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愚忠都會選擇和趙塵合作,而能夠成爲愚忠的往往都是身居高位亦或者得到高層賞識。就像古代諸侯間相互侵略一樣,只要最終獲得勝利除了幾個外,其餘的基本都會順勢投降。
人類是自私的生物,這個倒是確實,能夠做到無私的也只有聖人,不過聖人畢竟屬於極少數。
村上村樹也不例外,尤其他還是生長在島國這麼一個國度,島國人雖然平時謙虛有禮,動不動就躬身問候,可這只是外在形勢。內在則是以自身利益爲主,是以在島國的歷史上還真找不到幾個無私的聖人,反倒是一個個爲了利益不擇手段比比皆是。
村上村樹能夠在日後做出那麼多好作品,自然不會是笨蛋,相反這貨可以用大大的狡猾來形容,千萬不能被他的外貌所欺騙。
就像一個笨蛋可能成爲小說家,另一句話則是小說家都是異常博學的人。兩句頗有點對立的語言形成了一個讓人糾結得話題,不過你還真不能去反駁這個觀點。
村上村樹無疑是個聰明人,同樣他對講談社也談不上所謂的愚忠。他進入講談社還不到五年不說,更是在這五年中沒有成名,也沒有得到某某高層的欣賞和認可,自然愚忠這個詞語和他無緣。
人都是自私的,村上村樹自然不是所謂的聖人,他之所以猶豫不決,主要是思考下利弊。
他清楚一旦他答應了趙塵的條件,那麼日後很有可能會來個一書成名。可若是答應,怕是會惡了講談社,不說以後再也回不去講談社,說不定還會在他成名後讓講談社對他耿耿於懷,借而伺機報復也未必沒有。
可若是不答應趙塵的話。不說會失去這麼一個大好時機,更有可能會惡了趙塵,而趙塵個人能夠代表天下社等多個大型公司,看上去似乎比得罪講談社更慘。
思索只是幾個瞬間的事情,利弊的差距很明顯,在這種選擇中只有傻瓜纔會拒絕趙塵的提議。村上村樹自然不是傻瓜。最終同意下來。
“很好,我會派手下去買斷貴社的合同,村上先生在回去後只要儘量配合就行。等村上先生加入天下社,我會安排好你的責編的,至於《挪威的森林》,村上先生在完成後記得轉交給我,如果我這邊可以通過,那麼就能夠立即發行單行本。”
趙塵例行公事的將一些必要的講個明白,省的到時候出錯就滑稽了。
村上村樹點點頭。在和趙塵簽署了合同後返回。
趙塵在返回工作室後,將屬於自己的工作盡力分擔給手下完成,而他則是打算抽出一點時間來寫篇小說。好吧,是剽竊未來的暢銷小說。
不要認爲趙塵很無恥,其實在穿越者中算是道德高尚之輩了。一,在剽竊他人作品後他還會給予原作者補償;二,他從來沒有認爲剽竊他人作品是高尚的行爲,是以從來不會在某些漫畫家面前吹牛;三。一個每年捐款捐到手軟的富豪更是明證;四,某人可是一直標榜要用文化侵略其他國家。尤其是島國。一切的一切都表示,趙塵雖然沒有所謂人品可言,不過也並不算是無恥之徒,何況剽竊的大多是島國人的作品,起碼內心中某人在剽竊這些作品的時候不會愧疚。
《挪威的森林》雖然出彩,可到底只是一本小說而已。也就能用來撐撐場面,想要劇烈擴張無疑還是力有不逮。是以趙塵纔會花心思想要繼續剽竊未來暢銷小說。
島國的小說他還真沒看過幾本,而且除了《挪威的森林》外,其餘的早已被作者出版,可以說關於島國的暢銷小說趙塵腦袋裡幾乎沒有存貨了。如此他纔會將主意打到其他國家的作品身上。
在衆多暢銷作品中選擇無疑是極難的,不過選擇同樣也很簡單,因爲其中有一部小說在銷量上可以說是一騎絕塵,總銷量遠不是其他暢銷小說可比,它就是《哈利波特》系列!
這本由英國作家羅琳創作的奇幻文學系列,共有七集,而偏偏趙塵都看過,感覺不錯,起碼看的時候容易入迷。
這本小說主要描寫主角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七年學習生活中的冒險故事。在趙塵重生之前,這部系列已被翻譯成整整67種語言,所有版本的總銷售量近五億套,名列世界上最暢銷小說之列,完全稱得上是吸金利器。
由於哈利波特的火熱,未來美國華納兄弟電影公司把這七集小說改拍成八部電影,前六集各一部,而第七集分成兩部。八部電影的總票房收入達到恐怖的七十六億美元,也因此哈利波特系列成爲全球史上最賣座的電影系列。
哈利波特的成功受益最大的無疑是羅琳和華納電影兄弟公司,後者賺了數之不盡的票房受益,而前者更是成爲身家過十億美元的英國富婆。誰能想到,一部小說系列能夠賺這麼多錢,如果在哈利波特出來之前,恐怕都會以爲這是天方夜譚,可羅琳偏偏就做到了,這幾乎就是一個奇蹟。
另外,在電影裡哈利波特系列扮演的幾個主要角色也因此受益,從無名小卒迅速轉爲世界級明星,這造星的能力同樣恐怖異常。
另外,在羅琳開始寫哈利?波特系列小說的時候,一開始並沒有針對特定年齡層讀者的想法,只是想將自己想寫的故事刻畫出來。不過出版社在出版第一部的時候,顯然把讀者羣定位爲9到15歲的青少年。不過事實證明,喜歡哈利波特的成年人也並不少。
也因此,哈利?波特系列小說擁有各個年齡層面的愛好者,在有些國家甚至同時出版兩個版本的封面設計。一種自然是適合青少年的兒童版,另一種則適合成熟穩重的成人版,儘管兩種版本的內容是完全一樣的,可如此作爲同樣也促進了哈利波特的銷量。
而且隨着系列小說情節的發展,羅琳的筆調也開始愈趨老練成熟。這是作家的通病,或許故事的精彩程度不好說,可隨着刻畫文筆總會越發流暢。加之故事主角哈利?波特的不斷成長,不論是從內容還是在風格上,整個小說系列一直都在逐步發展。也就是說,這部系列的劇情相當穩定。並沒有讓人一下子感覺接受不了的事情,羅琳控制節奏的能力也就可想而知。
要知道想要寫一部小說,並不是普通人所想的那麼簡單,這往往需要經驗、技巧和天賦三者合一,是以很多小說家在寫小說的過程中筆鋒突然奔潰,原本流暢的劇情彷彿投入了一顆老鼠屎一樣,能夠瞬間將這部原本寫的好好的小說打入深淵。是以想要寫好一部小說,往往還需要大綱輔助,若是再有水磨的功夫打造。長此以往下來也就能夠讓作家控制住節奏。
當然這種寫崩的情況最常出現在網絡文學中,主要是網絡文學的更新速度過快,一天往往數千上萬,這麼塊的速度下誰又能夠把握自己不會寫崩。
要知道不算網絡文學的話,一本十萬字的小說往往需要一名作家一兩年的時間,這之間的週期和字數委實相差過大,而《挪威的森林》就是如此。
趙塵在決定出哈利波特的時候,腦子裡就自動過濾原作家羅琳女士。沒辦法,目前的羅琳女士纔剛上大一。同樣還沒有成爲作家的心思和覺悟,讓這個時候的她去寫哈利波特系列,無疑吃力不討好,光是筆鋒就和十幾年後的她差距不小。
同理,現在的羅琳也沒有在火車站遇到那名身材瘦弱的少年巫師,光是興趣就差上不少。哪怕有趙塵的大綱支持,總體魅力恐怕也要比原版弱上一籌。
光是這兩點前提,就足以淘汰目前的羅琳。而將這樣的作品交給別人趙塵自己都不放心,就怕別人將好好的經典作品毀掉。
另一方面,哈利波特系列小說每一部其實字數都不算太多。前三部更是都只有二十萬出頭,對於趙塵來說用不了太久就能完成一部。
何況趙塵的打算很簡單,那就是先寫出第一部,然後等第一部銷量持續打開的時候再出第二部,這麼一來才能夠徹底刺激市場,同樣也能讓壓在他身上的擔子變得輕鬆。
趙塵是一個比較實在的人,在做出決定後,就開始動手。他相信只要哈利波特系列出世,那麼天下社就能夠在短時間內在出版業更上一步,這並不是說笑,而是事實。
至於他原本的工作,能夠推脫給手下自然盡力推給他們,美其名曰讓他們提高水準。而這他也比較放心,經過這幾年的時間,他的專職助手裡可以說個個都是人才,風格多樣,其中畫工好的也是比比皆是。雖然不能完全接管他的工作,可只要有分鏡稿,倒也能省去三四成的工作。
不過這也只是暫時性的,畢竟助手的畫工和他之間還有不少差距,哪怕最重要的地方都由他動手也是一樣,時間若是久了難保讀者看不出來。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第一集名叫《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這一集在歷史上是在1997年6月由bloomsbury出版社出版,在當時這只是一家小型的中立出版社。只是在出版這一集哈利波特系列後,在隨後的幾個月中,這本書大受好評。直接導致系列前三集都獲得了9-11歲年齡組雀巢聰明豆兒童圖書獎。而第四集《哈利?波特與火焰杯》在2000年出版的時就候比較高調了,由於之前的積累,受大衆和媒體關注的程度遠高於普通新書。
而就是在第四集開始出版的時候,美國的電影巨頭華納兄弟電影公司決定把這部系列小說搬上大銀幕,並在2001年正式推出根據第一集小說改編而成的電影,在電影播出的時候,更是將哈利波特推向了巔峰。
至於第五集《哈利?波特與鳳凰社》和第六集《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在出版的時候更是大作廣告宣傳,無論是在英國,還是在其他國家都相當高調,銷量也因此迅速佔領各國圖書銷售排行榜。
可以說,哈利波特的系列是這樣的,前三集屬於低調期。這個時候的哈利波特系列處於積累名氣的過程,而華納兄弟的決定無疑讓這部系列銷量更上一層樓,同時也讓羅琳和出版社嚐到宣傳的優良效果,於是就有了後面大範圍的宣傳決策。
不過趙塵顯然和羅琳不同,趙塵如今已經是世界上名氣最大的人之一,而當時開始寫哈利波特的羅琳只是一個新人。兩者間的名氣差距可以說是天和地的差別。另一方面,天下社也遠不是那個中小型漫畫社能夠相比的,光是在世界各地建立的分社就足夠讓哈利波特系列少走很多路了。另外趙塵手下還有屬於自己的公關媒體,這同樣能夠提高哈利波特系列的銷量。
尤其這個年代不同於21世紀,21世紀的大多數人類都已普及電腦或者開始普及,哈利波特系列或多或少會有不少下降。而這個年代有電腦的可謂寥寥無幾,電腦遊戲更是屬於剛剛開發的階段,於是在這個年代人們很多都會將時間打發在書籍上,尤其是像哈利波特系列的課外書。
另外再說說劇情方面。《哈利波特與魔法石》如果在這個時代出版,那麼競爭對手無疑更少,在這個年代出版幾乎不會出現相似的書籍,主要是集中在劇情上。
在一天晚上,年僅一歲的男孩哈利?波特失去父母,被神秘地被送到女貞路4號的門前,開始了在他姨父姨母家飽受欺凌的生活,也是受難的日子。
十年過去了。住在姨夫姨母家的哈利從來沒有過過生日。但是在他十一歲生日那天,一切終於都發生了變化。一隻貓頭鷹送來了一封信。邀請哈利去一個他從來沒有聽說過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學校去上學。
在九月一日開學當天,哈利終於來到古堡般的魔法學校,這裡無論是環境還是人們都讓他震驚異常,從上課到吃飯睡覺都充滿了神奇的魔法。
不過最讓哈利波特高興的是,他總算是結識了兩個朋友,一個就是忠厚善良的男孩羅恩。另一個則是聰明伶俐的女孩赫敏。當然在這其中,也有一心要與他作對的德拉科?馬爾福。
在進入學校後,哈利開始學習以前從來不知道的魔法,在一個學期他學會了空中飛行,學會了使用基礎咒語。還學會了騎着掃帚打魁地奇球。一件可以讓他隨時從別人視線中消失的隱形衣更給了他出入任何場合的自由。
然而,在這一切的背後,有一種更加神秘的力量始終縈繞在哈利的周圍,他額頭上那道由傷害他父母的兇手留下的閃電傷痕比起任何時候都更加頻繁地隱隱作痛,而且一次比一次厲害。
同樣在這裡遇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突發事件,哈利和羅恩、赫敏發現學校三樓的一個房間裡竟然有一條長着三個腦袋的大狗;魔法界的銀行古靈閣離奇被盜;黑魔法防禦術課教師奇洛的頭上總是莫名其妙地圍着一條大圍巾,還發出令人噁心的味道。
這一切的一切都與一塊神秘的魔法石有關,都與那個殺死了哈利父母的伏地魔的邪惡巫師有關,而就是在這裡哈利開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艱難多舛的命運。
《哈利波特和魔法石》雖然是哈利系列的第一集,在筆鋒方面或許比不過後面六集,可這無疑是最重要的一集,交代了背景以及幾處足以承上啓下的伏筆,而隨着劇情展開,終於導致這部系列的後勁越發強大,纔有了那如滾雪球一般的銷量。
當然近五億的銷量只能算是正版,而若是算上不計其數的盜版的話,那麼世界上每十個人中至少有一個人買過一套哈利波特,至於看的人無疑就更多了。
當然這個銷量不能和那些宗教、政/治之類的必要書籍做比較,因爲沒有實際意義,如果用《聖經》來比的話那真是沒有任何可比性了,更何況《聖經》銷售了多少年,這同樣也是一個讓人糾結得問題。可哪怕算上《聖經》,哈利波特系列銷量也足以進入前十,甚至前五的位置。光系列書籍來說,其他小說系列在銷量上根本無法比較,哈利波特是名副其實的世界第一系列書籍。
哪怕論平均一集的話,也是一個天文數字,能夠超越的怕也只有《人性的弱點》、《致加西亞的信》之類的神書才能夠比擬,可見其到底是有多變態。
第一集的《哈利波特與魔法石》共有近23萬字數,以趙塵的抄襲速度怕是也就一個月左右就能搞定。
爲了提高質量,趙塵決定請幾個筆鋒好的手下來進行幫忙,提高小說質量。
在這樣的情況下,時間緩緩流逝,很快就到了《龍珠》完結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