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九、繫馬高樓垂柳邊(四)
孫元起有些默然。
王錫鑾說得確實非常有道理。孫元起只是個物理學碩士,並不是神人,超前百年的見識或許讓他能在物理、化學、數學、電子等領域頗有發言權,但絕不是所有領域。像文、史、哲、法等學科,很多時候他甚至不及速成科畢業的半桶水,又如何評判這些領域學者著述的優劣呢?諸如文字音韻、訓詁考據、名物典章等傳統學術,只怕他連讀都讀不懂!
孫元起沉吟片刻答道:“韌盦兄可謂明見萬里、智察秋毫,這一點孫某確實有欠考慮,好在亡羊補牢爲時未晚。孫某準備通過中央學會會長直接提名的方式,先在各領域選出一批年高德劭的榮譽會員,以負責學者著述的品評。史學比如楊鄰蘇(楊守敬)、王葵園(王先謙),經學比如王湘綺(王闓運)、廖四譯(廖平),哲學比如嚴幾道(嚴復)、樑新會(梁啓超)。法律一塊孫某陌生得緊,不知韌盦兄有何推薦?伍文爵(伍廷芳)、沈寄簃(沈家本)兩位老先生如何?”
王錫鑾道:“這兩位先生都是在下的老師,本來王某不敢置喙。既然現在孫先生問及,王某就斗膽說上幾句。伍先生曾自費赴英國四大法學院之首的倫敦林肯法律學院學習法律,並取得博士學位,是第一個取得英國法律學博士學位的中國人。其後回到香港從事律師工作,很快被港督批准爲執業大律師。他曾協助沈先生編訂《大清現行刑律》,廢除凌遲、梟首、戮屍等刑罰,禁止刑訊,又主編民事、刑事、訴訟法等,結束中國民法、刑法不分的局面,爲中國刑法開闢新紀元。所以他作爲法學的榮譽會員,絕對是名至實歸!
“沈先生博聞強記,遍覽歷代法制典章、刑獄檔案。對我國古代法律資料進行系統整理和研究,早在前清光緒十二年(1886)就刊行了第一本法學著述《刺字集》。此後,他還陸續撰寫了《秋讞須知》、《律例偶箋》、《律例雜說》等十餘部書稿。除研究之外,他還廣泛從事法學實踐,包括擔任刑部右侍郎、修訂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等法學職務,以及主持制定《大清民律》、《大清商律草案》、《刑事訴訟律草案》、《民事訴訟律草案》等一系列法律典章,堪稱是中國近代法學的先驅。
“伍先生學成於海外。沈先生植根於本土,一中一西,一洋一土,足以並稱我國法學雙璧。由他們來評判當前法學界的著述,自然公平公正,無人敢不服。只是兩位先生現今都已年過古稀。精力銳減,辛亥年後便退職不再視事。尤其是沈先生,早已久病臥牀,恐怕孫先生您——”
“孫某難以請動兩位先生出山?”孫元起接過話頭。
大佬都是七老八十的前輩,這確實是中國學界的普遍問題,尤其又以文科領域更甚。箇中原因除了中國人喜歡論資排輩、尊老敬老的習俗,也因爲古代的學術成就需要慢慢積累。而不需要太過驚才絕豔的思辨能力,故而年齡的優勢也就顯而易見。民間謠諺“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米還多,我走過的橋比你吃過的路還多”“嘴上無毛,辦事不牢”,便是這種思維的具體體現。
曾有人戲謔地總結了文史哲學科學閥養成計劃,包括拜入名師門下、獲得名校學位、出國留學鍍金、執教著名高校、大量撰寫文章等等,但最關鍵的一條卻是爭取長命百歲。只要你把同輩的學者全部熬死,唯獨你巋然獨存。你自然就變成了學閥。文懷沙、葉蔓之類之所以能夠出名,就是活得足夠長,然後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
但王錫鑾這麼關心沈家本、伍廷芳的身體和年齡,究竟是出於什麼目的呢?
孫元起腦袋裡忽然靈光一閃,客氣地問王錫鑾道:“不錯,沈先生抱病在牀,伍先生退居上海。孫某確實難以請動兩位先生出山。韌盦兄作爲法學界知名人士,不知有何良策?”
王錫鑾態度依然恭謹,語氣卻略顯明快:“後學才疏學淺,並無良策可言。只是從孫先生您借用中國科學技術學會來互選會員的思路里,突然想到一種解決方法。”
“哦?”
王錫鑾接着說道:“有如孫先生在海外糾合留學生創立中國科學技術學會,宣統二年(1910)十一月,我等京師法律學堂學子熊煜、王克忠、汪子健等人在沈先生捐資贊助下成立北京法學會,是爲我國最早的法學會。學會成立之後,曾設立短期法政研究所,積極培育法政人才;編輯出版《法學會雜誌》,每月一期。但由於辛亥年底政治變革、社會動盪,法學會的活動被迫中止。
“現在民國肇始萬象更新,恰值中央學會創建,所以我等懇請孫先生出面對法學會重加整頓,在此基礎上成立中國法學會,並由中央學會予以資助,把評判全國法學界學者著述的任務作爲學會的第一項工作,使得學會盡快恢復活動,爲政治之改革、人民之治安做出法學界應有的貢獻!”
王錫鑾的用意原來在此!
說到底,他的目標還是會員互選資格。在前來拜訪孫元起之前,他已經針對《中央學會法》以及《互選細則》擬定了兩種策略,一種是直接爭取原京師法律學堂的高等院校地位。奈何孫元起是靠教育起家,他的人生軌跡幾乎與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的發展歷程完全重合,對各所院校的來龍去脈可謂瞭如執掌。第一輪較量剛剛開始,王錫鑾便被孫元起直接ko。
另一種則是迂迴爭取原北京法學會對全國法學界學者著述評判的資格。根據《中央學會法》規定,有專門著述經中央學會評定者也具有互選資格。所謂“著述”,這個定義就寬泛多了,無論是譯作、教材還是專著、論文,無論摘抄、彙纂還是翻譯、撰寫,都能算在著述的範疇。如果由北京法學會把持著述評判大權,他們完全可以把自己編輯出版的《法學會雜誌》中論文全部算成著述。
儘管孫元起掌管學部數年,對教育界情況一清二楚,但比較陌生的法學領域出現一個十多二十人的地方小學會、編輯出版幾期上不了檯面的雜誌,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甚至連上報紙的資格都沒有,孫元起又怎麼可能會知道呢?王錫鑾真是利用坊間對於此事的不瞭解,才一步步把孫元起誆進自己設置的陷阱裡。
端的是好算計!
儘管孫元起對王錫鑾的手段有些反感,但對北京法學會還是頗爲讚許的,在這個年頭能夠主動組建一個專業性學術團體,並創辦研究所和編輯出版雜誌,真還得對專業有些興趣和研究才行!這種人或許學術水平不是很高,但他們的責任感正是創立中央學會最需要的京師,而且當前所有學科都處於萌芽狀態的情況下,也不可能苛求過多。
孫元起道:“中國法學會作爲中央學會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學部的當然成員,以後由中央學會資助也在情理之中。只不過將北京法學會整頓升格爲中國法學會之事,卻大有商榷餘地。”
“這是爲何?”王錫鑾皺眉道。
孫元起答道:“誠然京師法律學堂和北京法學會在中國法學發展史上都具有發凡起例之功,但它們能否代表中國法學、組織中國法學會,這還很有疑問。就孫某所知,僅宣統元年(1909)學部總務司統計,全國便有法政學堂47所、學生12282人,分別佔學堂總數的37%和學生總數的52%。這些學校有所著述的學者能夠對京師法律學堂和北京法學會衷心服膺,唯你們馬首是瞻?只怕京城地面上的北京大學、經世大學、北京法政專門學校等學校的法學師生首先就不服!
“此外還有留學海外的學生。僅宣統元年到三年這三年間,赴歐、美、日的公費和自費法學留學生就有958人;若是算是以前的年份,總數不下兩三千人,其中不乏伍文爵(伍廷芳)、王亮疇(王寵惠)之類的名校法學博士。他們又會對你們服氣?莫要讓你們京師法律學堂和北京法學會成爲法學界的笑柄!”
王錫鑾這才默不做聲。
孫元起繼續說道:“當然,韌盦兄提出的建議很是很具有可行性的,而且你們京師法律學堂和北京法學會的先導之功也不能忽視,不如由你們召集京師地面上的所有法學專業師生,對有專門著述而又不具有互選資格的學者進行評述,最終選出不超過合格參選人數二十分之一的學者作爲你們北京法學會的會員。你們法學學人素來以嚴謹和公正著稱,想來制定的方案、選舉的結果都非常公允。等你們選舉成功,還可以將此經驗推廣到其他省份、其他專業。”
京師法律學堂總共不過500名左右的畢業生,即便人人都有著述、人人都來參選,按照二十分之一的比例也只有25人當選北京法學會的會員,還要再參加全國法學會的選舉,最終必定無法操縱選舉的結果。
王錫鑾低着頭想了片刻,才悶聲答道:“謹遵孫先生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