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濛濛最終也沒見到洛秀,她最終是被阮勝鳴氣急敗壞的帶出來的,阮濛濛惱怒的甩開阮勝鳴的手,不悅道:“我還沒有見到洛總呢,之前爸爸我們不是說好了嗎?讓我和洛總處好關係,你現在怎麼反悔了?”
阮勝鳴目光飛快的看了眼四周,見沒什麼人這才壓低聲音道:“別在這兒大呼小叫的,回去再說。”
不等阮濛濛反應過來拉着她匆匆出了大樓,早有車子等着他們,阮勝鳴把阮濛濛塞進車裡,然後一屁股坐進去。
“我果真小看了他。”車子一駛離開,阮勝鳴便揪着領帶,眯眼咬牙道。
阮濛濛哪兒知道阮勝鳴是在氣什麼,她滿心滿眼只有洛秀,拽着阮勝鳴的袖子撒嬌道:“爸爸,那洛秀果然是人中龍鳳,女兒再也沒有見過比他更優秀的男人了。”兩頰暈紅,雙目放光,明顯的思春模樣。
見女兒這樣,阮勝鳴嘆了口氣,擡手揉了揉女兒的頭髮,柔聲道:“是爸爸失算了,以後咱不再提洛秀了好嗎?”那洛秀根本就不是個容易招惹的,他那點小心思恐怕對方早就知道了,尤其是最後,程偉低聲提醒他的那句話,更是讓他一顆心如墜深淵,對那個男人生了畏懼忌憚之心。
阮濛濛一聽就炸毛了,豎起渾身的刺憤怒的瞪向阮勝鳴:“爸爸怎麼可以出爾反爾,明明是你要帶我來見洛秀的,現在我看上他了,你又不許了,我不管,我喜歡他,一定要他做我男朋友。”阮濛濛還當自己是那個在狐朋狗友圈中衆星捧月說一不二的大小姐嗎?她現在這種身價充其量也就是一普通富二代,和洛秀這種真正的權貴之人差距還是相當大的。
阮勝鳴見女兒又執拗上了,當即板着臉肅聲道:“濛濛,聽話。”
阮濛濛被阮勝鳴嬌寵慣了,從來沒有見父親對她這麼嚴厲過,眼圈當即就紅了,再想到那人俊美風華的容貌,不依不饒道:“我不管,我就是喜歡他,你要是不幫我,我、我就離家出走。”阮濛濛這還威脅上了。
阮勝鳴就這一個寶貝獨苗,一見女兒哭鼻子自是心疼的很,私心裡很想應了女兒,但想起那人最後的威脅,本能就覺得那人是絕對說到做到的,但女兒在耳邊不停的撒嬌,阮勝鳴終於敗下陣來。
“行行行,你讓爸爸好好想想。”這才見了一面還什麼都看不出來呢,自家女兒又這副非主流模樣,哪兒個正經男人會喜歡,如果女兒收拾乾淨了,再收斂一下性子,那姿色也是非常不錯的,能被洛秀看在眼裡也未可知,畢竟男人嘛,沒有不愛美色的。
阮勝鳴想着目光在女兒身上上下打量,只看得阮濛濛發毛,便聽阮勝鳴語重心長道:“你以前和你那些朋友混跡酒吧夜場,爸爸只當你年輕愛玩,但你如果真的想要和洛秀在一起,那些地方以後就別再去了,回去把自己好好捯飭捯飭,看看你化的那是什麼妝,跟大熊貓似的,還有手臂上手指上這都帶的是什麼東西,沒有男人喜歡這個樣子的女孩子,回頭我再找個人再好好教教你禮儀,我女兒這麼棒,一定能得償所願的。”
本來聽爸爸要自己以後不能去夜場,還要換行頭心底就有些不舒服,她已經習慣了這樣的裝扮,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對,但想起那人從始至終都沒看自己一眼,又想起同學中有個愛穿白裙子長髮飄飄的女孩子,在男孩子中很受歡迎,想他是不是就喜歡那種清純嬌柔的女孩子。
遂即咬了咬牙,堅定點頭,眼底閃過一絲勢在必得:“好,我都聽爸爸的。”
……
程偉做了總結報告之後便垂着頭恭敬的退了出去,洛秀合上文件,靠在椅背裡,也沒見他怎麼用力,椅子原地轉了一圈,他仰頭枕在椅背上,微閉上眼,腦海裡閃過一張溫婉秀美的面容來,只那雙漂亮的鳳眼裡卻是深不見底的冷漠寒潭。
她還惱恨着自己,若有一日齊歌離開,他又該怎麼挽回她的心?
有一點洛秀倒是承認齊歌說的對,那就是她冷心冷情,只那一點溫暖也給了齊歌,面對他時只剩下了冷漠疏離。
他不僅開始思考起齊歌的話,他知道齊歌的話很有道理,他又細細的反思了一下,宋錦和齊歌相識不過才兩個月的時間,爲什麼宋錦就能對齊歌死心塌地的,就像齊歌說的那樣,宋錦根本不愛他,即使不是愛情亦能換得她的相守,不得不說這種認知讓洛秀更加憋悶。
那麼齊歌身上究竟有什麼魅力才能讓宋錦這麼冷情的人接受,洛秀想自己有必要參詳一下。
洛秀腦海裡浮現出齊歌那天說的話來,既然口口聲聲說愛她,你敢給她名分嗎?
洛秀第一次正視起這個問題來,他也終於發現自己和齊歌最大的不同。
齊歌是個成熟的男人,首先考慮的是女子的名聲,他不願喜歡的女人頂着未婚先孕的名頭,在明知孩子不是自己的前提下,卻毫無怨言的給她一個家,一個名分,一個承諾,在孤獨無依窮途末路的宋錦來說,無異於雪中送炭,輕而易舉的攻佔了她的心房。
再觀自己,吃幹抹淨來了句失憶就將過錯推的一乾二淨,在她爲了生存苦苦掙扎,爲了保住孩子費盡心機的時候,他在哪裡?他曾經還想要殺了她,在憶起所有之後對她只有步步緊逼,也無怪乎她一次次排斥逃避,和齊歌相比,他真的太禽獸了。
洛秀一開始對宋錦沒什麼情思,只是想到那夜的溫存有些心悸,在知道她懷着自己的孩子要嫁給別的男人,這是他絕對忍受不了的,也許每個男人對自己的第一個女人總是有些不同的,這是洛秀一開始的想法,便起了把人搶回來圈在身邊的想法。
可是後來一次次接觸,他發現他對她是有些喜歡的,那種感覺非常陌生,卻引誘着他一步步靠近,他開始滿心歡喜,開始患得患失,這種感覺讓他惶恐也讓他沉淪。
擡手摸上脣瓣,那一個吻,他經常回味,腦海裡總是閃過她那張似嗔似怒,黝黑明亮的雙眼,然後一顆心就軟化了。
他已經控制不住一顆心的沉淪,在聽了齊歌的話後終於醒悟過來。
他喜歡她,而她懷着他的孩子,他要給她一個名分,不能讓他們的孩子背上一個私生子的污名,就像齊歌那樣,他只要真心待她,總有一日她能發現自己的好,然後就像待齊歌那樣,漸漸接受他。
這一刻,洛秀一顆心活泛起來,滾燙而熱血沸騰,眼角挑染起笑意,映的整個人少了絲持重冷氣,多了些少年人的明媚飛揚。
他一刻也等不了了,立馬把沉香喊進來,等把自己的想法告訴給沉香,沉香反而愣住了。
“主子你……要結婚?”沉香知道主子喜歡宋錦,但他從沒想過主子竟然想要和宋錦結婚,畢竟主子還這麼年輕,對宋錦萬一是一時興趣呢,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主子和宋錦之間也沒談過戀愛,只因一夜情弄出來個孩子才牽引出這麼多糾葛,他怕主子一時心血來潮將來後悔啊,再說了,主子的年齡將夠上法定結婚年齡,而宋錦那還早着呢。
洛秀挑了挑眉,“怎麼?不可以嗎?”
接觸到對方眼底的冷意,沉香立馬垂下腦袋:“主子想成家,屬下開心還來不及,怎會反對,只是……。”感覺對方緩和了氣勢,沉香硬着頭皮道:“宋小姐年齡太小了,婚姻法規定,女子未滿二十週歲不準予結婚,所以……。”
洛秀蹙了蹙眉,他還真沒想到這一層:“那齊歌呢,他怎麼就可以和小錦結婚?”
沉香立馬回道:“據屬下所知,齊歌之前給宋小姐捏造了一個新身份,但後來遭到來自上層的阻力,到現在爲止,在法律上他和宋小姐還不是夫妻,我猜他是想先辦婚禮,然後等到宋小姐滿二十週歲再補辦結婚證。”
洛秀冷哼了聲,似有些不服氣的道:“他能給小錦婚禮,我也能給。”
他擰眉看向沉香:“吩咐下去,三個月的時間,我要一場盛世婚禮。”
沉香抹了把額頭上並不存在的汗,低聲回道:“是。”
等沉香離開,洛秀翹着腿靠回椅背裡,脣角勾着愉悅的笑意,三個月的時間,足夠把她追回來了吧。
先辦婚禮也不錯,最起碼在外人眼中兩人是正兒八經的一對,到時候孩子也快生下來了,她這輩子除了待在他身邊,還能跑到哪兒去。
洛秀心底想的很美好,可現實往往最殘酷。
……
卻說這邊,婚紗店的韓經理給齊歌打電話,被宋錦給接了,原來是婚紗照經過精心篩選已經發到指定郵箱裡去了,讓兩人再挑選一下,然後選最合心意的製作成冊。
宋錦掛了電話便去了齊歌書房,打開電腦登錄郵箱,有個幾分鐘前剛剛發過來的打包附件,宋錦點開,壓縮文件夾裡便都是兩人的婚紗照。
宋錦挑挑揀揀很長時間,只覺得這些照片每一張都很完美,一張都不捨得丟棄,讓有選擇恐懼症的宋錦一時間也很無奈,最終忍痛割愛選好之後,她自己又存了備份,便把挑揀之後的照片回覆了過去。
時間一下子就到了晚上七點,宋錦合上電腦回到臥室看了眼齊歌,見他睡的安寧宋錦也沒打擾他,收拾了一番便出了門,出門前又交代了守門的兩人一定要看好齊歌,這才放心離去。
小區門口,孟祁今天沒再開那輛拉風的蘭博基尼,可能也是嫌太招搖了,兩人今晚乾的可不是啥正大光明的事兒,換了輛銀灰色的SUV,在夜色中很不起眼,卻充滿了勃發力和狂野之態。
孟祁搖下車窗,看着夜色中逐漸走近的少女,滿眼驚豔之色。
宋錦爲了方便,今晚沒穿裙子,上身是一件灰色短褂,拉鍊拉到最頂端,遮住了下巴和嘴脣,下身穿着黑色緊身長褲,將修長纖細的長腿展現的淋漓盡致,腳蹬黑色中短皮靴,褲腳扎進靴筒裡,更是襯得一雙腿筆直修長,堪比歐美超模。
一頭長髮高束,戴了頂藍色鴨舌帽,遮住了大半張臉,她雙手揣進上衣口袋裡快步走近,路燈明明滅滅,依稀只能看到白皙如玉的肌膚一晃而過,五官模糊而神秘,引人慾一探究竟。
宋錦拉開門快速坐進了副駕駛,斜瞟了眼愣住的孟祁,那一眼望來,清冷如星輝,幽妖如月色,本就愣住的孟祁差點溺斃在這樣的目光中。
“開車。”宋錦冷冷開口,語氣裡的威壓脅迫讓孟祁猛然回過了神來,立馬扭過頭不敢再看,發動車子離開。
宋錦一路上靠着椅背閉目休息,孟祁偷偷看了她好多次都不敢開口打擾她,她睡覺的時候頭歪到車窗邊,露出一半白皙如玉的側顏,挺翹秀麗的鼻樑,和那長長的仿似蝶翼般漂亮的睫毛,恬淡溫柔,失了清醒時的疏離淡漠,這樣的她纔有一點少女的神采。
孟祁脣角微微彎起弧度,把車子開的平穩而快速,儘量不打擾到她。
晚上路上幾乎沒什麼車子,因此很快就到了九重山,孟祁來之前早就勘察過地形,相國寺在九重山半山腰,除了白天走過的那條山階外,其實還有一條小路直通相國寺後院,是寺裡採買管事之人的專用通道,路程短需要穿過茂密的山林,這山林白天興許沒什麼,但到了晚上陰風陣陣再加上不知名的蟲獸鳴叫,還真有幾分嚇人。
孟祁看了眼宋錦,抿脣道:“要不你在這裡等我吧,我給你把那老和尚弄出來。”
宋錦直接回給他一個纖秀清麗的背影,縱身一躍已消失在眼前,孟祁二話不說立刻跟上。
今夜月光黯淡,稀疏的從枝葉間灑落而下,卻映的山林更顯暗沉,黑影一閃而過,樹葉撲簌簌微抖,偶有一兩隻棲息的鳥兒驚的撲棱着翅膀飛走,接着又是一道黑影閃過,快的像閃電,還未看清已消失無蹤,要是有人在此還以爲是見鬼了呢。
自來到這個世界,她一直被困與人前,縱有滿身內力也無用武之地,此夜到是讓她過足了癮,她提起運力,雙足微點,便在山林間飛躍騰挪,身姿輕靈曼舞,感受着逆風飛翔的快感,獨屬於夜晚的靜謐和清風的吹拂,只覺得悶在心底多日的煩憂都似一掃而空,脣角微微勾起,愉悅清脆的笑聲脫口而出,飄蕩在夜色下,驚豔了誰的耳,誰的心?
只見她忽然拽住一根粗壯樹木上的藤蔓,身姿悠轉,便看到緊隨其後的孟祁,眼底閃過一抹讚賞:“還不錯,接下來看誰先到後院。”
孟祁目光一亮,正想要提氣追上,卻見宋錦拽着藤蔓一蕩,雙足點上一側的樹樁,曼妙的身子在夜色中盪鞦韆一般微揚,便順利的點上左前方的樹樁,輕靈的身姿在空中轉了個彎以違背自然規律的方式飛到了斜前方另一樁樹枝上,她動作優美的像是在舞蹈,黯淡的月光灑照而來,映着她那清冷白皙的容顏,真是仙姿跌貌,翩若驚鴻。
真正的輕功不是武俠小說中騰雲駕霧般那麼誇張,只是一種更快速的奔跑方式而已,藉助支力點以達到短期騰躍,在這種茂密的叢林中自來最好施展,在寬曠的平地上也只是相對來說速度更快而已,要是掌握的好,瞬移也是可以做到的,等宋錦修煉到最後一層,再加上她對前世的心得體會,加以搓磨,將速度提升至極致,在這個時代,輕功將會成爲她最大的倚仗和保命符。
長時間沒有這麼練過,倒也沒有生疏,宋錦想以後有機會還是要多出來跑跑,溫故而知新。
孟祁畢竟剛剛接觸,內力運用不當,稍微一不留神就跌個狗啃屎,萬萬做不到宋錦那樣瀟灑輕靈,望着前方曼妙柔美的身影,像精靈般優美萬千,他滿心的羨慕崇仰。
等孟祁趕到的時候,宋錦正背靠着後門一顆菩提樹微垂着腦袋,聽到腳步聲擡起頭來,脣角勾着一絲意味不明的笑,指了指兩米高的牆頭。
“給你一次表現的機會。”
孟祁立馬露出一個燦爛的笑容,摩拳擦掌開始助跑,只是這寺廟的牆修的忒高不說,上邊還弄的有玻璃渣,那尖銳反射着冰冷的月光,刺眼的很。
孟祁提氣助跑,兩腳蹬着牆面,兩手平直伸展,就像如履平地般向上飛蹬,一切都好好的,他自己心底也得意,卻就在最後關頭氣息一亂,整個人從高空跌下,摔了個狗啃屎,不可謂不狼狽。
宋錦失望的搖搖頭:“還是太嫩了。”
卻見她一腳蹬上身後菩提樹,整個人飛躍而起,兩條長腿在空中劈開一道弧度,另一腳點上牆面,後腳收回,整個人借力而上,竟似騰空而起,在空中翻了個身,輕飄飄翻過了牆頭,身姿輕盈的落在地上,沒發出一點聲音。
整個過程也只是幾秒鐘而已,端的是輕靈曼舞,別具風姿,孟祁仰着頭看的愣怔住了。
這就是傳說中的飛檐走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