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是趕上了……)
“那當然是比不上了。”肖英說,“這些不過是私人的感情,但是建大樓可是公事啊。”所謂的私事和公事,意思就是私事辦好了只是自己發財,公事辦好了,那就是大家一起發財,而且辦事的人還能獲得政績。“這可是足足十幾億的生意啊,我們整個法院都要受益的,怎麼能讓何書記你因爲一點私人恩怨就讓我們全法院一起陪着你受苦啊。”
過了海就是神仙,只要建新大樓這個項目成功完成,肖英在山南省高院的地位就是不可撼動的了,也就不需要何林然的支持了——他的支持可不是毫無代價的,肖英爲他辦了多少事,犧牲了多少利益,才換來了何林然的支持啊。還有石黨生,肖英和他完全沒有業務上的來往,只是有一點兄妹感情而已,而誰都知道,官位越高,感情就越不值錢,她肖英已經到了副省級,感情那自然是一分錢都不值的。
只要大樓建了起來,利潤分肥下去,在省高院肖英就是說一不二。那麼她就再也不需要何林然的支持了。況且何林然也做不久了,到時候不論新來的省政法委書記是誰,面對上下一心的省高院,也只能夠拉攏,沒法子打壓。但要是順着何林然的意思,把李穆判了死刑,最後李穆多半還是安然無恙,最多就是留個案底,人肯定是能自由的,而肖英和李穆就此結了死仇,別說新建大樓了,李穆還指不定會出什麼招來對付肖英呢。
何林然就算成功,也不過是在省政法委書記的位置上多呆這麼一兩年,能護着肖英到什麼時候?肖英的位置本來就不算穩固,被李穆盯上的話,一不小心就會陰溝裡翻船了。人家都說莫欺少年窮,就是說少年人潛力大,以後到什麼地步誰也不知道。李穆乃是個不折不扣的少年富,潛力更加是深不見底,再去欺負豈不是發傻?
“這一次可是……可是那個人來了!”何林然咆哮。他始終還是不敢提及林風的名字,這可是他花了無數的心血,不知道塞了多少錢才接觸到的最後底牌,要是這個底牌也失效了,何林然可就大敗虧輸了。所以他小心小心再小心,一點消息都不敢泄露。只有對着幾個最親信的人才敢透露這麼一絲半點——比如說肖英就是知道有個大人物要來看庭審,但是也不知道是誰要來看。
“來了就來了唄,我做的事情反正是問心無愧。”肖英雖然不知道來的是誰,不過從檢察院提交的證據中抽絲剝繭找出真相,誰也不能說她不對,本來法官就是做這個事情的嘛。提拔何林然的恩主直接上級已經退休沒能量了,新投靠的那個不肯和中紀委正面對抗,已經把何林然放棄掉了。新找來的不論是誰,也不可能爲了何林然下太大的力氣。
“你就這麼膽大妄爲,一點面子都不給?”何林然又驚又怒,“這是要造反啊!”
“何書記,我要是真的造反,就當庭宣佈李穆無罪釋放了。”肖英笑了笑說,“現在只不過是證據不足打回去補充偵查而已。您還是趕緊讓檢察院那邊弄些好點的材料吧,不要像今天一樣錯漏百出。”
還有個屁材料啊,你直接都翻桌子了!何林然心想,這個連環殺人案已經從根本上被推翻了,注射了那麼多的嗎啡,李穆居然一點影響都沒有,那麼還有什麼法子讓李穆身敗名裂?還有林風,他今天看到了這一幕,也不知道會做什麼感想。他咬了咬牙,現在只有一個辦法了,把趙旺殺掉,然後栽贓在李穆身上!只要罪證確鑿,相信能夠亡羊補牢,讓林風相信李穆真的是殺人兇手。“你還不如把李穆當庭釋放呢。”何林然說。
那邊李穆已經被拉上了警車準備回看守所,稀裡糊塗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在法庭上他只說了一句不認罪,接下來就沒他的事了。肖英嘴炮火力全開,把檢察官殺得片甲不留,甚至拿出大殺器,直接就說明了那些人體殘骸的來源,這一下子整個案件從根本上就不成立了。李穆本來還以爲自己會被當庭釋放呢。結果居然是補充偵查,還要偵察什麼啊真是。
警車開得很快,李穆過了一會兒就覺得不對勁了,這不是回去看守所的路啊。他朝着車窗外張望,車子很快就離開了城市的範圍,外面的景色越來越荒涼。本來李穆還能根據地形判斷自己是在省城東面的郊區,可是拐了幾個彎之後,李穆就徹底的迷失了方向。“我們這是要去哪裡啊?”李穆問押送的警察。
“當然是去刑場。”一個警察說。
“刑場?”李穆愣了一下。所謂的刑場,當然就是殺犯人的地方。以前爲了震懾罪犯,都選在公開場合處刑。後來講人道了,就選了一個偏僻地方初四犯人。不過現在應該都不用了啊,李穆記得從08年開始,省城的死刑犯人都是用死刑車注射死刑的——山南省經濟不怎麼好,人口不怎麼多,環境也不怎麼樣,倒是在這方面拿了個全國領先。
既然已經改了注射死刑,原來的刑場自然就荒廢了下來,李富貴打過哪裡的主意,想要在刑場開發房地產。那個地方很空很大很平整,通水通電,風景很好,也沒有人敢在附近居住,要是能夠盤下來開住宅小區,那可真是價廉物美。至於死過人會不會有怨氣什麼的,李富貴是毫不在乎,反正知道這裡是刑場的人沒多少,他也不會住這邊。可惜後來這個項目沒成功,被別人搶了去做墓地陵園了。
李穆當然沒有來過刑場,這麼不吉利也不怎麼好玩的地方沒什麼好來的。等他真正踏上刑場土地的一瞬間,想的居然不是自己爲什麼被帶到這裡來,會不會被人給一槍崩瞭然後挖坑埋了或者直接埋了,他想的居然是……靠,在這邊建什麼陵園摸底,開發什麼住宅
地產啊,這麼好的地方,應該開發一個養豬場纔對!這裡樹高林密,又有一個小湖,沿着湖邊建一條路,路邊有足夠的地方建上好的養豬場。附近沒人,正好防疫。水源不缺,又有電線。豬糞排入小湖裡面,可以養魚。“你們把我帶到這裡來幹什麼?”李穆收回心思。
“你說呢?”那個警察笑了笑,“來刑場還能幹什麼啊。”
一般來說,來刑場當然是要處刑,不過李穆可不相信何林然有這個膽子現在就把李穆做掉。你說要是在看守所裡面,弄個暴病死、躲貓貓死、捉迷藏死或者越獄死什麼的還正常一些,可是在刑場這兒光明正大的處刑?那要怎麼才交代得過去啊?就算何林然肯,這些警察也不肯的吧?他們又沒有瘋,法院把李穆交到了他們手中,要是李穆沒有平平安安的到達看守所,那就是他們的失職。
警察打開面包車的後蓋,把李穆拉了下來,跟着他就解開了李穆的手銬和腳銬。李穆伸了伸腰,被拷着真是太辛苦了,好不容易能夠輕鬆一點。“拿着這個,往前走。”那個警察塞給李穆一張紙說,“不準看,不準回頭。”那張紙很厚,李穆抓在手心往前走,走着走着,總是忍不住想要回頭看看那幾個警察跟上來沒有。可是每次他一轉頭,後面的警察就會大喝:“不準回頭!往前走。”
於是李穆只好繼續往前走,四上滿是雜草,聽說死過人的地方草木特別旺盛……李穆一邊走,一邊四處注意看,這野草也太茂盛了,似乎有點不對啊。草叢裡面不時的跑出兔子來,有白的有黑的還有花的。走了好長一段路,李穆有些喘氣了,終於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他身後沒有人,那幾個警察都不知道上哪裡去了。
這算是什麼意思啊?李穆連忙往回走,按着記憶走到了他下車的地方。來了七八輛警車,這時候居然一輛都不見。這沒道理啊,要是他們發動車子,李穆應該能聽見纔對。再說一聲不吭就悄悄溜走了,究竟算什麼意思嘛?難道是要向上頭報告李穆逃跑了,然後派武警來追,看見李穆就開槍,把李穆殺人滅口?
總之還是先等一等吧,李穆找了一顆大樹,坐在樹蔭底下,等着那些警察回返。順便看一看那個警察塞過來的是什麼紙。一看竟然是一張釋放證明,說的是李穆的連環殺人案已經審結,法院打回去讓檢察院補充偵查,檢察院經過補充偵查,覺得證據不足,所以把李穆放了。這算是什麼意思啊,李穆徹底弄不懂了。難道是想把李穆扔在這兒自生自滅?
李穆記得李富貴說過,刑場離市區大約是20公里左右,人的正常步行速度大約是一小時走五公里,那麼就是大約四小時可以走回去市區。要是中途能夠攔車的話那就更加快了。當然司機們要是看見一個穿着囚服剃着光頭的人攔車,多半都是不肯停的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