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景成去找八年三班的未中毒學生問筆錄。
沈申義知道後,不以爲然,查案不問始末,研究一些支微末節的,浪費時間!但經過秦芳芳的提醒,“你最好跟緊了他,不然你知道他想幹什麼?”想想也是,派了兩個警察跟在他身後協助,表面當然是說杜景成初來乍到,迷路了怎麼辦?
杜景成笑着接受了好意,然後拿着四照原中學提供的地址,一家一個的問。
樑翩翩則想到那有毒點心,去了證據科,拿走了一點樣本。
有些事情不能深究,一深究,就琢磨出許多疑點了。那八個未中毒的學生只是其一,這條線如果發現不了什麼線索,也不一定要一棵樹上吊死。
將樣本連夜送到安成郡的某知名化學實驗室,樑翩翩爲了早一點得到結果,還動用了她的關係。很快的,檢測報告就出來了。
確定裡面參雜了亞硝酸鹽。
並且,他們也檢驗了樑翩翩帶來的其他無毒的點心,一個有趣的現象發生了。
一般人制作點心蛋糕什麼,或者糖分多些,或者蘇打粉少了,偏好不同,程序有點偏差,做出來的口味肯定不一樣。史悅而同學一定擁有偉大的製作天分,她做到很多點心大師也做不到的事情!
她的毒點心,跟“安心早點供應”的餅乾,成分配料一模一樣!要知道,那可是有核桃、松仁、花生、榛子、葵花子、杏仁等七八種堅果,磨成粉後每一種比例多少,是安心早點的秘方吧?
就被一個普通的,沒什麼背景的學生掌握了?
檢驗師對“四一八特大投毒案”也略知一二,神情猶疑不定,點了一下亞硝酸鹽的用量——不知道總用量是多少,但毒點心裡的亞硝酸鹽加上食鹽的用量,剛好等於正常點心的食鹽用量。
這證明什麼?史悅而數學學得特別好?配方做得絲毫不差?
不!亞硝酸鹽,比起食鹽的味道淡了些……
樑翩翩雙手抱胸,難以置信,“什麼?”
“樑小姐,議會‘第九百六十一號令’,讓學校給就讀的學生提供點心,是一項德政,執行了二十多年了。二十年,安心早點的配方外泄很有可能。但從一年級就開始吃配方點心的人,一直吃到八年級。我想,只要味覺正常的人,毒點心一入口,就知道味道不對了。”
樑翩翩不由睜大了眼眸。
……
“全體起立!”
第二次開庭開始了!
這一回,方瑩做了大量準備,光是資料就是厚厚一疊。八年三班每個學生的家庭背景,學習成績,以及負責教學的各科老師簡歷。如果不是時間不夠用,方瑩連轉學離開的人,也要調查個清清楚楚。
史悅而看到這麼努力的律師,心裡當然是高興的。她隨手翻看那些資料,被上面的標記刺的眼睛一縮!原來四照原中學的生源十分廣闊,每一個學生按照父母的出身、職業,被標記成“一等公民”“二等公民”“三等公民”,有幾個笑得格外燦爛的同學旁邊寫着“貴族”。
不用懷疑,“食人花”“撲蠅草”“喇叭花”都是貴族!
史悅而從前來自一個“人人平等”的社會——好吧,哪怕是表面的平等,至少不會把人貼上一等、二等的標籤,不會公開的歧視!
別人有標籤,她不會例外。那她是什麼?三等公民嗎?
長相美麗,出身卑微,最容易受到欺凌了!
這就是原主兒在學校裡過的“暗無天日”的原因?
史悅而的心情一下變得非常壓抑。
而控方律師還在不遺餘力抹黑她,輪番用學校裡的老師、學生證詞,試圖證明她是“有心理問題的病態女學生”。
但那隻能說明她的精神狀態不正常,不是最有利的證據。接下來上證人席的是“甜心蛋糕房”的管理人。他向提供了一份損耗單,證明案發前一日史悅而在蛋糕房內製作了很多點心,其中就有毒點心。
控方律師:嫌疑人經常在你處做點心是嗎?
證人:是。不僅是嫌疑人,也有學校的其他學生。我們是安心早點的下屬單位,和四照原中學是長期合作關係,更何況“甜心”的銷售對象就是這些學生。我們怎麼可能拒絕她們的要求?一般而言,只要提前預約一聲,我們都會行方便。
控方律師:案發前一日,也就是四月十七日下午,她也做了嗎?
證人:我記不清了,不過蛋糕房的製作室有簽名表。
控方律師:法官大人,請將這份蛋糕房的簽名表列爲證據七。在上面,我們能清楚的看到嫌疑人的簽名。時間段是下午3:30到5:30,我想這個時間,兩爐毒點心都出爐了。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法官示意辯護律師。
方瑩站起來,走到證人旁邊,
“一般而言,在蛋糕房裡做私人定製,價格怎麼計算?”
證人:有包時段費,加上原材料耗損。
方瑩:那嫌疑人在案發前一日製作了點心,價錢付了嗎?
證人:沒有。
方瑩:爲什麼沒有?你們允許學生賒賬的嗎?
證人:別人沒,但是史悅而……
史悅而擡起頭,就見那人一臉無奈,“她不一樣。”
方瑩逼問,“哪裡不一樣?”
“因爲她長得漂亮。”
“奇了怪了,長得漂亮就可以免單嗎?”
證人嘆口氣,對陪審席攤手:一般人不行。但史悅而和我們甜心的幕後老闆關係很好。她撒個嬌兒,老闆就說,以後凡是史悅而來,喜歡店裡什麼,隨便拿。我只是個暫代的管理人,也不好說什麼,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話說完,法庭內死一般的寂靜。
如果之前只是對心靈偏激的女孩惋惜、痛惜走上歧路,現在就是看待一個不知道自尊自愛的墮落女孩了!
控方律師還怕不能加深陪審員的印象,接下來的證人,名叫徐軒,八年三班“一等公民”之出身,他也是史悅而的男友,前任。
他爲法庭帶來了三封火辣情書,並朗讀了其中的重點部分,言辭中十分露骨、大膽。他讀完後,很是無辜的說,“史悅而不說話微笑的樣子,很可愛,我就被迷惑了。認識久了,才知道她的個性……實在叫人親近不起來,於是我決定分手。可她不停寫這種信給我,我忍無可忍,就跟老師說了,把我們的位置調開。”
控方律師問完了,輪到方瑩。
方瑩不知道問什麼好。追問他和史悅而在一起的細節嗎?除了更丟臉,還有什麼!
控方律師又招了一個證人,八年三班的李成銀。
這個人不是史悅而的男友了,他是追求者。他也帶來一封史悅而親筆書寫的信,上面是史悅而拒絕他說過的許多無情話,比如“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撒糖尿看看自己”“你就是一坨屎”種種。李成銀一邊說,一邊哭,向陪審席傾訴他一顆被暗戀女生嚴重傷害的心靈。
第二次審理後,相信大羅神仙,也扭轉不了陪審員對史悅而的厭惡印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