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危險的巨人——英子!
等魏大軍跟曹志強商量好之後,倆人就重新來到那四個神態各異,但都有些吊兒郎當的小青年跟前。
“大軍!”那個長髮姑娘第一個貼過來,雙手保住魏大軍的一隻胳膊,笑嘻嘻的道,“你們談完了?沒鬧掰吧?”
“當然了。”魏大軍哈哈一笑,拍了一下對方的屁股,“都是自家兄弟,我怎麼會真爲難他?就跟他聊了點天,讓他小心點身邊的小人,僅此而已。”
“哎呀,那我就放心了。”長髮姑娘笑着道,“我就知道,大軍是個好人,不會爲難兄弟的。”
說到這,長髮姑娘還很隱蔽的瞥了一眼曹志強,神情略有些玩味,眉毛輕輕一抖,很有點挑逗的意思。
曹志強故意不接這個眼神,笑着看向別處,就是不看她。
因爲他知道,這個長髮妹子是魏大軍的女朋友,內地話叫對象,用港臺的話說,那叫馬子。
魏大軍很喜歡她,自從有了她之後,非常專一,真的沒有再去招惹過別的女人。
要不說呢,此時的人還很淳樸,哪怕是這些街溜子,只要談了對象,往往也很專一,很少真有腳踩好幾條船的,那會遭到所有人的鄙視。
不愧是淳樸的年代啊。
然而,根據曹志強的記憶,這個長髮妹子可不簡單,她其實跟前身那個曹志強有一腿。
是的,自己這個前身,非常能作死,居然跟大嫂那啥。
雖然嚴格來說,不是前身主動勾搭那個長髮妹子,是人家反過來勾搭的他,但這種作死行爲,曹志強表示很有壓力。
尤其現在這個時候,更是萬萬不能接這個茬。
做人就要心狠一點。
“英子。”
毫無所覺的魏大軍突然一臉淡然的開口。
“這樣,我跟強子剛剛談好了一筆生意,有個合作要做,但他需要人手幫他,所以,今後你就跟着他,替他做事兒,他讓你幹嘛你就幹嘛,聽到沒?”
那個用亞洲蹲的方式蹲在地上,一手抽菸一手玩刀的小平頭一聽這話,立刻一歪頭,呸的吐了口煙渣,這才重新叼着煙,慢慢站起來。
等她一站起來,立刻就鶴立雞羣,威懾力十足。
無他,只因她的身高是一米九五!
光腳一米九五!
就問你怕不怕!
“知道了。”一米九五的巨人英子吐口菸圈點點頭。
魏大軍微微一笑,然後突然帥氣的一甩頭,右手擡起,食指伸出,輕輕一擺:“哥幾個,走,跟我下館子,全聚德吃烤鴨去,吃完了,咱就回去看片跳舞啦!”
一陣歡呼聲中,胖胖的魏大軍,就晃着矯健的步伐,邁着他那風騷的喇叭褲,來到旁邊一個自行車跟前跨了上去。
除了英子外,其他幾個他帶來的男女青年,也都紛紛找上自己的自行車。
等大家都跨上自行車,那魏大軍才一扭頭,扶了扶自己的蛤蟆鏡,對曹志強道:“強子,我走了,你多保重!”
說完這句,魏大軍當先騎自行車離開,其他幾個青年立刻嘻嘻哈哈的騎車跟上。
幾個人離開後,獨自留下來的一米九五,嗯,也就是那個巨人英子,這才懶洋洋的走到曹志強跟前。
先歪頭吐了口菸圈,她這才重新叼起煙,空出一隻手,從褲兜裡掏出一根皺皺巴巴的,沒有過濾嘴的香菸:“強子,來一根?”
曹志強本能的嚥了口唾沫,驗證了身體的渴望後,十動然拒的的搖搖頭:“不,戒了。”
小平頭英子微微一詫異,瞅了一眼曹志強,這才收回那根沒有過濾嘴的香菸:“那好,省了。”
緊接着,英子收起蝴蝶刀,居高臨下的俯視曹志強:“去哪兒,幹嘛?”
曹志強一皺眉,忽然瀟灑的一甩胳膊,再收回來的時候,就露出了自己左手腕上的全新全鋼的上海牌手錶:“嗯,大軍哥倒是提醒我了,都這個點了,走,咱先找個地方吃飯,邊吃邊說。”
“也下館子?”英子眼睛一亮。
“廢話!”曹志強沒好氣的瞥她一眼,“難道還請你去我家?就你這樣的,不把我妹嚇壞了啊?”
英子撇撇嘴:“先說好,下館子可以,別清湯寡水的弄個掛麪打發我,我可要吃肉!”
“放心!”曹志強好笑道,“漏刻我這表,梅的陰上海,全新全鋼最新款的防震超薄7122,一百二一隻!”
緊接着,曹志強一指自己大頭黑皮鞋:“漏刻襠,全新的牛頭牌皮鞋,頭層小牛皮,同樣梅的陰上海,三十八一雙,牌子啊!”
說完手錶鞋子,曹志強又彈了彈自己身上的呢子大衣的衣領:“呢子大衣,羊絨精紡,王府井那邊精心定製的精品,一件168!一路發啊一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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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擺完身上的行頭,曹志強才淡定的擡頭看向有些發愣的英子:“現在,你覺得我能請的起你吃肉不?”
英子眨了兩下眼,抽了抽鼻子,然後左手大拇指跟食指,輕輕拿下嘴裡的煙,悠然的吐了一口菸圈,再歪頭呸了一口煙渣,眯着眼睛俯視曹志強:
“看不出來,強子你是真發財了。
那成,別說廢話了,這就走吧,我正好有點餓了。”
曹志強看了看英子:“你……也騎自行車來的?”
“啊。”英子繼續叼上煙,“那邊呢,咋了?”
曹志強扭頭看了看路邊那輛鏽跡斑斑的大金鹿:“沒啥,你騎車,跟上我這三輪,沒問題吧?”
“沒問題。”英子點點頭,然後就走向自己的自行車。
曹志強不再多言,上了三輪車,又在楊安全耳邊說了個地址。
“就去那裡,然後,路上別太快,得讓她跟上。”
聽了曹志強的吩咐,楊安全笑了笑:“放心,我這是三輪,肯定不如她的自行車快,她一定能跟上。”
就這樣,三人兩車,一前一後,一起向一個地方駛去。
騎了一路,三人很快就來到了一個叫東門飯莊的飯館跟前。
“就這兒!”曹志強下了三輪,“別看飯館不大,但這裡的魯菜可是一絕,據說裡面的大師傅啊,以前是東興樓的廚師,做的還行。
尤其是那蔥燒海蔘,油燜大蝦,芙蓉乾貝,醬爆雞丁,都特好吃,味兒特濃,包你滿意。”
英子下了自行車,伸出舌頭舔了舔嘴脣:“是嘛,那感情好,長這麼大,我還沒吃過海蔘呢。”
說到這,英子眯起眼睛看了一眼曹志強:“讓你破費了,看來這頓不簡單啊。”
“這算什麼。”曹志強笑了笑,“走,進去吃,就點海蔘,讓你吃個夠。”
一行人停好車子進了飯莊,發現人還不多,但曹志強還是刻意要了個包間。
進了包間後,曹志強就讓英子跟楊安全點菜,可倆人都不敢點。
沒辦法,曹志強只好自己點。
除了曹志強之前說過的蔥燒海蔘,油燜大蝦,芙蓉乾貝,醬爆雞丁外,他還多要了個九轉肥腸,外加一大盆米飯。
等菜期間,曹志強就是跟英子憶往昔歲月,反正絕口不提正事兒。
根據前身的記憶,這個英子全名叫金秀英,據說還是愛新覺羅的後裔。
甭管是不是真的愛新覺羅後裔了,如今大清都亡了那麼久,愛新覺羅早已經沒人在乎了,或者說,早沒人敢姓這個了。
人家現在姓金,金子的金。
其實前身那個曹志強,對這個金秀英瞭解的也不多。
只知道對方生父早亡,後來母親改嫁一個高幹,她就跟着母親去了新家。
本來她因爲從小就長得比別人高,所以早早就進了工人體育館的少年體校的排球班,從小打排球。
不過好像聽說,她大概十四歲的時候,拿削鉛筆的鉛筆刀,割傷了一個教練,然後就被送去少管所。
在少管所呆了不到一年,因爲在裡面打架傷人,繼續多關押了半年。
放出來後,她既沒法正經上學,也沒法去正經工作,畢竟她有前科。
然後呢,好像她家裡人也不待見她。
具體原因不清楚,只知道她從少管所出來後,就再也沒回那個家,而是自己剪短了頭髮,開始在街面上瞎混了起來。
由於她有過少管所的經歷,有身高優勢,下手又恨,那是特別能打架。
尤其是她那一手蝴蝶刀,玩的出神入化。
所以當她被魏大軍收容進來後,很快就成了六人組中戰鬥力僅次於魏大軍的存在。
之所以她跟着魏大軍,只是因爲當初她落魄流浪的時候,是魏大軍收留了她,給了她一個容身之處。
不過因爲她性格惡劣,不喜歡說話,一言不合就扇人耳光,踹人下檔,還動不動就掏刀子嚇唬人,渾身上下都寫滿了危險二字。
加上她自己又身高馬大,且特別不愛講衛生,一旦靠近,總能聞到她身上有股酸臭味跟劣質菸草味的混合味。
所以明明她那張臉長得還行,而且只是高,不是胖,可實際上呢,她自己把自己給整頹了,六人組裡就沒人把她當女人看的。
當然了,就算別的不提,光她一米九五的身高,這年頭也沒幾個男人喜歡。
沒辦法,能長一米九五的人,此時基本都是俯視大多數男人。
此時大部分身高不如她的男人,基本都很難接受這樣的女人當伴侶。
這畢竟不是後世,那麼開放包容,此時的男性大都比較保守,喜歡的大都是小家碧玉小鳥依人的女人,而不是一個穿平底鞋都比自己高一兩個頭的邋遢女漢子。
現在的她,別看這幅邋遢樣子,整個一頹廢青年的造型,其實剛過十七歲,還沒成年,正是一朵花的年齡。
然而,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淪喪,當然還有生活的折磨,已經把她毀的差不多了。
繼續這麼下去的話,估計即將的被打靶一族,肯定有她的一席之地。
其實魏大軍當年收留她,不是對她本人有啥想法,只是覺得她夠狠,能打,所以是把她當打手培養的。
事實也是這樣。
她加入魏大軍團夥後沒多久,就成了戰鬥力僅次於魏大軍的人。
當然了,曹志強相信,這個僅次於,那是因爲她從沒跟魏大軍打過。
要是真打,曹志強覺得吧,那個魏大軍八成是打不過她的。
身高就碾壓了,更別說這妹子特瘋特狠,真肯下死手。
好像在記憶中,有次他們一羣人在什剎海溜冰,然後有個叫張小虎的夥伴跟人起了口角,就是她,過去後什麼也不問,二話不說掏出刀子,朝着對方的屁股就是一刀。
當時那情況,不光把對方嚇壞了,自己這邊的人也嚇壞了,包括那個魏大軍。
總之,在那個小團伙中,英子的代名詞就是瘋婆子,一般人都不想惹她,但又不能不帶她耍。
萬一不帶她耍,讓她知道後發起瘋,自己人她一樣會拿刀捅人的。
說白了,她整個就一危險分子!
那麼,曹志強爲何要單獨叫她這麼一個危險分子出來呢?
這當然是有原因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