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的酒沒有白喝, 兩天後,沈括接到了方總監的電話,讓他立刻來公司進行最後的面試。
如果這次面試過了, 這份一百塊一小時的工作就到手了。
鍾愷把自己唯一的一件正式西服借給沈括, 那件西服鍾愷穿着顯得比較瘦, 但是沈括穿上卻格外合體勻稱, 主要是他這肌肉量充實的身材, 不管穿什麼衣服,都有氣質。
鍾愷看着沈括穿正裝的模樣,還真是挺有範兒, 感嘆道:“哎呀哎呀,少年, 我掐指一算, 你這是當大老闆的面相啊!”
沈括翻了個白眼。
“瞧瞧, 瞧瞧,這小眼睛翻得...衆人皆醉我獨醒的孤膽英雄氣概...”
沈括一腳給他踹過去, 鍾愷敏捷地避開了,就在兩人打鬧之際,邊上有人發出一聲輕哼——
“土貨。”
鍾愷朝他看過去,發現這男人穿着窄腰喇叭牛仔褲,穿着條紋花襯衣配皮夾克, 梳着當年非常流行的中分發型。
這樣的打扮在當年可算得上是是風靡大江南北, 算得上是“潮人”標配了。
雖然鍾愷欣賞他的打扮, 但也容不得他隨口詆譭, 嚷嚷道:“這位兄弟, 嘴上留神。”
喇叭褲男孩看了沈括一眼,神情輕慢鄙夷:“拜託, 這都什麼年代了呀,還穿這種老掉牙的西裝。”
鍾愷不服氣,說道:“這西裝雖然老式,但好歹是正裝,穿來面試有什麼問題,我看你這身衣服,纔是鐵定會被淘汰吧。”
喇叭褲男冷笑:“你們來面試前,好歹瞭解瞭解人家孟氏的企業文化好不好,他們的‘傲狼’主打年輕款休閒男裝,我穿這身衣服,正好迎合了他們的服裝產品理念,倒是你們,穿的跟酒店大堂經理似的,能選上纔怪!”
“你你你...你太過分了!大堂經理怎麼了,你們這些年輕人,老子見得多了,不知天高地厚...”
鍾愷要上前和他理論,被沈括揪住了後衣領。
他沉聲說:“人家的公司,不要胡來。”
沈括一貫是個懂得剋制和約束自我的男人,不會輕易與人計長短。
“哼,臭小子,算你走運。”
很快,方總監從大門進來,陪着一位身材高挑穿一字裙的女士,女士拿着摩托羅拉手機,正在講電話。
沈括知道,這位正是孟氏集團的總裁,孟知寧。
方總監看到門口站着的這幾位來面試的年輕人,連忙衝他們招手,示意跟上。
孟知寧進了電梯,沈括他們也立刻進去,站在她的身後,與她一道上樓。
方總監附耳對她說:“這幾個小子,就是過來面試‘傲狼’項目展秀的模特,待會兒我帶他們去會客廳等您...”
他話還沒說完,孟知寧忽然揚了揚手,示意他別吵。
她正在講電話——
“一小丫頭懂什麼,這事必然是受她母親指使,那女人...居然把心思打到我兒子身上,用這麼下三濫的招數。”
“呵,我管什麼,我要是管了,你爸指不定多心疼他老婆呢。”
“男孩子嘛,受點委屈算什麼,男子漢大丈夫,就是要能屈能伸,告訴你哥,且讓他忍着,以待來日。”
……
走出電梯,孟知寧先去辦公室,而方總監則帶着幾個男孩去會面廳。
鍾愷低聲對沈括道:“那位就是孟氏的老總,孟知寧,聽她剛剛講話這氣概,能當集團領袖不足爲奇吧。”
沈括淡淡應了聲,沒有多說什麼,他一貫不在背後討論別人,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
十分鐘後,孟知寧從辦公室裡出來,換上了正式的小西裝,來到會客廳。
幾個男孩立刻站起迎向她,沈括站在第一個,孟知寧盯着他看了許久。
繞是孟知寧做服裝行業,十多年見過各類型的帥哥不少,包括很多代言明星,但沈括這樣的顏值條件的,也算是上乘中的上乘了。
以他這樣的外型條件,別說給秦玉驍當背景板,就算讓他代言整個品牌都不成問題。
看過沈括以後,再看後面的幾個男孩,便顯得有乏味。
當她看到那個穿喇叭褲休閒裝的男孩,眉頭皺了起來,回頭直接對方總監說:“讓這人走。”
喇叭褲少年還沒反應過來,問道:“我這大老遠過來的,爲什麼讓我走啊!”
孟知寧道:“我見你們,穿的是什麼?”
“西、西裝。”
“那你見我,穿的是什麼?”
喇叭褲男孩無言以對:“我...我以爲...”
他以爲自己足夠了解孟氏的企業文化,畢竟這是一個主打年輕張揚個性的品牌。
孟知寧冷冷道:“連基本的禮貌都沒有,我可以當成是你對我們這次面試毫不在意,既然如此,那麼我也不想聘用你,走吧。”
喇叭褲少年無話可說,憤憤地看了沈括一眼,心有不甘地離開了。
沈括表情平淡,沒有幸災樂禍。
而那幾個着便裝的男孩也稍許有些不安,好在孟知寧沒有和他們計較,他們雖着便裝,卻不似喇叭褲少年那樣出格。
孟知寧讚許地看了沈括一眼,直言問他們:“爲什麼想來面試模特。”
他們的回答不約而同都是說想鍛鍊鍛鍊自己,這是一次很好機會,甚至還有人說想進孟氏集團上班的...
當沈括說出只是爲了100塊一小時的薪資酬勞的時候,他們臉上不約而同露出了鄙薄的神情。
是啊,爲了錢,這多俗氣。
不過孟知寧卻很欣賞沈括的坦誠,那些說想鍛鍊自己提升自己的人,做這份工作的時候,只會第一時間想到這份工作對自己有沒有幫助,只有真正爲了錢來的人,纔會踏踏實實做好手裡的事。
於是孟知寧又淘汰了一些人,最終只留下了五個,沈括便在其中。
“‘傲狼’的新品發佈會展秀會在兩週以後,這兩週,每天都要過來練習,不要讓我找不到人。”
孟知寧說話乾脆利落,說完之後也不耽擱,只是臨走時對方助理說道:“給沈括加錢,三百一個小時,到時候讓他站主位,就跟在秦玉驍後面。”
“是。”
待孟知寧離開以後,方助理興奮地對沈括道:“可以啊小夥子,我們孟總眼高於頂,你居然能得到她的賞識,前途無量啊!”
沈括溫淡而不失禮貌地說:“全靠方總監提拔。”
方總監見他做人辦事週週道道,完全不似這年齡段的小孩那樣囂張狂妄、自以爲是,他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往後,這小子指不定能成大器。
回去的路上,鍾愷一直在對沈括叨叨:“這次可真是賺大了,300一個小時,我的天吶!這還不是最炸的,孟知寧居然讓你站主位,僅次於大明星秦玉驍,你知道這意味着什麼嗎,到時候電視臺廣告一播,你就在全國人民面前露臉了!”
沈括對此並不感興趣,露不露臉他無所謂,只希望對方不要拖欠工資,按天結算。
兩人拐進小巷,走到沈括家門口,只見一個穿鵝黃色連衣裙的小丫頭鬼鬼祟祟站在方格窗邊,探頭探腦朝黑漆漆的窗裡望。
鍾愷笑着離開:“那我就先走了。”
“嗯。”
沈括嘴脣稍稍抿了抿,徑直走到陸嫣身旁,和她一起朝屋裡望——
“你在看什麼。”
陸嫣被嚇了一跳,“啊”地尖叫了一聲,往後退了退:“你幹嘛出來嚇人!”
“你鬼鬼祟祟在我家窗邊偷窺,還說我嚇人?”
“纔不是偷窺呢!”
“那爲什麼不正大光明敲門進屋。”
“怕你不在家,沈叔叔萬一在睡覺,吵醒了多不好意思。”
沈括喜歡她的乖巧懂事,並非所有富家女都是嬌縱跋扈,很多時候,這些有錢人家溫厚水土裡養出來的姑娘,不知愁苦,也格外美好無害。
他不知道爲什麼自己會喜歡這樣的,但就是喜歡。
或許深陷泥沼,就格外向往美好吧。
他進了屋,把燈全部打開,驅逐屋內的陰寒和潮氣。
“我爸應該還在醫院做複檢,進屋坐吧。”
陸嫣進了屋,貼牆站着。
沈括從櫃子裡取了自己的杯子,在水槽邊反覆擦洗了三分鐘之久,倒了水遞給陸嫣。
這炎炎烈日的酷暑之夏,陸嫣渴壞了,嘴脣都乾燥起皮了,抓起水杯咕嚕咕嚕猛喝一氣。
“慢點。”沈括見她渴死鬼投胎似的,有些心疼,皺眉道:“誰讓你大中午過來。”
“睡懶覺,醒過來就是中午了。”
陸嫣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放下水杯,說道:“我來拿自行車,順便跟你談個大大大...大生意。”
上次她把醉酒的沈括載回家,半道上自行車的鏈子就斷掉了,她只能由他坐在後座,哼哧哼哧把他給推回來,自行車也留在了沈括家裡。
沈括進內屋將那輛粉色自行車推出來。
“幹嘛放屋裡啊,屋裡這麼窄多不方便,擱門口就行了唄。”
沈括淡淡道:“外面小孩多,會被他們弄髒。”
“哦。”
陸嫣見車鏈條已經修好了,還上了油,車身也被擦得乾乾淨淨,煥然一新。
她驚喜道:“把它放在你這兒,相當於做一次大保養啊,那以後我得經常在你家門口掉鏈子什麼的。”
“你要是喜歡,隨時可以來,我幫你給車做...保養。”
沈括說這話的時候,視線下移,沒看她,潤潤的調子聽起來...溫柔得就像是加溼器裡的水霧拍在臉上的感覺。
陸嫣詫異看着他,不敢相信,這個棱角鋒利渾身帶刺的少年,居然會說這樣的話。
她都有些不習慣了。
“幹什麼突然對我這麼好。”陸嫣拍打了一下他的後腰,開玩笑道:“很不像你嘛。”
“我應該是什麼樣子?”
陸嫣想了想:“你應該兇巴巴說,再不請自來,我就把你連人帶車扔出去。”
沈括抿了抿薄薄的脣,撿起她用過的水杯,把裡面剩餘的水喝盡了。
“你要是喜歡,我現在也可以把你連人帶車扔出去。”
陸嫣往後退了退,防備地望着他。
他嘴角綻開一抹淺淡的笑意。
很難得,能在他臉上看到這麼真誠純粹的笑容,不是爲了迎合,也不是嘲諷,而是真的因爲開心而笑。
“我發現,你笑起來真的很好看哎。”
陸嫣像是發現新大陸一樣,走過去伸手拍拍他的臉頰:“你啊,就應該這樣,少一點算計,多一點真誠,慢慢的大家都會喜歡你,你的朋友也會多起來的。”
沈括任由她捏着自己的臉,說道:“我不需要太多朋友。”
“錯!”陸嫣義正言辭說:“我爸教我的,做生意離不開朋友,你想要成功,想要掙很多錢,就需要能幫你的朋友!”
“你說的,那是酒肉朋友。”
“當然,生意場上有很多酒肉朋友,也少不了有真心幫你的朋友,而這些真心的朋友,將來會成爲你最強的助力和最可靠的支撐。”
沈括聽着陸嫣的話,沉默了。
這一次,如果不是鍾愷幫他牽線搭橋,他根本不可能掙到孟氏的這筆鉅額時薪。
他順手擼了擼陸嫣的腦袋:“年紀輕輕,想法倒挺多。”
“這就是我要找你談的大生意了。”陸嫣神秘兮兮對他說:“走啊,我請你吃飯,咱們坐下來慢慢談。”
沈括摸了摸自己的褲包,裡面有今天孟氏剛發的培訓補助費,心裡有了底氣。
他取下掛在牆上的黑色鴨舌帽,推車出了門。
陸嫣見他這般自覺地騎上了她的自行車,說道:“哎,你騎車我走路,這不厚道啊。”
沈括回頭,正午最亮的陽光掃在他的臉上,他那深咖色的瞳子顯出幾分熱忱——
“上車,我載你。”
陸嫣走到他身畔:“真的假的,這麼好心?”
“嗯。”
“你不會半路把我推水溝裡吧。”
“……”
沈括摘下鴨舌帽,蓋在她的小腦袋上,壓下帽檐:“少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