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處那片樹林飛閃而過的一丁點亮光讓溫斯特渾身的汗毛都豎立了起來。
儘管他不能馬上判斷出那是什麼東西的反光,但是他強烈地嗅到了危險的氣息。
事情就發生在幾秒鐘之內。
當李牧扣動扳機,食指壓掉了第二道火的時候,溫斯特也看到了95式自動步槍滑軌上那具四倍白光瞄準鏡反射出去的丁點亮光。七百米的距離,直徑差不多五釐米的鏡片,反射出去的亮光有多少可想而知,但溫斯特還是敏銳地注意到了。
只是,爲時已晚。
他注意到亮光到他大聲喊出“注意”的時候,這個過程用去了超過一秒鐘的時間。
這已經足以決定了這場對抗的勝負。
95式自動步槍的子彈初速是930米每秒鐘,這是理論上的初速,但,就算考慮到其他客觀因素包括動能的衰減,七百米的距離,也用不了一秒鐘的時間。
換言之,當溫斯特提醒大家注意的時候,子彈已經到了。
5.8毫米口徑的彈頭重量很輕,經過了七百米的飛行,彈頭已經在打滾,在空中劃出了一道漂亮的弧線,翻滾着砸向溫斯特左手邊的那名僱傭兵。
似乎那名僱傭兵也注意到了反光,因此他稍稍直起身子,往那片樹林的方向看。
就在這個時候,走完弧線的彈頭,像一顆翻滾的石子一樣,砸在了他的面門之上。差不多在這個時候,所有人才聽到由遠處傳來的槍聲,槍聲已經衰減得很厲害了。
慘叫聲引起了溫斯特的注意,他這纔看到,左手邊的部下雙手捂面倒在地上痛苦地叫喚起來。
彈頭砸在了他的右眼眶裡,直接把眼珠子砸爛,整個眼眶變成了一個血肉模糊的洞,看上去非常的嚇人。
翻滾着的彈頭造成的創傷更甚,要知道,彈頭出膛之後不是靜止不動的,而是旋轉着向前飛行,在遇到障礙之後會開始翻滾。這也是爲什麼被擊中的部位只有小小的彈孔,而裡面的器官卻稀巴爛的原因。
飛行了這麼長的距離,彈頭的旋轉動能衰減從而發生翻滾,同樣是預料之中的事情。關鍵在於,彈頭已經沒有更大的動能,以不大不小的力量砸在人最薄弱的部位,比用更大動能一穿而過帶來的痛苦更甚。
“十點鐘方向的樹林裡!”有僱傭兵大喊着,同時朝李牧所在的樹林打過去一個點射。
但是連他自己都認爲這是在浪費子彈,只需要看一眼就能知道那片樹林距離已經超過了有效射程!
溫斯特大吃一驚,難道對手攜帶了大口徑狙擊步槍!
可是從傷口的情況來看,不像是大口徑狙擊步槍,否則躺在地上慘叫的部下絕對會是腦袋被打爆,而不是隻是瞎了一隻眼!
他還沒想明白怎麼回事,接二連三的有子彈打過來,非常規律而且有節奏,從自己所在的位置向右側移動,一發一發的打過來。
縮回腦袋的時候,溫斯特非常清晰地感受到了從頭頂飛過的彈頭劃破空氣的聲音!
像精確導彈排列定點攻擊一樣,子彈掃過他們的陣前,所有人都縮回身子死死趴在地表之上,壓根不敢讓自己的身體的任何一個部位保留在土坎之上!
李牧居然打出了同樣準度的超遠距離的單發點射!
如果說第一發子彈還帶有運氣的成分的話,那麼後續的單發點射都造成了威脅,就不是運氣能夠解釋得了的了。
倘若不是溫斯特等人反應夠快,當他們再一次聽到槍聲之後再隱蔽的話,也許還會有傷亡!
溫斯特把那名瞎了眼的僱傭兵拖到一邊,不得不承認一點——對方使用的一定是小口徑自動步槍!
七百米的距離,擊中了目標的眼睛,這是什麼概念!
連續單發射擊了十發子彈,每一發都精準地打在了其餘目標所在的位置上面,儘管沒有戰果,也是很駭人聽聞的事情。
諷刺的是,作爲奇蹟的創造者,李牧卻是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打中目標——四倍白光瞄準鏡的倍率,實在很難讓他在七百米的距離上對射擊成果進行毀傷判斷。
“狗-娘-養-的!”
溫斯特大罵着,讓攜帶12.7毫米反器材狙擊步槍的部下過來,親自操作這挺能夠打穿輕型裝甲車裝甲的大口徑狙擊步槍。
他很快就調整好瞄準點,在八倍多能瞄準鏡的幫助下,鎖定了樹林的幾棵大樹,隨即仔細地尋找起來。彈着點和瞄準鏡反光可以幫助鎖定大致的區域,而要找到目標所在,便需要仔細的觀察。
七百米,這當中隔着那條河流以及象羣,周遭是其他肉食動物,羣體行動的非洲野犬隨時準備用人海戰術淹沒任何落單的獵物。如果到了晚上,喜歡在夜間捕食的鬣狗會讓任何獨自行動的猛獸都要感到恐懼。
其他的不說,單單是橫在他們之間的象羣,就不是說想穿過去就穿過去的。關鍵在於,這中間的廣闊開闊地,低矮的灌木叢和草叢,很難提供很好的掩護。溫斯特甚至知道,哪怕對方是逆光,只要己方敢穿過開闊地,一定會像活靶子一樣被逐一射殺。
這麼遠的距離他都能夠擊中目標,更別說拉近距離。
“砰!”
鐵炮一般炸起的12.7毫米狙擊步槍發射的聲音,導氣口那裡甚至噴出肉眼可見的氣浪。溫斯特渾身一顫,一發12.7毫米子彈就出去了,很快就打在了樹林最大的那棵樹的樹幹上,在此之前切斷了一些小一些的樹枝,紛紛落下。
大口徑彈頭的穩定性要好太多,深深的扎進了樹幹裡,絲毫沒有託泥帶水。
李牧扭頭看了一眼,整棵樹都在微微顫抖,這個威力是很嚇人的。他此時已經背靠着樹幹,把身形隱藏了起來。溫斯特擊中的是他旁邊的那顆最粗壯的樹。李牧絲毫不擔心,他看出來是大口徑狙擊步槍了,但要射穿這麼粗的樹幹,談何容易。
樹下的花豹還在那裡,聽到槍聲的時候,脖子就一抽一抽的,循着聲音警惕地看過去。但它的主要注意力還是放在樹杈上的李牧身上。
李牧見也是閒得無聊,便取出煙來點了根抽,然後衝花豹吹口哨。
他在等着溫斯特等人往這邊來,在此之前,他不會有任何舉動。他篤定地認爲,溫斯特等人肯定會追擊過來,都已經追到了這裡,就最後一段路,就算是換成他,也會選擇一鼓作氣衝過來決一死戰。
等候間隙,李牧逗逗甚至敢和非洲雄獅搏鬥的花豹,以此來打發時間,舒緩身心。
花豹很像老虎,但個頭明顯要小上一些,或者說更像是一隻體型龐大的花貓。這貨還有另一個名字——金錢豹。因爲頭部的斑點小而密,而背部的斑點密而較大,呈現出圓形或者橢圓的梅花樁圖案,似古代的銅錢,因此俗稱金錢豹。
這貨喜歡在夜間活動,白天則選擇在巖洞裡休息,有時候也會上樹。
李牧卻是忘了花豹會上樹。
不過,樹下的這隻花豹明顯有些逗比,在李牧的口哨聲下,它居然屁股一蹲坐了下來,倆前爪好端端地整齊地放在前面,歪着腦袋看李牧,耳朵一動一動的,似乎在認真辨認李牧的口哨聲。
似曾相識?
顯然不是,它只是沒有聽到過這種聲音因此產生好奇,比之前的“砰砰”聲是要好聽許多了的。
李牧覺得這花豹有點傻傻的,樂得呵呵地笑,然後說,“你哪人啊?我們是不是見過?”
花豹像看傻-逼一樣看李牧,腦袋更歪了,像聽不懂大人話的小屁孩露出疑惑的表情。當然,李牧絕對不會因此掉以輕心,要知道,這貨追捕獵物的時候,時速能夠達到每小時八十公里!
是陸地動物上速度最快的!
李牧調整了一下坐姿,讓自己坐得更舒服些,繼續說,“你也想到樹上來休息?那你上來吧,但是你別惹我,這會兒我心情可不爽得緊。”
抽了一口鹽,李牧徐徐吐出去。
花豹對這會上樹的動物嘴巴里噴出煙霧來太感興趣的,不明就裡的情況下,也是有些畏懼地往後縮了縮腦袋,隨即一看對方沒有進一步的威脅性的動作,它也就放心了。
半根菸抽菸,李牧說,“得,你要不願意上來你就在下面好好蹲着吧,要不你去幫我看看,那幫壞人來了沒有。”
花豹****了一下嘴脣,起身往樹林外走去。它當然聽不懂李牧的話,它只是覺得有些無聊了,因此離開。
誰知道,走到樹林邊沿的時候,花豹猛地頓住了腳步,隨即低吼一聲,轉身就飛奔起來。不愧是陸地上跑得最快的動物,爆發力非常強悍,簡直就是一道殘影。
瞬間就鑽進了更密的樹林裡去不見了蹤影。
又一聲低吼,聲音更沉低音更加渾厚。隨着一顆碩大的腦袋,又一顆碩大的腦袋,又一顆碩大的腦袋,還有脖子上那一圈長長的毛髮,其中一顆腦袋那張有利齒的大嘴叼着一隻羚羊屍體,就這麼映入眼簾,李牧的心臟都要停止跳動了。
這他-媽-的是非洲雄獅的領地啊!
而且還是一家三口!
那傻**的花豹很明顯不知道這裡的歸屬而闖入,看見了捕獵返回的一家三口沒命地逃竄。
此時,李牧終於是屏氣凝神,抓緊了槍握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