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月眼睛一亮,頓時笑了,“錢的事,問題不大,我已經和老闆談好了,現在先給個定金,一百二十塊錢,我這正好有,等到孫紅軍來了,就能一次性給他了。”
看到伍月眼睛亮如星辰,眼睛彎如月牙的樣子,顧城熱血沸騰,想到伍月胳膊上的傷,他又把這股子衝動給壓了下去。
“嗯,這段時間,你早上不要做飯了,我和林鴻遠說了,早上讓張雲過來這邊幫你煮早飯,你們一起吃。”
“好。”
晚上兩人吃過了飯,顧城弄了半盆熱水,給伍月泡泡腳之後,就讓伍月上牀睡覺了。
他收拾了一下廚房,就開始把沈秀剛的大衣,裡裡外外仔仔細細的給洗了一遍。
另一邊,張鴻遠抱着張雲,也在說這事。
“顧城媳婦胳膊受傷,沒法煮飯,叫你到那邊去煮幾天,你們正好作伴一起吃,你想不想去,要是不想去,我明天再和他說說。”
“不用去說了,我去。”張雲道:“就算你不跟我說這事,我明天早上肯定也是要過去的。”
“伍月人很好,今天多虧了她,不然我們兒子都要被人搶走了。”
想起這事,張雲的身子,又微微抖了起來。
“不用怕,已經沒事了。”林鴻遠輕輕拍了拍張雲的肩頭。
張雲冷靜了一會,就又和林鴻遠說起了等到孩子大點,想要去工作的事。
“不行,我養得起你們娘倆,不用你出去上班,現在外面壞人多,你這出去一次就發生這樣的事,以後天天上班,一走一天,我的心還不得天天懸着?”
聽到林鴻遠關心自己的話,張雲心底感動不得了。
他不是多喜歡錶達,結婚這麼久,也沒見她怎麼說過暖心的話。
不過,感動歸感動,她想出去工作的心,卻沒變。
“我不是上別的地方,伍月在城裡打算開一間飯店,我就是去幫忙洗個碗幹啥的,在伍月那做事,你還不放心?”
張雲怕吵醒孩子,說話的聲音很輕,“如過你是不放心孩子,到時候就叫我媽過這邊帶好了。”
“伍月要在城裡開店?”聽到是伍月開的店,林鴻遠放心不少。
他和伍月見面次數不多,但是他注意過,伍月很聰明,人不錯,從今天這事上也能看出來。
更關鍵的是,他相信顧城看人的眼光。
“對啊!”張雲看沒再直接拒絕,趕緊點頭,“伍月門面都已經看好了,明天就去交錢。”
林鴻遠沒再提反對的話,“這事,別和其他人說。”軍屬院喜歡眼紅別人的人太多,所以財不可外露,這樣最好。
“我不會亂說的。”軍屬院的人,都是什麼樣,她都知道的差不多。
第二天,天一亮,張雲給孩子穿上衣服,就抱着他去了伍月那邊。
因爲胳膊受傷,顧城給她放假的原因,伍月起的也特別早。
看到伍月開門,張雲指了指外面陽臺上掛的大衣,“伍月,外面掛的那件大衣,是沈副團長的嗎?”
“我昨天把上面弄的都是酒精味,所以洗洗才還給他,比較禮貌。”伍月把顧城說的理由,說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