌。”
“對於未曦來說,所有的歌都是新歌。”秦子歌笑嘻嘻地說。
“要不我帶張小抄上臺吧,我怕一緊張,就真把詞給忘了。”白未曦不安地說。
“你就按我們這兩天練的唱,不會有事的。”林坤安慰,“就算忘了,我也會小聲給你提詞兒。別忘了,你並不一個人站在臺上,身邊有我。”
演唱會的舞臺佈景很華麗,沿襲了林坤一貫精益求粗的風格。科幻加上古典元素,近乎完美地統一。讓白未曦歎爲觀止。
當音樂聲響起。林坤從舞臺中間的高臺緩緩升起的時候,現場的尖叫聲響徹天幕,白未曦下意識地用手捂住了耳朵。
“喂,你這個動作,要是被坤哥的粉絲們看到,會覺得侮辱的。”林坤的助理好笑地看着她的表情。
“我聽到打雷,就會有這個動作。完全是下意識的。”白未曦乾笑。
叫聲如雷,掌聲如鼓,整個演唱會的氣氛,在剎那間就被點燃到了沸點。
“當年,巨星張國榮曾在這裡舉辦過演唱會。”秦子歌輕聲說。
“新加坡的歌迷真是熱情。”白未曦喃喃低語。
“你錯了,林坤的演唱會。到哪裡都會有熱情歌迷捧場。而且,你有沒有發現?觀衆的年齡段跨越很大,那邊的一羣粉絲,平均年齡絕對在四十歲以上。”
“四十歲還追星嗎?”白未曦不解。
“追啊,林坤的帥是老少皆宜的嘛!”秦子歌朝她眨了眨眼睛,“怎麼樣,心動了沒有?”
白未曦反脣相飢:“我是名花有主,你還是小姑獨處。這句話應該是我問你纔對。如果你桃花有意。說不定流水動情了呢!”
“我不適合我。”秦子歌搖頭,“我愛玩愛跳。他也一樣。那完了,兩個人那就不叫過日子啦!”
白未曦啞然失笑。
“你知道嗎?明在新加坡!”秦子歌神秘兮兮地笑了起來。
“怎麼可能!”白未曦愕然,“不會這麼巧吧?還有,他的行蹤成謎,你怎麼會知道?”
秦子歌得意洋洋地晃了晃腦袋:“因爲我早就打電話給他了……當然,他的號碼,一般人是不知道的。”
白未曦驚訝莫名。
她忽然覺得,秦子歌爽快答應林坤鋼琴伴奏的要求,會不會是因爲她知道明在新加坡,所以找了個藉口,也跟來新加坡?
“那你覺得,明是你的那盤菜嗎?”她問。
“我是他的債主,他是任務人!”秦子歌辣氣壯地說,沒等白未曦繼續追問,她就擺了擺手,“好啦,我準備上場了,今天要爲他伴奏兩首歌曲呢!”
白未曦失笑,隔了很久才聽到林坤的聲音:“今天,我將請出一位嘉賓,爲我鋼琴伴奏。她曾經站在中國北京的人民大會堂,爲國家領導人表演。也曾站在美國的百老匯、悉尼大劇院。她摘得兩項音樂最高獎,但是大多數人卻只記得她優雅的小提琴。今天,她將用鋼琴,爲我的新歌伴奏,掌聲有請音樂才女秦子歌!”
正如林坤說的,他不必爲秦子歌擔心。在舞臺上的秦子歌,本身就是一個小小的發光體,從容的舉止,甜美的笑容,很輕易就能掌控全場的節奏。
她的琴聲,行雲流水。林坤的歌聲,低沉舒緩。一曲情歌,在林坤演繹起來,彷彿真的能唱到人的心裡。
歌迷送上大束玫瑰,林坤很紳士地送到了秦子歌的面前。帥哥美女,琴聲流淌,歌聲悠揚,這樣的音樂盛宴,會讓所有人如癡如狂。
白未曦聽得入迷,差點忘記,該由自己上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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