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鼓勵和支持黨員在黨內監督中發揮積極作用
知情權是黨員各項政治權利的基礎和前提,黨員的知情權如果得不到保障,那麼黨員的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等權利都將無法正常行使。黨員只有充分了解自己究竟享有哪些權利,以及實現這些權利的途徑和必要的限制,才能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做到既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又不違背作爲一名黨員應該履行的義務,才能在行使權利的時候既不出現“無權”,又不會出現“濫權”。保障黨員監督權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關鍵。黨員是黨內事務的主要參與者,在黨內監督中發揮主體作用,只有切實保障黨員監督權,廣大黨員纔會真正成爲加強黨內監督的有效力量。在信息嚴重不對稱條件下,黨員作爲監督主體之一不能充分掌握客體的相關信息,嚴重阻礙了黨內民主,造成權力運行暗箱操作,黨內重大問題小圈子拍板,甚至個人說了算,黨員的權利實現往往成了形式。因此,要想加強和完善黨內監督,各級黨組織必須要充分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和監督權,鼓勵和支持黨員發揮積極作用。
第一,拓寬黨員的知情渠道。知情是參與的基礎,只有充分的知情纔會有正確的參與,也纔會有全黨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
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各級黨組織要嚴格按照黨內製度規定,有序擴大黨內生活的開放程度,加大黨內事務公開力度,使黨員充分了解黨內事務,做到常規工作定期公開、階段工作隨時公開、緊急工作及時公開,拓寬黨員的知情渠道。一是推行黨務信息公開。規範黨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和程序,黨內文件、會議記錄應以適當形式向黨員公開,屬於機密文件的到期應予解密,允許黨員閱讀和查詢。二是落實黨內重要情況通報。應將黨內重大決策情況、重要幹部任免情況、領導幹部功過是非情況定期向黨員通報,有重要性、緊急性工作應及時通報。三是推進黨務公開規範化。黨務公開不應視爲黨組織和領導的“恩賜”,不僅要在制度上予以保障,而且應上升到黨內法規的層面予以保障。建立黨務公開目標考覈制、定期檢查制、民主評議制,確保黨務公開收到實效。四是加強黨務公開的考覈和檢查,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黨務公開工作的督查,重點考覈和檢查黨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內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規範、形式是否恰當、制度是否健全、執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顯,通過重要事項及時督查,常規性工作定期督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問題,確保黨員瞭解黨內事務,使黨務公開收到實效。
第二,落實黨員
的監督權利。監督是黨章賦予黨員的職責和義務,黨章規定黨員享有的監督權包括批評權、揭發檢舉權和要求罷免權。因此廣大黨員應自覺增強維權意識,更新觀念,積極行使監督權。一方面要積極探索和創新保障黨員監督權的體制機制。通過體制機制的改善,營造良好的黨內監督環境,進一步暢通黨內監督渠道,使得廣大黨員不光明白自己是被監督的對象,更是黨內監督的主體,增強黨內監督行爲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在行使監督權利的時候可以有章可循,持續深入的進行。另一方面要完善黨員權利保障法規建設,保障並強化黨員監督權利。由於黨員監督權的行使往往會給行使者個人招致不滿、仇恨,甚至是打擊報復,因此,對黨員監督權的保障就顯得格外重要。如果黨員的監督權得到切實的保障,黨員在行使監督權時就會少些顧忌;如果黨員的監督權缺少或沒有切實的保障,黨員在行使監督權時就會顧慮重重,甚至望而卻步。因此通過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制度,提倡黨員署真實姓名反映違紀事實,各級黨組織應當爲檢舉控告者嚴格保密,並以適當方式向其反饋辦理情況。對干擾妨礙監督、打擊報復監督者的,依紀嚴肅處理。對於因進行民主監督而使權益受到損害的黨員,要完善救濟途徑,切實予以保護。
(本章完)